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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遭非法庭审 亲朋高呼抗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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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上午九点半,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刘荣华,家属聘请的两位外地正义律师为刘荣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更指出此案是一起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典型案例(编注:刘荣华行使信仰和言论的权利,根本不应受到惩罚),非法庭审于十一点半结束,当庭没有宣判。由于中共不法人员的阻扰,刘荣华众多的亲朋中只有其年近八旬的父母参与了旁听。

当刘荣华走出法庭时,一位亲朋情不自禁地高呼:“刘荣华无罪!立即当庭无条件释放!连续惩罚执法犯法!”其他的亲朋也纷纷痛斥不法人员:“信仰无罪!信法轮功无罪!”刘荣华的父母也喊出自己冤屈的心声:“我女儿无罪!我女儿是好人!到期不放,执法犯法!”当刘荣华被强拉上警车时,亲朋高喊“刘荣华没犯法更无罪,无条件放人!”喊声引得路人纷纷驻足,有的亲朋则告诉路人刘荣华所蒙受的冤屈。

刘荣华
刘荣华

刘荣华,女,四十七岁,原大连水产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职称,她的文章曾被刊登在《中国百科全书》上。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在教育工作中恪尽职守,一心为他人着想的好人,却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中共迫害

被非法劳教 多次遭“抻刑”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九月,刘荣华被青泥洼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因拒绝放弃信仰,刘荣华多次遭“抻刑”等酷刑折磨,被迫害得出现心脏病症状,医院医生说再晚送两天,人就没了。

酷刑演示:抻刑,将法轮功学员的手一高一低铐在两张床之间,恶警分别用力抻两张床,使被迫害者斜着身子,蹲不下,站不起来,非常痛苦。
酷刑演示:抻刑,将法轮功学员的手一高一低铐在两张床之间,恶警分别用力抻两张床,使被迫害者斜着身子,蹲不下,站不起来,非常痛苦。

刘荣华还遭暴力殴打致滴水不进、嘴唇发紫、走路都很困难。在刘荣华被迫害的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恶徒强迫其来回上下楼,故意折磨她。仅仅 因为回监室时没有向队长问好,被非法加期迫害。

在这样精神与肉体的高压迫害下,刘荣华多次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最严重的一次,医院医生说再晚送两天,人就没了。刘荣华此次被迫害前比较胖,因酷刑折磨变的骨瘦如柴,行走困难,还被逼迫做奴役。

劳教期满继续劫持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刘荣华非法劳教期满前几天,在大连市“六一零”(凌驾于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于纳粹时的盖世太保)的指使下,中山区桃源街派出所警察将刘荣华从马三家劳教所劫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中共当局预谋对其非法判刑。

为营救女儿,刘荣华年近八旬的父母不顾身体不适,四处奔走,申述冤情;刘荣华十六岁刚上高中的儿子也写了呼吁信,希望善良的人能帮帮他的妈妈,让他们母子早日相聚。可是,在中共的强权统治下,执法部门已经沦为中共迫害老百姓的暴力工具。在桃源街派出所,所长李利天恐吓刘荣华的母亲,如果再去派出所,就告诉检察院和法院往死里整刘荣华。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周日)晚七点左右,刘荣华的母亲突然接到中山区法院电话通知,将于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半公开庭审刘荣华。可是,家人还没有聘请到可以为刘荣华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而大连本地律师,迫于中共淫威,只能做有罪辩护。

事出紧急,刘荣华的母亲和亲朋于二十六日上午赶到中山区法院,强烈要求推迟开庭,为刘荣华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最终当天没有开庭,法院相关人员告诉老人三天后,即三十日开庭。为了争取聘请正义律师的时间,老人暂时聘请中山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将三十日的开庭推迟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

在家人及亲朋的努力下,终于聘请到两位外地正义律师,愿意为刘荣华做无罪辩护。正义律师向法院提出没有时间阅览卷宗,要求开庭延期。据悉法院想尽早结案,没能延期。

非法庭审草草收场

一月八日(周日)下午两点左右,刘荣华的父亲接到中山区法院电话通知,将于九日上午九点公开庭审刘荣华。此时,因时间仓促,家属聘请的两位外地正义律师,一位因律师证被中共当局非法扣押,只能以亲属身份进行辩护;另一位于八日下午五点半才到达大连,已没有时间去法院见相关人员及办理相关手续。

九日上午,律师及刘荣华的亲朋来到中山区法院。律师去办理相关手续,受到法院一女值班人员及一男执勤法警的刁难,律师据理力争,才得以联系办理。

在亲朋急切的盼望中,刘荣华瘦弱的身影出现在法院。由于在看守所绝食抗议无理迫害,刘荣华瘦的只有七八十斤,她艰难的用被手铐铐住的双手扶着楼梯栏杆,几步一歇的上到三楼的法庭,亲朋也随之一起来到三楼,希望参与旁听。可是在中共的暴政下,他们的这一权利也被剥夺。由于不法人员的阻挡,只有刘荣华年近八旬的父母参与了旁听。

九点半左右,法庭宣布开庭,公诉人王继超宣读公诉内容后,两名正义律师为刘荣华做了无罪辩护,更指出此案是一起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典型案例,即在刘荣华没有任何、也不可能在劳教期间实施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公诉人起诉刘荣华的所谓事实,和大连市公安局当初劳教刘荣华的所谓事实是同一事实。说白了,犯法的不是刘荣华,而是这些执法者。

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使得在场的人无言以对,但作为中共迫害老百姓的工具,公诉人无视法律,仍极力维持中共迫害好人的所谓公诉。然而,由于国内国外法轮功学员十二年来坚持不懈的反迫害,已使越来越多的世人明白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公诉人还没说完,中共当局事先安排在法庭内旁听的人及工作人员纷纷离场,十一点半左右,非法庭审草草收场。

此次非法庭审,中共当局因惧怕迫害好人的罪行曝光,仍处处阻扰。中山区法院三楼的法庭,是专门用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轮功学员庭审的法庭设在一楼,法院工作人员明明知道,却告诉刘荣华的亲朋法庭在一楼;亲朋希望参与旁听,但法庭大门紧闭,两名不法人员守在门口。当亲朋质问:“开庭不是公开的吗?为什么阻挡我们参加?”一不法人员谎称没有座位(实际上有很多空余座位),亲朋表示可以站着,或坐在地上,仍遭拒绝。

刘荣华的丈夫尹宝军,因修炼法轮功于二零一一年六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大连劳教所非法关押。在大连劳教所,尹宝军被迫害的出现“脑梗”症状,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医回到家中。

已知参与迫害刘荣华的相关责任人:
大连市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欣
国保大队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东路 邮编:116031
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局局长:姜朝明
公安分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 邮编:116001 电话:0411-82637821、82804361
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派出所所长:李利天、刘岩松(负责刘荣华的案子)
派出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白云街36号 邮编:116001 电话:0411-82681093
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批捕科:于姓科长
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王继超
检察院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大众街11号 邮编:116001 电话:0411-82822000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院长:毕凤有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庭长:姜晓红
法院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43号 邮编:116001 电话:0411- 82802280 传真:0411-8263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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