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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被迫害致重症 狱警狱医诡言推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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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残疾人郭伶女士自两年前被中共绑架、秘密判刑,其家人就一直没有她的消息。最近,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突然告知郭伶的家人,说郭伶狱中患了“股骨头坏死症”及“躁动幻想精神病”,并称郭伶患的“股骨头坏死”是因为郭伶的“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要郭伶的家人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名。

郭伶的家人拒绝签名,认为:郭伶被绑架前是好好的一个人,现在成了这个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总得有个明确说法。郭伶的亲友们通过医学资料,也发出质疑:郭伶的“股骨头坏死”是发生在健康的肢体上,不是在残肢上,所以不存在“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股骨头坏死”的因素。

家人难以接受:郭伶极度衰弱,与被绑架时判若两人

郭伶女士,五十五岁,原是昆明市供销社病退职工,因为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中共的迫害。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再次被绑架,后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自从她被关入云南省女二监一年多的时间,其家人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三时左右,一自称姓张的狱警打电话给家人说:有急事,说郭伶想见见家人,但只允许两个亲属见郭伶。第二天,郭伶的丈夫和女儿按照监狱通知的时间于早上九时准时到女二监大门口,却一直等到十时三十分左右,狱警才来带父女俩到接见室,此时看到郭伶被一个犯人搀扶着,两个狱警跟押着出来,此时的郭伶与被绑架时判若两人,身体非常消瘦,体质极度衰弱,精神状况很差,不知她承受了多少痛苦的折磨,看到此情此景,父女俩心里犹如针刺般难受。

在接见过程中,狱警把郭伶的丈夫叫去,让他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病情告知书”的主要内容是:郭伶患的“股骨头坏死”是由于郭伶的“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还说郭伶患了“躁动幻想精神病”。郭伶丈夫不签字,认为郭伶被抓捕前是好好的一个人,现在成了这个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总得有个明确的说法呀!

接着,狱警又把郭伶的女儿叫去签字,监狱医院的院长还作了一番“股骨头坏死”病因的解释,目的就是要他们父女承认郭伶的病与监狱没有关系,女儿一看签字内容,也拒绝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

家人自郭伶被绑架后,就与她失去了联系,现在却突然被告知郭伶在监狱患了“股骨头坏死”和“躁动幻想精神病”,真是如雷轰顶,很难接受这个现实。

郭伶的“股骨头坏死”是发生在健康肢体上

郭伶的亲友们也质疑:郭伶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几十年了,她这次被抓时身体是好好的,被关押到女二监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她怎么就患了“股骨头坏死症”了呢?监狱的说法是因为她的“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

根据有关医学资料,引起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因素很多,大约有四十余种,归纳起来有两大类:创伤性和非创伤性。创伤类有股骨颈骨折、髋关节脱位、股骨头滑脱、髋臼骨折和粗隆间骨折。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发生机理,经一百余年来研究,国内外学者一致公认:股骨头缺血是造成坏死的主要发病机理。但其可能是发生于动脉的供血,可以是静脉的回流不好,或由于骨内压的增高导致缺血而产生坏死。从医学上根本找不到“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说法。而且,郭伶的“股骨头坏死症”是发生在健康的肢体上,不是在残肢上,就更不存在“小儿麻痹后遗症”所引起“股骨头坏死症”的因素。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郭伶的“股骨头坏死症”呢?监狱方当然不敢给出真正的原因,否则也不会急急忙忙的让家人接见、骗签名了。

至于所谓“幻想躁动精神病”,郭伶都是五十五岁的人了,自小到现在家人和单位同事都从没有见她有过精神不正常的情况,而且家族中也没有这种遗传病史,郭岭怎么就偏偏在女二监患上这种精神病了呢?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郭伶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迫害,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郭伶曾在云南女二监遭非人残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郭伶遭非法判刑七年,第一次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期间,郭伶因“小儿麻痹后遗症”行走十分困难,但每天监狱都逼她和其他肢体正常的人一样,走很远的路去干苦役。由于郭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恶狱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关禁闭”,长期被“严管”。关禁闭期间,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讲话、每天只能上三次卫生间。更不人道的是,月经期恶警还不准用卫生纸。

酷刑演示:长时间坐小板凳
酷刑演示:长时间坐小板凳

“严管”就是每天十六个小时强迫坐在小凳子上,从早上七点至夜里十一点,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若身体稍有移动,就遭被狱警指使的“包夹”犯人打骂,用这种方法一直折磨到表示“不炼了”才会停止,不放弃修炼就被迫一直坐到出狱。在被非法关押的那几年里,郭伶被多次关禁闭,遭受非人虐待。不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连上厕所都盯梢,不许跟别人说话。郭伶曾绝食抗议不公对待,在五十六天的绝食期间,狱警指使犯人对她进行五花大绑,粗暴的进行野蛮灌食,使她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那么郭伶这次被关押在女二监期间她会不会再次遭受到这种非人的对待呢?从其家人看到的郭伶身体状况和她对自己信仰的坚信来看,答案是肯定的。人们可以想见:别说是一个身带残疾的人,就是一个正常人长期被迫每天十六个小时坐在小凳子上,别说是小凳子,就是坐在沙发上都会受不了的。一个正常人二十四小时被人看着、吼着、跟着、强迫你接受自己不愿接受的东西,长时间下来,精神也会崩溃的。所以我们认为郭伶遭到的虐待这才是导致她“股骨头坏死”和“躁动幻想精神病”的主要原因。

法轮功给了郭伶健康身体 邪党屡次绑架关押她

郭伶自幼身体虚弱,在她一岁多时发高热,由于当时家境贫困没有及时医治,后来出现下肢活动障碍,才知道是患了“小儿麻痹后遗症”,从此成了个跛子,走路十分困难,随着年龄的长大,一个女孩子身患残疾给她带来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可想而知。加上又患了多种疾病,她四十多岁就办了病退。在中共的社会,残疾造成的精神压抑很大,加之长期患病的苦痛,使郭伶的脾气变的很坏,动不动就发脾气,在家里个个都怕她,都让着她。

然而,自从郭伶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她整个象变了一个人一样,各种疾病都不治而愈,身体变好了,脾气也改好了,性格开朗了,她更孝敬老人,不再与人争斗,街访邻居都非常喜欢她,夸她是个好人。看到郭伶的变化,全家人都为她高兴,不再为她操心。

但是,正当郭伶享受到生命的快乐时,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多次到郭伶家里威逼、恐吓、抄家,多次强迫她参加所谓的“转化”洗脑班,强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 郭伶就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多次被中共强迫关入“洗脑班”,三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一年六月,郭伶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抄走了郭伶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录音机、炼功磁带等物品,并把她抓进看守所,关押三个月后送劳教一年,因她是残疾人,劳教所不收,改为所外执行。

二零零二年四月,郭伶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又把她抓捕,其中一个男警察还恶狠狠的朝她脸上打了一巴掌,把她的脸和眼睛都打肿、打青了,到晚上才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七月,郭伶又被昆明市盘龙区、官渡区两个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同时抄家,这次郭伶又被关进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八个月后和其他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县公审、游街,非法判了她七年刑,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到严管、关禁闭、坐小凳子、暴力灌食、做苦役等等虐待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又再次被昆明市五华区“六一零”、国保大队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女二监。在监狱才一年多的时间,一个原本健康的郭伶却被患上了什么“股骨头坏死”和什么“躁动幻想精神病”。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罪责难逃

据明慧网报道,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多年来对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学员采取非人道的手段强迫进行“洗脑”,用杀人不见血的卑鄙手段,“关禁闭”、“严管”、长时间坐小凳子、罚站、罚跑,高压电棒电击、注射损害中枢神经的药物等等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妄图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致使被关押的玉溪市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等被迫害致死,许多法轮功学员肉体、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有的导致精神障碍、耳聋、肢体肌肉萎缩而致残。

现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又在迫害郭伶,并在草菅人命之后,妄图推卸责任。大量的事实已揭露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其罪责难逃。呼吁外界正义媒体和正义人士关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郭伶女士的事件。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2号 邮编650102
对外电话:0871-5126217  0871-5126219
监狱长:杨明山
副监狱长:刘彬山、王丽美、倪丽江、张英
狱政科:雷煜
宣传科;丁莹
管理科:赵晓霞、张燕华
教育科:李冬冬、马丽霞、何晴、吴玉玲、徐绍娟、周薇妮。
卫生院:杨晓平、杨瑞英
生卫科:刘燕
一监区:雷雅梅、莫瑞、汤敏、汤建芳、陈雷、王孝晋、叶丽萍、宋文芝、吉
春、王倩、张燕
二监区:王丹、林晓雯
三监区:付志琼、金辉
四监区:司晓燕、宋建丽、王益娟
五监区:李春梅
六监区:陆如斌
九监区:杨欢(女,四十岁左右,原专管队队长,现教育科副科长)、夏昆丽、汤玉芳、谢玲、万雪梅、杨永芳、梁洁、王黎黎、黄涛(禁闭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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