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在助师正法中走正路才能解体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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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学了师尊近期《什么叫助师正法》经文后,我对在我们当地近期发生的迫害情况仔细的反思了一下,觉得我们应该把我们所做的和大家交流一下,取长补短,共同精進,在助师正法这条路上走好。

一、依法复议,讲清真相,揭露迫害

我们生活在中国东北一个边陲小镇上,今年年初我们农场一部份同修在附近农村讲真相、劝三退过程中被警察绑架。在整个营救过程中,由初期的麻木到最后敢于找参与迫害的各级单位、人员去讲真相。被迫害同修的家属也由初期不理解到理解,我们的付出也是很大的。比如说刚开始,邪恶把同修劳教了,对于上诉问题,有的同修家属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上诉会遭到更大的迫害;有的同修家属认为上诉未必能胜诉,那样费钱费力效果不一定好;有的同修家属相信上诉会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出现了有的家属悄悄的找关系用钱把同修买出来,有的家属表现消极,有的家属能够理解。参与营救的同修对家属讲,我们的同修没有犯法,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对别人好,并不是象警察说的那样。我们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与个人利益,叫人做好人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是警察在犯法犯罪。因为中国的《宪法》第36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等自由,也有信仰的自由。”警察绑架我们同修时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而且只是说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没有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就非法关押到拘留所,这是违法的,因为警察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了维护《宪法》给予公民的权利,我们的上诉就是合法的,正确的。目地是什么呢?就是叫世人都知道真相,分清谁在犯罪,从而救度被中共迷惑了的众生。

开始我们在请律师时,所有的钱都是同修出的。同修们的无私坦诚与不懈的努力感动了被迫害同修的家属,他们也拿了一部份钱,并感动的说:“你们对同修关心的程度真的不比家人差,胜似亲人,营救我们亲人的事情,我们听你们的。”

我们参与营救的同修在大家的鼓励下,开始找市复议办公室進行复议,尽管在复议中复议办公室的人协助警察造假,维持邪恶的决定,我们毕竟在十几年的被迫害中,由站在被告席上,变为堂堂正正坐在了原告席上,而且大大震慑了邪恶。警察在被告席上语无伦次的辩解,使那些为他们造假的政府官员都感到可笑。同时也有人看到了政府玩弄法律的可耻嘴脸,明白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二、放下自我,归正自己,整体提高

在反迫害中,归正自己、整体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在这正邪大战中,如果我们走不正,就会被邪恶钻空子。开始没做到这一点,所以干扰很大。通过学法,大家都能在矛盾面前向内找自己,修自己,一切就改变了。有一位同修生活很困难,靠打工维持生活。在复议期间,正是水稻插秧的季节,工资很高,案子需要她配合,她无条件的配合,舍去了挣钱的有利时机,被迫害同修的家属很赞佩。另一位同修为了配合复议,放弃了每天三百元工资的诱惑(可以干四十天左右的活),投入到正法救人反迫害的行列中。还有的同修为请律师而出钱,等等。在此笔者感谢那些默默的配合整体反迫害的同修,包括发正念、打电话、写真相信等。因为配合好是做好此事的坚实基础,他能使另外空间的邪恶解体灭尽,反映到世间人这来表现出行恶的警察如惊弓之鸟,有些不敢看我们,六一零头目手机不开机,躲大法弟子,有时也辩解说为了吃饭,为了工作,执行上级命令等等说辞。其实就是邪恶的生命越来越少,控制世人的能力越发不行了,才有此表现。同时一些邪恶的生命也看到了它们失败后的下场。

如果我们走不正,就会给邪恶喘息的机会和行恶条件,比如说我们在复议期间,我们在受害人委托书上签字和按手印,我们为了省钱省事,就代替受害人家属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结果在送达复议办后,邪恶的生命就看到了我们的不真,退回来说:“必须要受害人亲自委托签字才有效。有同修听说后心中就不平衡了,说这不是刁难我们吗!同修们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恶党坏人可以用造假、说谎、欺骗等手段害人,作为修炼的人,我们必须按照真、善、忍做人,一切不正的言行都得归正,给后人留下一条正确的修炼之路。只有用大法不断的洗刷自己的心灵,才能正一切不正的,才能树立自己的威德。

三、用事实揭露邪恶,唤醒民众震慑邪恶

用法律反迫害,揭露当地邪恶制止迫害。这也是救人的有效方法,倒不是叫大家都来参与打官司,我们可以多方面配合正法進程,写控告信、检举信,打真相电话,当面找警察索要以前被勒索的钱财物。如果他们不讲理,可以把索要过程整理出来,再配上其人的相关资料和此人的平时劣迹一并揭露曝光,叫他们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他(她)们所做的恶行,从而制止迫害,甚至能救了他。

宝清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强刚,在绑架大法弟子,往车上拖女大法弟子时,女大法弟子十一岁的女儿拽着强刚不让拖她妈妈上车,强刚气急败坏的把小女孩的头发拽下一小把来,当时孩子也不撒手。当地同修把这件事写成劝善信和做成不干胶。

哈尔滨市阿城区松峰山镇的王影,同修在揭露他的恶行时,把他的照片和生日时辰都写上了,当他的父亲一看见后,就说过,可不能得罪这些炼法轮功的人,他们怎么把我儿子的生日都弄的那么准,他们是打不还手,否则要取我儿小命都不费事的,这就是详细揭露恶警取得的良好的效果。

另外关于要起诉的案子,必须当地协调人反复推敲,选择影响大的有利案子一告到底,胜诉了就追求经济赔偿,败诉了就揭露他们的不法行为,无论胜诉和败诉,都能起到良好的救度众生的作用,因为一般这样的官司要请律师,所以牵扯的人力、财力和精力都比较大,那么要做就努力的配合好,一定把它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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