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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胡传林被折磨致精神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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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工、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十月三十日被劫持至北京新安劳教所非法劳教。胡传林被非法关在朝阳看守所时,曾亲自写信要求请律师,十月三十日他被劫持到新安劳教所后,仅半个月时间就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胡传林
胡传林

以下是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朝阳分局、看守所、新安劳教所、北京劳教局串通一气、相互包庇,为了阻止胡传林的家属和律师依法进行控告及行政复议,隐藏甚至企图毁灭证据,不下劳教决定书、不通知家人、超期关押、秘密转移、煽动威胁阻止律师会见的违法经过。

胡传林被劫持到劳教所后,他的代理律师于十一月七日赶到新安劳教所要求会见胡传林,遭新安劳教所无理拒绝。律师于次日向北京劳教局控告新安劳教所的违法行为,并就北京劳教局、新安劳教所以传染病条例为由阻止律师会见一事,书面向市政府、市人大、市检察院等部门进行控告。

十一月十四日周三,律师与新安劳教所执行科的吉光楠电话联系,问何时能会见,吉光楠说他来安排。十五日周四,吉光楠跟律师说安排在十六日周五见面,说如果不来的话要跟他电话说一声。律师想不可能不去。就在这天,劳教所为了离间家属与律师的关系,胁迫胡传林跟她母亲通了电话,这是他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后第一次与家人通电话,她母亲随后就跟律师打电话,说胡传林不复议了。很明显,劳教所对胡传林进行威胁、欺骗。

后来经胡传林的母亲证实,十一月十五日,胡传林在被允许与母亲通话的过程中,那次通话意外的被允许通了半个小时,胡传林在电话中说你们想不到这里是什么样的。胡传林母亲说可以听出胡传林不是处于以往正常的状态,他是被施以非人的折磨,已经被折磨的精神极其压抑。

十五日周四这一天,胡传林的代理律师收到所在地律师协会的电话,问律师接了一个北京的案子是怎么回事,让律师不要去北京了。从中可以看出,新安劳教所为了阻止律师会见胡传林,表面上安排律师会见,但同时背地里耍手段,想方设法处处给律师设置障碍、施加压力、孤立律师,目的是企图让律师自己取消会见。

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律师来到新安劳教所,执行科吉光楠把律师带到一间心理咨询室,首先威胁律师,说除了案子以外什么都不能说。然后关押胡传林的新安劳教所六队警察,欺骗律师说胡传林不复议了,律师再谈也没必要了。律师对那个警察说:“我是受家属委托的律师,我需要对委托人、当事人负责,我必须当面见到胡传林,由他亲自告诉我他的意愿”。那警察一看拦不住,出去了。

十一点至十二点二十分,律师会见了胡传林。律师见到胡传林时,发现他的状况非常不好,已经被折磨的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胡传林对律师说他现在头脑中经常出现幻觉,律师问他是否被打、被酷刑、被实施药物,胡传林不说。而吉光楠和恶警拼命的在一边说没有。律师对胡传林的状况十分担忧,将手机号码留给胡传林,告诉他随时都可以跟律师联系。

会见过程中,吉光楠始终坐在旁边监听,时不时六队的恶警进来看一下,随着时间的加长,恶警的脸色也越不好看。律师详细的跟胡传林讲述了警察在绑架他的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不通知家人、超期关押、不下劳教决定书、秘密私下将人劫持到劳教所等等行为的违法性,并告诉胡传林外边已经打了两次控告,给胡传林看了控告信,同时也讲述了在11月7日律师要求会见被劳教所拒绝、又找到劳教局进行控告的事。律师拿出行政复议书,征求胡传林的意见,胡传林拿起笔就开始签字。这时在一边监视的恶警和吉光楠就不干了,恶警对胡传林喊:“你让我们怎么做工作?”胡传林对恶警说:“我没有什么过多的想法,我只是希望跟律师见面。”恶人不干,就想抢胡传林的笔,差点就要动手了,律师大声说:“你们想干什么?!你们想干什么?!现在是当事人他自己想行使自己的权利,你们要干什么?你们想清楚了!” 恶警和吉光楠怕律师抓住他们违法的证据,没敢动。胡传林跟律师赶快完善了代理行政复议的手续,把该签字的手续都做了。律师要离开时说:“权利是自己争取的,大家一起做呀。”

胡传林被绑架后并不知道妻子当时也面临被绑架的危险。胡传林刚见到律师时,急切的向律师询问妻子和孩子的下落,律师告诉他人都平安。胡传林说,他被非法关在朝阳看守所时,警号034072的预审员欺骗他说:“考虑到你家的情况,只抓了你一个人,不会抓你妻子了,你告诉她回家吧。”律师说:“我知道的情况是,你妻子看到有警车才离开的。”旁边坐的吉光楠怕谎言被揭穿,急的对律师叫:“你怎么这样说,预审对我们说没去抓他妻子。”律师说这事委托人告诉的,警察可以去调查。吉光楠气急败坏的说不许再谈家里的事,只许谈案子。

当律师问到胡传林是否有劳教决定书时,胡传林说他直到十月三十日被劫持到新安劳教所时才知道自己已被非法劳教。那天新安劳教所只给他看了一次劳教决定书,没有给他本人。律师立即质问吉光楠:“为什么你们不给他劳教决定书,本人连劳教决定书都没有,你们是严重的违法!”恶警推说劳教所没有责任给劳教决定书。律师一再追问,要求向上反映,恶警最后没办法,取来劳教决定书,不给律师看,只给胡传林,让胡传林念给律师听,律师把劳教决定书的编号记了下来。

十一月十八日,律师要求撤销对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非法劳教的行政复议书已寄往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十一月十九日一早,胡传林年迈体弱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连夜赶来探望儿子,门卫直等到其他人都会见完之后,才让胡传林的父母进去,他们隔着玻璃和胡传林见了面,整个接见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胡传林说他在新安劳教所一直严重失眠,晚上睡不了觉,白天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一次警察把医生找来给他开药,医生拒绝开药,说他这种状态吃药会更不好。胡传林的身体也更消瘦了。

胡传林被非法关在朝阳看守所时,自己亲自写信要求请律师,十月三十日他被劫持到新安劳教所后,仅半个月时间就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新安劳教所恶警都敢肆无忌惮的对胡传林实施恐吓,那么在新安劳教所里,在恶警感到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胡传林到底遭遇了怎样的邪恶折磨,就可想而知。

北京市新安劳教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东庆丰路6号 邮编102609
公交路线:842路天宫院下车,由路东的842路站牌向北60米,沿路口向东200米处
电话:010-60278377
传真:010-60278377
执行科:吉光楠 010-60279523
管理科:010-60278989
纪委书记:010-60278722
监察审计科:010-60278989-8022
监察审计科长:010-60276495
所长:马捷(男)
副所长:方岚管理科科长:商俊兵

北京市劳教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 邮编100036
乘车路线:公交车68路、77路、451路、568路、941路,莲宝路口北站
联系电话:010-51785188
局长:张兴荣
纪委书记:迟月英 010-51785086
监察处处长:010-51785150
监察处:于达成010-5178515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地址:北京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邮编:100024
校长:周烈 13801025064
书记:冯培 13501036033
副校长(主管保卫部):倪志恒 13601154492
副校长:李小牧 13651369254副校长:邱鸣 13601372468
副书记:计金标 13601216315
副书记:徐连春 13911028306
纪委书记:郑瑞君 13501187665
保卫部部长: 许赜 010-65778529
保卫部副部长:王学军 010-65778530
后勤处处长:张严 010-65778521
后勤处副处长:010-65778502 010-65778500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邮政编码:100053
电话:010- 63028211
书记:周继东
主任:刘振刚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处:010-85953401

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北京公安局文保处大学一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7号
电话: 010-82616649 010-62577766

北京市朝阳分局
地址:北京朝阳区道家园1号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953400 010—65522452
局长接待日电话:010-85953419 010-85953429(周三为接待日)
局长:陶晶
朝阳分局举报电话010-85953400 办公电话:010-65524936 010-65521242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法制处:010-65484895,010-65484896,010-65484831
朝阳公安分局信访办: 010-65484900
朝阳公安分局国保支队: 010-- 85953550
朝阳区610办公室: 010--65892288转320
北京朝阳分局传真;010-85953415 010-85953416

北京市人大信访办公室:65291933 010-65291938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010-65192405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010-59553559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010-65094790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010-6509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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