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汉市公务员第二次被非法劳教已一年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硚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务员、法轮功学员肖映雪,被非法劳教已经一年,在武汉市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来,劳教所人员以她不“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为由,不让她家人接见,致使她七十多岁的老父母一年多没见自己的女儿,不知为女儿流过多少伤心的眼泪。

肖映雪是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在街上讲真相时被绑架的,被中共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目前仍在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五大队遭受迫害。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位于汉口姑嫂树罗家嘴路11号,是一座人间地狱,它是由原臭名昭著的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大队﹙女队﹚,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整体搬迁至武汉市强制戒毒隔离中心,合并组建而成的。 以副所长刘辉﹙女﹚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十年前三十岁刚出头,就以何湾六大队副大队长专门迫害法轮功而登上海外网站恶人榜,由于刘辉的为人阴险、歹毒,不择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中共认为“成绩显赫”不断得到重用,从副大队长到大队长、教导员、副所长,而成为不明真相狱警效仿的“楷模”。

刘辉一直直接参与迫害,其迫害的手段十分邪恶,为了叫学员屈服于劳教,强迫学员穿“劳服”,当众将女学员的衣服扒光,逼迫学员屈从;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长时间罚站、不让学员睡觉,吊铐几天几夜,不让上厕所,不让家属接见,甚至药物摧残,野蛮灌食等。十年来经刘辉迫害的学员不下几百人。目前肖映雪正遭受刘辉的迫害。

四十二岁的肖映雪,因坚定修炼法轮功,曾被中共警察绑架八次,六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曾经遭毒打致生命垂危,在武汉市第一医院抢救时昏迷两次;两次被非法劳教;二次被非法拘留;并被非法取消公务员资格,分流出工商局;后被新单位非法开除,失去了正常的生活来源。种种迫害导致丈夫与其离婚,造成家庭破裂。

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共操控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机构无理关押法轮功学员本来就是非法的,又以种种理由剥夺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的会见权更是侵犯人权的违法行径。希望民众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不要在天灭中共时遭殃及。

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地址:汉口姑嫂树罗家嘴路11号,邮政编码:430015
办公室电话:027—65681626
政委:张宏玉
所长:李诗高
副所长:吴方虎 陈萍﹙女﹚
副政委:刘建民
政治处主任:金玲﹙女﹚
副调研员:于增月
办公室副主任:潘文胜
监审法制科科长:马志刚
管理科副科长:段春华﹙女﹚
教育科科长:郭水平 副科长:姚英长
生产科主任科员:罗政权
生产科科长:李本领 副科长:谢斌
生活卫生科科长:周雪斌 副科长:史学东
医政科科长:宋英旗 副科长:张尧坤 何作银
六大队大队长:姚爱军﹙女﹚六大队办公室电话:027—65681593
六大队教导员:刘辉﹙女﹚
六大队副大队长:鲁小俊﹙女﹚、 黄虹﹙女﹚
队长:胡芳 办公室电话:027—65681766,027—65681611
六大队女警察:王琼 何青 关凤兰 刘爱敏 张霞 戴霞 钟惠群 郑春梅 罗静 王郁 许虹邹汉荣 李先利 张顼 刘雁 吴莉珍
五大队大队长:陈丽霞﹙女﹚
五大队副大队长:姚琦﹙女﹚、黄爱华﹙女﹚
五大队女警察:陈洁 王华 方红 张润梅 刘长华 袁桂芳 陈丽娟 严玉萍 隋非 敖剑珍彭超英 宋成芳 郑华华 李蕾 余汉华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