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汉市女子劳教所的酷刑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位于汉口姑嫂树罗家嘴路11号。它是由原臭名昭著的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大队﹙女队﹚,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整体搬迁至武汉市强制戒毒隔离中心,合并组建而成的。

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犯下重罪,其迫害的手段十分邪恶,为了叫法轮功学员屈服于劳教所,强迫她们穿所谓的“劳服”,当众将法轮功女学员的衣服扒光,逼迫她们屈从;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即强迫放弃信仰),使用各种酷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折磨,用电棍电,长时间罚站,长时间不让学员睡觉,吊铐几天几夜,不让上厕所,不让家属接见,甚至药物摧残,野蛮灌食等。

本文揭露的是近期该黑窝内对法轮功学员的部份酷刑迫害:

一、电棍电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武汉教师两次在何湾劳教所受折磨(图)》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教师朱慧敏,曾两次被中共绑架入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被剥夺睡眠、野蛮灌食,并被电击、挂铐。她自述:“到了二零零九年,为转化我和法轮功学员段玉英,她们临时将我们转移到六大队,并将我们分别隔离。六队副队长胡芳(女,三十多岁)亲自督阵指挥参与了迫害我们的全过程。高大壮实的恶警刘艳(女,三十二岁)在大厅里拿着闪着蓝光、啪啪带响的电棍,一脸杀气径直走到我跟前,让两个包夹一边一个拉着我的胳膊,她拿电棍电击我的胳膊,见我没有喊叫,电击时间越来越长,胳膊上立即呈现出一条条乌红的、灼伤留下的烙印,并伴有硬肿块出现。恶警胡芳则用电棍电击段玉英的嘴巴。”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杨维芳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遭电击毒打》中报道:﹙硚口区法轮功学员﹚“杨维芳不穿囚服、不报数也不蹲下,因此遭到狱警吴莉珍用电棍电嘴、电脸、电颈部。曾被电倒在地二次,腿部抽筋。。”

二、长时间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武汉教师两次在何湾劳教所受折磨》中朱慧敏的自述:“她们将我俩﹙她与段玉英﹚挂铐十几天,昼夜站着不让睡觉,我们两人的腿肿得象大腿一样粗。”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杨维芳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遭电击毒打》“﹙杨维芳遭电击﹚后又被罗静铐了六天五夜。吸毒人员把她牙齿打松,鼻子打出血,她被迫害成腿部肿疼,双手不能握拳,后来腹部疼痛失去知觉。”

三、长时间罚站 不让睡觉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武汉教师两次在何湾劳教所受折磨》中朱慧敏的自述:“在此期间,因我不放弃信仰,不妥协,刘辉曾十五天罚我站着,不让我睡觉,当时我因过度疲劳,两眼一闭就想睡觉,站不稳,手本能的就去抓附近的床架或窗栏杆,但有时头就撞到墙上、铁窗上、铁床上,也经常摔到地上。当时我曾要包夹告诉刘辉:我已经站不住了,一闭眼就摔跤,已摔了很多跤了,我要睡觉。没想到刘辉变本加厉地整我,特意罚我到对面的空房子里去站着,因那儿是一个空房间,什么可以抓手的都没有,我一去就不断摔跤,至少摔了六十多跤,迷糊中我听到我的头撞到地上咚咚的发出很大的声音。”

酷刑演示:长时间罚站
酷刑演示:长时间罚站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杨维芳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遭电击毒打》“因为杨维芳拒绝与中共邪党为伍,遭到何湾劳教所的警察(刘辉、胡芳、吴莉珍、刘雁)指使吸毒、赌博犯罪人员对她进行迫害,被迫连续站了五天四夜不让睡觉,”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湖北女青年王玉洁生前遭受的迫害》“恶警胡芳指使吸毒人员折磨王玉洁,每天被罚蹲下,连续一次性体罚六天六夜,吸毒人员监视王玉洁不让睡觉。还讽刺王玉洁是站神。”

四、野蛮灌食

真人演示:野蛮灌食
真人演示:野蛮灌食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武汉教师两次在何湾劳教所受折磨》中朱慧敏的自述:“包夹在刘辉的授意下,和五、六个因吸毒被关押的犯人把我按住,野蛮灌食,弄得我浑身都是米汤。由于多次灌食,我的鼻腔和喉咙被灌食的胶皮管插破了又结痂。就是这样,他在灌食的时候还有意用管子在鼻子里捅来捅去,弄得鲜血直流,有一次血流得太多把他也吓坏了,怕搞出人命。”

五、毒打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杨维芳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遭电击毒打》“用纸板挑眼睛,用水冲头、拳打脚踢,用抹布堵嘴,双手捆绑。”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湖北女青年王玉洁生前遭受的迫害》“恶警队长胡芳威胁王说:如果这样半个月还不“转化”就吊铐你。胡芳看王玉洁不妥协,指使吸毒人员曹文莉把王玉洁的左脚撇伤,还打脑袋,当时左脚肿痛。接着吸毒人员曹文莉、周燕在胡芳的唆使下非法拿着手铐,电警棍,把王玉洁铐上,对其拳打脚踢四十分钟,还扯下一大把王的头发。”

六、长时间高温烘烤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湖北女青年王玉洁生前遭受的迫害》“恶警胡芳在炎热的夏天,把王玉洁拖进烘东西的烘烤房,从早上6点体罚烘烤到晚上6点半。高温体罚烘烤12个半小时。王玉洁大汗淋漓甚至要昏死过去,大脑要崩裂了,王玉洁的生命受到及大的摧残。”

七、不让家属接见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湖北女青年王玉洁生前遭受的迫害》“王玉洁在一楼车间做劳役的一年刑期间,二十四小时被人监视,不让王玉洁和任何人说话。从未允许王与家人接见一次。”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武汉市公务员第二次被非法劳教已一年》“武汉市硚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务员、法轮功学员肖映雪,被非法劳教已经一年,在武汉市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来,劳教所人员以她不“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为由,不让她家人接见,致使她七十多岁的老父母一年多没见自己的女儿,不知为女儿流过多少伤心的眼泪。”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日《武汉五位法轮功学员仍被劫持在劳教所》武汉市黄陂区法轮功学员李菊华,女,五十五岁,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遭区“六一零”恶警劫持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六大队。其家人五次去探视,均遭何湾劳教所无理拒绝。女恶警胡芳称:“李菊华没有接见日”,公然剥夺李菊华与家人的接见权。

八、药物摧残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湖北女青年王玉洁生前遭受的迫害》“王玉洁回家后不长时间,出现前额剧痛、腿、后颈椎、腰、屁股、全身都象散了架一样剧烈疼痛。被迫害体罚的后遗症全出来了,豆大的汗珠直流不停。王玉洁曾被高温又烘又烤的后遗症出现了,还伴随着呕吐,吃什么吐什么,就这样持续四个月,到医院打针也不好使,手卷曲,抽筋,又疼又麻,疼得王玉洁哭了又忍,忍了又哭,眼疼瞎了,什么也看不见。亲人们看着孩子难受痛苦的样子,亲人们以泪洗面。最后王玉洁医治无效,含冤离世。”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武汉市黄陂区法轮功学员李菊华,女,五十五岁,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遭区“六一零”恶警劫持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六大队。期间被强迫吃不明药物,回来时也有与王玉洁类似症状:头部疼痛,半边身子麻木,两眼视力模糊,看不清。全身无力。

武汉市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王珏,年仅十八岁就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女子劳教所,期间遭到药物摧残,回家后出现头部疼痛,有时神志不清,不能正常控制自己。

武汉市硚口区法轮功学员杨维芳,女,四十四岁,二零一零年三月遭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女子劳教所。期间被迫害成腹部内出现硬块,被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晚十二点刚过,她被绑架到硚口区洗脑班继续迫害,腹部内出现硬块肿大,疼痛难忍,全身没有力。

在王玉洁离开武汉市女子劳教所,身体出现严重病症,不能不让人想起网上曾多次曝光这个黑窝用药物摧残的事例。在遭受几个月的痛苦的“严重病症”的折磨后,风华正茂的女青年王玉杰,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含冤离世,年仅二十四岁。

以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刘辉﹙女﹚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和她一手培养的打手恶警队长陈芳。对于王玉洁的死,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在这里,我们强烈呼吁国际社会正义人士、人权组织对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仍在发生的酷刑迫害给予关注,对于其所犯的群体灭绝罪加以制止和追查。全世界有良知、有善念的人们,请伸出你们的援手,一道制止中共邪党劳教所等黑窝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我们更希望那些仍在参与迫害的各级政府官员和警察们,不要再被中共所利用,甘心做它的替罪羊。同时奉劝武汉市女子劳教所相关人员,立即停止犯罪,将功补过才是你们的唯一明智选择。

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地址:汉口姑嫂树罗家嘴路11号,邮政编码:430015
办公室电话:027—65681626
政委:张宏玉
所长:李诗高
副所长:吴方虎 陈萍﹙女﹚
副政委:刘建民
政治处主任:金玲﹙女﹚
副调研员:于增月
办公室副主任:潘文胜
监审法制科科长:马志刚
管理科副科长:段春华﹙女﹚
教育科科长:郭水平 副科长:姚英长
生产科主任科员:罗政权
生产科科长:李本领 副科长:谢斌
生活卫生科科长:周雪斌 副科长:史学东
医政科科长:宋英旗 副科长:张尧坤 何作银
六大队大队长:姚爱军﹙女﹚六大队办公室电话:027—65681593
六大队教导员:刘辉﹙女﹚
六大队副大队长:鲁小俊﹙女﹚、 黄虹﹙女﹚
队长:胡芳 办公室电话:027—65681766,027—65681611
六大队女警察:王琼 何青 关凤兰 刘爱敏 张霞 戴霞 钟惠群 郑春梅 罗静 王郁许虹邹汉荣 李先利 张顼 刘雁 吴莉珍
五大队大队长:陈丽霞﹙女﹚
五大队副大队长:姚琦﹙女﹚、黄爱华﹙女﹚
五大队女警察:陈洁 王华 方红 张润梅 刘长华 袁桂芳 陈丽娟 严玉萍 隋非敖剑珍彭超英 宋成芳 郑华华 李蕾 余汉华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