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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善良妇女陈秀梅第四次被劳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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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2012年9月11日早晨,河北保定现年55岁的陈秀梅女士到派出所要被警察抢劫的钥匙,警察将她扣押,劫持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这是她第四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陈秀梅
陈秀梅

9月8号,陈秀梅女士与孔红云女士到贤台乡亲戚家串门,在出村回家的路上,迎面呼啸而过去的面包警车冲出很远后,又掉转车头,直奔她追来,胡国义、老四等5-6个警察,强行搜查,发现有真相传单,叫嚣着实施暴力绑架:强拉硬扯,将她俩拖入车中,带到贤台乡派出所。由于陈秀梅心脏突发难受,又将她带到保定法医院强行抽血、做心电图;之后送保定拘留所拒收。晚12点,陈秀梅回到家中。孔红云的电动车、钥匙、陈秀梅的钥匙被抢走扣押。

9月10早晨,孔红云到贤台派出所要电车未果。11日早晨,孔红云又到贤台派出所要电车,警察说:得叫陈秀梅来,你们签个字,将车、钥匙拿走。陈秀梅赶到派出所后,警察将她俩扣押。晚6点钟,孔红云被释放回家。当天晚上陈秀梅被劫持到劳教所。

做好人说真话 八次遭绑架迫害

陈秀梅女士,原保定棉纺厂职工,自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她曾经罹患的左腿肌肉萎缩、胃病、鼻炎、阑尾炎等疾病不治而愈,她按照《转法轮》书中的宗旨“真、善、忍”去做,关心、体谅别人、为他人着想,遇事宽容忍让,她的家庭也因此变得和睦,在单位、家庭、社会被公认的好人,连以前与她最有看法的人都说:“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在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陈秀梅女士到北京上访,坚持讲法轮功真相,她因此八次遭绑架、非法关押,长期被监视居住,一到所谓的敏感日就遭到骚扰。单位中共人员因执行上级命令而将她非法开除。

2000年正月初,陈秀梅女士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后走脱;正月一十三中共两会前,陈秀梅女士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在保定拘留所后转看守所,遭野蛮灌食,关押30多天。2000年底,陈秀梅女士再次到北京上访被劫持、非法拘留15天,关押在保定拘留所。2001年5月11日被新市区610、街道办事处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

陈秀梅女士于2002年、2006年两次被非法劳教,先后被非法关押到保定劳教所、石家庄劳教所。2004年腊月28,石家庄劳教所把陈秀梅送回家,当时陈秀梅奄奄一息、几乎无法辨认,不会说话,不会吃饭,连家人都不认识,精神状况极差。2006年第二次从保定劳教所接出来时,也是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2009年1月8日,陈秀梅女士被保定市竞秀派出所恶警绑架,1月15日再一次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非法劳教,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

从劳教所回家后,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及良知和人格尊严,抗议女子劳教所的非人行径,陈秀梅对劳教所所长冯可庄及队长刘子维、教导员王伟卫提出控告。

坚贞不屈 感动世人

保定新市区610、派出所、街道办事、居委会处派人对陈秀梅女士监视居住。她的丈夫早就下岗了,她失去了工作,还要供女儿上学。家庭生活一下子陷入贫困。这一切没吓倒陈秀梅,她仍然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她没工作,门口自家盖的小房,做个小买卖艰难度日,她的丈夫有时替换让她休息一下。

陈秀梅女士被劳教迫害后,家庭几近崩溃,小卖部开不下去了。在这期间她的女儿正值高考,女儿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邻居们都觉得肯定考不上,考上了也没钱上,结果名落孙山。女儿顶着压力,在邻居有的是暗中监视、有的冷眼相看、有的不理解、有的叹息的、有为秀梅不平的复杂心理众目睽睽之下,女儿复读一年,刻苦学习,考上了大学,并顺利的完成了学业,上了班。

在这期间,秀梅出劳教所时,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人瘦的脱了相、几乎无法辨认,连家人都不认识,生命垂危。邻居们都以为活不了了。秀梅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迅速恢复,比以前更显年轻了。

陈秀梅一直不懈的讲真相,揭露中共邪党对她的迫害,善待邻居,不计前嫌。她的控告书(控告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对她的迫害)发往各级官员。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几次到保定勾结保定610、派出所、居委会,预谋迫害。她丈夫几次被盘查,遭威胁,吓得睡梦中大喊大叫。陈秀梅坚持讲事实真相,揭露迫害。

在一次婚宴上给同桌的人讲真相中,善良的人们为她所遭受的迫害和她真诚善良的人品所感动,帮助她办理退休事宜。她顺利的拿到了被非法扣押的退休工资。她的丈夫也退休拿到了退休工资(扣押退休工资,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只有共产邪党才恬不知耻的干得出来)。

今陈秀梅无端遭绑架,贤台乡派出所已构成绑架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善恶必报”是天理! 在此正告贤台乡派出所仍在为共产恶党卖命的警察们:共产恶党政权正在土崩瓦解,一亿二千多万人退党大潮表明共产恶党的解体已成定局。不要执迷不悟紧跟恶党犯罪,背弃良知换来短暂利益,最终等待你的将是可怕的结局。赶快停止行恶吧,不要让自己的行为成为永远的后悔。


附:陈秀梅女士2010年7月对河北女子劳教所迫害她的人员的控告书

控 告 书

控告人: 陈秀梅
被控告人:河北女子劳教所副所长:冯可庄
被控告人:河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刘子维、教导员:王伟卫

案由: 我叫陈秀梅,保定市人,我曾在2009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23日被关押到河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在这期间,一大队大队长刘子维直接无理性殴打、体罚虐待、拷打我,一年多里多次指使普教揪头发、暴打、侮辱我,致使我身体上落下永久性的硬块疤痕,而右胳膊由于拷打造成轻微伤残,并造谣说我是精神病,使我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需要指出的是,虐待被监管人罪中的殴打、体罚虐待,不要求具有一贯性,一次性殴打、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就足以构成犯罪。”

根据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控告人特提出以下申请事项:
一、被控告人涉嫌故意伤害、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要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依法对我身体和精神所受的伤害进行赔偿。

具体事实和理由:

我于2009年1月15日被关押到河北女子劳教所。在我被关押的一年多来,一大队大队长长刘子维、教导员王伟卫利用手中权力,执法犯法,暴力殴打、体罚虐待,侮辱人格,无理剥夺劳教人员的基本权利:不让打电话、禁止家属接见、无故延期并造谣说我是精神病。

一、暴力殴打、侮辱、虐待、罚站、罚冻

我于2009年1月刚进劳教所时,刘子维便指使值班员朱丽英等人,把我的羽绒服、毛衣毛裤,甚至内衣、内裤全部扒光、撕烂、扔进垃圾箱,强行给我穿上劳教所的单衣服。就这样在大冬天仅穿着一身单衣熬了近一个月,我家里给我送来了衣服后,我要求洗澡后换上了我的衣服,把劳教服给洗了。刘子维指派的值班员刘宗珍、吴海霞、张园园、刘娟见我没穿劳教服,不由分说开始对我群殴,她们扇耳光、揪头发、脚踢,其中刘宗真揪我的乳房、吴海霞嘴里一直不断的骂下流话,之后她们把我身上的衣服又一次全部扒光、撕烂、扔进垃圾箱,强行给我穿上劳教服。之后,作为大队长的刘子维非但没有制止她们的打人及虐待行为,还以此理由把我强行拽到办公室,脚擦着地,裤子掉下来也不让提上去,然后拿出警棍猛打脚踢。教导员王伟卫在旁边助阵,疯狂暴打半小时后,又把我铐到暖气管上,然后打开窗户,在我只穿一身单衣的情况下开始冻我,并开始罚站,不让睡觉,限制上厕所,双腿站的又红又肿,简直象要爆炸的感觉,一直到中午才结束。

我无奈只能一年四季无论春夏秋冬只穿一身劳教所的单衣裤。2009年石家庄的冬天格外漫长,50岁的我不堪回首是怎样硬熬过来的。

2009年1月下旬的一天,我睡不着觉,在床上坐着,刘子维和普教张园园从上铺揪着我的头发往下拽,我抓住床不下来,刘子维硬拽,揪下了一大摞头发,差点把我摔在地上,同时扇我耳光。拽下床来之后,她们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后又将我拖到小库房(小黑屋),与值班员张园园对我进行暴力殴打,两人轮番上阵、扇耳光、抠脸、拳打脚踢、将我脑袋往墙上撞,怎么解气怎么打,再一次把我打倒在地后,刘子维恶狠狠地对张园园说:“拿铐子去”,张园园取来手铐将我铐在暖气管上,在我不能动的情况下,又一番狂打,打得我眼冒金花,耳朵嗡嗡作响,我实在疼痛难忍,不停地发出惨叫,刘子维怕别人听到,将门关严,恶狠狠地脱了鞋,用鞋抽我的脸,用袜子堵我的嘴,还说让你嚷。又对我进行暴打,打得我鼻青脸肿,拧我的胳膊和腿,打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刘子维打累了。我浑身上下被打的没有一块好地方。

刘子维及其值班员多次对我进行殴打、辱骂,这些成了家常便饭,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她们不顺心,就暴打我一顿。

二、吊铐长达一个月

2009年2—3月刘子维把我的双手铐到上铺的铁栏杆上;有时一只手铐在暖气管上,一只手铐到上铺的铁栏杆上,这种酷刑非常难受,人站不直、坐不下,铐的双臂发麻、胀及浑身疼痛,只有在上厕所和吃饭的情况下才给打开,每天只给1至3个馒头,不给菜和粥,在这种情况下,她们为了折磨我,一昼夜只让上二次厕所,有时憋不住只好尿在裤子里,并且刘子维指使值班员朱丽英、刘娟、吴海霞、刘宗珍、张露玉、张园园随意殴打、辱骂、揪头发等,其中值班员张园园打人最凶,一次她打我失去了理性,用十个手指甲抠我的脸,整个脸部都是一块块的伤疤,并且扇耳光,直到脸肿的变了形才停止。她们害怕打我的情况让其他人知道,每次上厕所时就让把所有的在押人员的门都关上。这样持续近一个月,每次放下来时,双臂呈弧形不能动弹,慢慢才伸直,上厕所时腿蹲不下去。正是由于这次吊铐,直到现在我的右臂还是呈现伸不直的症状,腿内还有肿块。唐山的张艳春和沧州的宋瑞仙是这次虐待的见证人,她们分别看到了被虐待的情况。

三、无理非法剥夺探视权,无故延期,造谣说我是精神病

长达一年多时间,家属和直系亲属多人多次到达劳教所,异地探望,均被拒绝。只有在2009年4月23日,家属找到劳教局,在劳教局的干预下,迫于压力,才允许让见了一次面。整个接见过程只说了两三句话,却强迫我家属写了一个接见后感受,并签字。并且刘子维造谣说我精神有问题,很多劳教人员不了解情况,跟着刘子维的谣言谎称我是精神病,使普教随意对我进行殴打辱骂。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头发也白了很多。

一年劳教期满后,我问所有的值班队长为什么到期不让走,队长们没有一个人给我一个正面答复,只说该走就让你走,就这样,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无故给我加期半个月。 而刘子维虐待被监管人员的犯罪行为,也一直被刻意隐瞒着、封锁着。

以上陈述,都是事实。作为警察刘子维执法犯法,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我强烈请求检察院和执法监察机关立即对她的犯罪行为立案进行调查,并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以伸张正义!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我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在单位、家庭、社会是被公认的大好人。虽然自己有诸多委屈与不公,但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报复的行动,只是和平理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此,恳请各相关机关认真负责,真正依法履行你们的天赋职责,请求依法彻查此案,让犯罪者得到应用的处罚!

2010年7月25日

地址:河北保定市七一路家具城铝厂宿舍5-1-101 邮编:071051
同时抄送: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纪检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河北省高级检察院、河北省高级法院、河北省政府信访办、河北省劳教管理局、河北女子劳教所纪检


相关电话:
贤台乡派出所所长卢洪文:0312-7012201 13013244883
贤台乡派出所警察刘国威:13754420556
贤台乡派出所警察胡国义:13931355210
贤台乡派出所警察:刘玉林
朝阳分局局长马永乐 3336961、3187110、3183396、13803263596
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周占全0311-83939129、83939600

公安局长潘静苏 3026139、3025666
国保大队长刘文君、王洪恩13333120869 孙力13333122086
市610主任王荷丽 3089691、13803282667
保定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国保支队长董元 3226569、13731288886、13333120858、15103120007
地址:天威西路201号
保定市新市区公安分局0312-3137313、 3137139、 3110709、 3134893
保定市新市区610: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12号邮编071051
新市区610人主任:刘建平
新市区610人员:刘增3037610
新市区国保大队:
地址:向阳南路738号梅兰菊社区院内西南角二层小白楼,蓝色铁防盗门。
保定新市区国保大队长:卢五锁,手机13333122522
其他人员:陈贺、裴红(40岁左右)、张长林等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地址:石家庄市石铜路
邮编: 050222,电话区号0311
所长郝林83939188
苏瑞平83939198
王任83939196
刘维真83939138
于衍83939166
副所长:冯可庄83939177
副所长:安焕娥83939168
所长助理:于衍 83939166 13582132059
管理科长尤杰83939125、83939124、83939133,
教育科长83939129、83939130、83939162,
警戒科长83939143、83939121、83939122
一大队(关押法轮功学员)一大队恶警:刘紫微 邯郸人 警号:1356101 办公电话:83939136 队长:王伟卫、张燕燕
值班室83939114  大门值班室83939218  二门值班室83939100 
河北省劳教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值班电话:855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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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韩立功
其他局长电话:85510205、85510202、85510203、855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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