集体学法对我修炼提高帮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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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的,外地同修来我地洪法,听说大法好,来学的人很多。当我第一次看到《转法轮》时,心情非常激动,老师讲的法,句句打动了我的心,一边读一边流泪,这法太好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坚定的修下去。

那时每天早晨几百人在一起集体炼功,每周几次学法小组集体学法,互相切磋,对法理的理解提高很快,身体的变化也很大。以前我有白内障,右眼失明,左眼0.03高度近视,走路要人搀。学法不到一个月,视力就有很大的改变,读大法的书,每个字都显得很大,清清楚楚,走路也不要人牵了。以前我有乙肝,检查四个××,炼功后从未用药就痊愈了,医院检查一切正常。以前我有慢性鼻炎,闻不到香臭,炼功不久,一天早晨在公园里炼功,忽然我闻到桂花香味。几十年没有嗅觉,现在也好了,我非常高兴,非常感谢师父。炼功初期由于我视力差,出现多次摔倒,有时头上碰起包,有时腰被闪了,有时脚摔肿了,我首先想到我是炼功人,没事没事,也没有用药两三天就好了,这功真是太灵了,要是常人摔得那么重,吃药打针,十天半个月也好不了。

我修炼仅仅两年,就感到无病一身轻,走路两脚生风,一点都不累,人也显得年轻了。当我正沐浴在大法的幸福之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大法开始了,公安不准集体炼功,要求把大法书都交上去。我的经书和炼功带一个也没交,这书比我的生命都重要,我坚决不交,我们单位保卫科的人来催我交书,我说我自己知道该如何做,不会给你添麻烦,也就没来逼我了。这以后我只有自己在家里学法炼功,失去了集体学法炼功的好机会,自己有些松懈,也就不那么精進了。一度受到常人的带动,跟常人去参加走步锻炼,在一个广场每晚走步两个多小时,走了一个月后,觉得身体越来越差、一天晚上我走着走着把我走迷糊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这时有人来帮我,叫我用手机给家里打个电话,手机拿在手上,连家里人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电话号码也记不得了。后来别人把我带出广场,我才慢慢恢复了记忆,我才回到了家。

事后我向内找,怎么出现这种现象?我才猛然醒悟,我是炼功人,晚上不在家学法炼功,去跟常人走步,是师父在点化我,叫我不要迷在常人中,要赶快醒悟。从此我再也不和常人走步了,把晚上的时间都用在学法炼功上。

七.二零以后,由于邪党的迫害与打压,原来的同修有的由于害怕放弃了修炼,我个人的学法修炼也不如以前了。我参加了几个同修组成的学法小组,要求每周集体学一次,但有时也是张来李不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坚持的不好。学法时也总是由召集人读《转法轮》,也没有学习老师的新经文和其他学习资料,更没有从法理上结合个人修炼進行切磋,所以收获不大。

二零一零年十月,我遇到了两位从前的同修,互相交流中提出我们三人组成学法小组,每周集体学法一次。二零一零年十月29日下午,我们小组在一起学法时,我忽然看到师父来到我们身边,来听我们学法(我以前天目也多次看到师父法身点化我),于是我们急忙为师父摆放了椅子,并倒了开水,我们继续学法,约20分钟后,师父离开我们走了,临走前师父叫我转告同修两句话“奋起直追,努力学法”。我们几位同修都是九七年前得法的老弟子,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学法修炼都不如以前那么精進了,在做好“三件事”上,也都做得不够,师父并没有放弃我们,还特地来点化我们,叫我们“奋起直追,努力学法” 。我们在切磋中都表示,牢记师父的教诲,在这正法的最后时期,我们要努力学法,迎头赶上,决不能拖正法的后腿。

我们现在的学法小组,既学《转法轮》又学师父各地讲法和新经文,有时还有针对性地学些同修的经验交流材料,一年来我们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知道了修炼的法宝“遇事向内找”,时刻以法理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坚持做好“三件事”。

一年来我身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八十年代我头发就开始白了,还不到七十岁就满头银发,现在又由白转黑了,脸上以前布满了皱纹,现在皱纹减少,皮肤也变得细嫩了。我家六、七口人,儿子、媳妇要上班,孙子都上学,我七十多岁了,负责安排一家人的生活,买菜做饭,收拾家务,十分忙碌。年轻人一天忙下来都喊累,我长年累月的做还觉得很轻松,久不见的熟人看到都惊奇地说“你真是返老还童了”。

二零一一年夏天我们这里特别炎热,一天我两腿感到发痒,我以为是蚊子叮咬引起的,就喷了些花露水,结果两腿痒得更严重,经常用手挠,晚上觉都睡不好,学法时,我向同修说出来,叫大家帮我悟,同修说你是炼功人,应向内找,出现痒那是邪恶的干扰破坏,不应该用花露水,你把你当成常人了,你要发正念清除,否定它。我回家马上把花露水甩了,照同修说的做,不两天就好了。

前不久我在阳台上做事,楼上住户搭鸽子棚的玻纤瓦突然掉下来打在我头上,碰出一个大口子,顿时血流满面,邻居看到吓呆了,叫我赶快到医院去缝几针,我不去,我说没事,不到一周就痊愈了,现在连疤痕都没有。邻居看了都叫我去找人家要医药费,我说这点小事,不去给别人找麻烦,他们都觉得不可理解。

我修炼十多年了,由于文化低,自己写不出来,这是由我口述,同修帮我整理的。如有不合法理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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