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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被迫害情况危急 辽宁女监拒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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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志女士,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二日在自家楼下被六名中共警察暴力绑架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当时刘志的身体状况非常健康。然而当二零一一年九月家属去监狱探视刘志时,发现刘志的身体状况十分危险,需要紧急救治。警察却说没事。十一月再去探视时,刘志已下肢无知觉,大小便失禁,而狱警坚持不许保外就医。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志年轻时的照片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志年轻时的照片

刘志遭绑架后,监狱曾一直禁止家人见面。而当家属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份得以探视刘志时,却发现原本非常健康的刘志,头部摇晃不止,说话吐字不清,两条腿都不能行走,腿部浮肿,脚部肿的同馒头一样,鞋带系不上,双手握拳张不开,手举不到头顶,身体在椅子上坐不住,直往下滑。

家属震惊得目瞪口呆,询问警察刘志的身体怎么了?狱警刘杰、陈硕就把刘志的病历给家属看,并说已经给刘志检查过了,没有病,并向家属要了四百六十多元的医药费。当家属提出为什么没有病会头部摇晃不止、需要颈托、双腿浮肿不能行走时,刘杰却坚持说刘志没有病!亲人们都很担心,就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反映了情况,监狱管理局开出了一个信访事项传送单,然后家属去辽宁省女子监狱要求把刘志接回家,当时刘杰等四狱警出来接待,说刘志这种情况不够办理保外就医的条件,硬说刘志没有病。

等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家属再去接见时,刘志自己说下肢完全没有知觉了,大小便失禁二十多天,家属在接见时刘志说她的裤子里面还全是粪便,只能在里面垫着纸。刘志说晚上睡觉翻身都翻不了,被犯人往床上一骨碌就是一宿,白天被人架到椅子上一坐就是一天。刘志脚肿的厉害,原本穿三八码的鞋子,现在同家属要四二码的鞋子。刘志的手指骨关节全部红肿,接见时电话都拿不住,刘志从没有骨关节红肿的毛病!家属怀疑有可能受到酷刑虐待和毒打。

在接见时刘志的二哥询问刘志在里面有人虐待你没?狱警陈硕立刻制止,刘杰等多名警察在场同时有三名犯人在场,还有警察在录像,有录像为证。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刘志的身体就恶化到如此地步,由谁来承担这严重的后果?!谁来为以后的情况负责?!

家属回来后找律师咨询刘志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律师告诉家属刘杰和陈硕等人已经违反国家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修炼法轮功,疾病痊愈,道德升华

刘志一生很坎坷,自幼命苦,多灾多病,特别是在二十九岁时,在铁路工作的丈夫因工伤死亡,那时她的女儿才十八个月,母女二人依靠铁路给的抚养费艰苦度过了这二十多年,她未再嫁人,带着年幼的孩子生活,不堪沉重的打击,患了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十多种疾病,久治不愈。又因为丈夫的工伤赔偿问题与公婆的关系紧张,十几年不见面。一九九五年,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做好人,遇到矛盾向内找,做事先考虑别人,不但所有的病症不药而愈,与公婆十几年的矛盾也解开了,从此她坚定了信心去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好在她的心里生了根,救命之恩,难以相报!她处处以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照顾体弱多病的姐姐和弟弟,常常打扫公共楼道、扫雪。认识她的人都说她变了一个人,身体好了,成为一个真正善良的人。

刘志的亲人不明白这样一位好人为什么一再被迫害,而且已被迫害到这么危险的境地,还不许保外就医,这是什么世道。刘志家人要求辽宁女子监狱立即让刘志保外就医,并表示在会考虑法律专家的意见,如狱方再拖延下去,导致刘志状况恶化,会对所有有关人员提出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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