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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一零”头目于跃进之死谈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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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于跃进,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人称“于局”,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刚刚内退,突发脑溢血死亡,年仅五十四岁。“六一零”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于跃进的妻子姜丽娜遭遇车祸身亡,当时已血肉模糊,难以辨认。二零一零年,于跃进结识了一名比他年轻许多的女子,不料刚结婚就遭报毙命。

莱阳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跃进之死,在我市众说纷纭。一名干警私下说:“于局这一死,法轮功肯定会幸灾乐祸,又会说是报应了。”实际上,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误解,也是对“善恶有报”这一天理的错误解读。事实上,法轮功学员对于跃进夫妻双亡深感可悲。然而,当我们透析真正的因果,我们发现,“于局”夫妇之死正是中共一手造成的。同为莱阳故土上的儿女,我们多么希望这里人人幸福安乐,不再出现这么多的不幸。为此,我们向您揭示这场悲剧背后的真相。

法轮功简介

法轮功从九二年传出,仅靠人传人、心传心,七年间修者超过一亿,深受民众喜爱。而今,又历经中共十一年迫害,法轮功却弘传至一百多个国家。法轮功的弘传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一个空前的奇迹。

为什么法轮功能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法轮功不仅对健康的改善有奇效,更教导人以“真、善、忍”为准则,修心向善,道德升华。目前大陆的社会道德体系的全面坍塌,黄赌毒遍地。法轮大法,象一股清泉,洗净人心中的自私、冷漠,回归纯真、善良的美好心灵,被誉为“高德大法”,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则被称为“浊世清莲”。

这样一群修心向善的修炼人,就象古代的佛教、道教修炼人一样,不同的只是形式上不出家而已。十二年迫害中,无论遭受了多大委屈,法轮功学员都是慈悲相待,无怨无恨。对这样一群心地善良、与世无争的修炼人下手迫害,其罪恶比伤害普通人更深重百倍,当然或早或晚必将遭受上天最严厉的惩罚。

于跃进的言行与命运之间的因果关系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于跃进一九九九年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其任务就是专职迫害法轮功。在此仅举几例,看看于跃进的言行与命运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莱阳市中医院的孙秀珍医生被绑架到“六一零”,于跃进授意尉海波狠打。尉将孙双手铐住,用木棒毒打,孙医生被打昏过去,抢救醒来后又铐上再打。一次次折磨使她呼吸艰难,四肢抽搐,于跃进却在旁边看边笑,一直笑看孙痛苦的抽搐了一下午。到晚上症状加重,眼看要出人命,于才通知医院治疗。之后,孙医生又被送入精神病院,被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莱阳中心医院年轻的眼科医生马青春被“六一零”非法拘禁在“六一零”私设的监狱——洗脑班。当天,于跃进揪住小马的头发狠扯,打头、脸、胸部,边打边嚷:“我整死你。”于指使人轮班殴打,有的打手晚上喝醉酒来打,马青春被打的嘴角流血,起身、翻身都很困难。马的七旬老母前来探望,千求万求只让看了几秒钟就被生拖硬拉扔到门口,衣服被撕烂。看到儿子伤痕累累,两只手被绑得老高,老母哭得死去活来。随后,于跃进又指使手下多次恐吓并殴打了马的老父亲。更令人发指的是,于跃进指使人找马的父母勒索三千元钱,为他们如此折磨马青春全家支付辛苦费。

“六一零”私设的监狱曾一度十分猖獗,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遭受毒打后,都被勒索两千元、三千元不等。也许是钱来的太容易,也许是为了在上司面前表现,于跃进长期不回家,带着妻子常年住在洗脑班,生活费用用勒索来的巨款支付。尽管只有四五个“六一零”人员用餐,偌大的餐桌上却时常满满当当的摆满山珍海味,而被勒索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是下岗工人,有的是农民,年收入不过千元,被逼的吃糠咽菜,家徒四壁。为给洗脑班源源不断的送人,于跃进带手下四处绑架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怀抱待哺婴儿的年轻妈妈,有家人病重需要照料的家庭妇女,多少人被逼的妻离子散,还有的孩子被迫辍学,有的人被迫失业。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于跃进开办洗脑班长达九年。

被中共无神论洗脑的于跃进天真的以为,他干的是一份能升官能发财的工作,却没深想一步,这不是一份普通的工作,他是被中共直接利用的打手,是这个罪恶链条的重要一环,干的是迫害善良、助纣为虐、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蠢事。而他放纵自己人性中贪婪冷酷的一面,更直接酿成了许多家庭的灾难,当然承受相应的果报也就成为必然。

死亡职位“六一零”

于跃进之死绝非个案。莱阳“六一零”副主任宋顷光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酒后突然身亡,才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六一零”成员郭文兴突发脑溢血死亡,其妻子不久后因癌症去世。这些“六一零”人员突如其来的死亡难道是巧合吗?

海南省定安县“六一零”主任王忠俊,曾叫嚷:“你们说报应,报应在哪?我抓了你们不少人,我还是潇潇洒洒、白白胖胖,没看到有报应。”此言不出一个月,他的独子在广州因液化气泄漏中毒身亡,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他妻子跳井自杀身亡。

中共邪党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为镇压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专门成立了“六一零”办公室,给予各地“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权利超越于当地公检法之上,说白了,就是可以公然违法打压法轮功。迫害十二年来,这些“六一零”人员的手上早已沾满了修炼人的冤与血。尽管中共严密封锁消息,各地“六一零”头目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仍不时传出,不少正副头目双双死亡,有的“六一零”头目夫妻双亡。惊叹于其多发性和普遍性,人们称“六一零”是死亡职位。

湖北黄冈市首任“六一零”主任张石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三日突发心肌梗塞身亡,年四十八岁;第二任“六一零”主任王克武患了肝癌,于二零零五年清明节前三天死亡。

内蒙古牙克石市“六一零”主任李群死于癌症。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六一零”主任龙清福和副主任一起参加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返回途中发生车祸,龙清福当场死亡,副主任受重伤。

甘肃省庆阳县“六一零”主任门懿镜、白维权,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外出做迫害法轮功的强制“转化”工作时翻车,双双身亡。

重庆长安公司一厂公安分局“六一零”科长邓昌龙二零零零年死于肺癌。现任“六一零”科长吴卫得了肝癌。之前不久其妻已先于他患了癌症。

令人叹息的是,“六一零”主任这个“死亡职位”上的人大多是不相信报应之说的。比如于跃进,二零零八年他的妻子车祸横死,有人警醒他这是迫害法轮功的恶报,他不以为然;第二年十月,他的副手宋顷光突然身亡,又有人警醒他这是恶报,他仍未觉醒。中共一方面哄骗人们“听党的话,跟党走”,一方面以升官发财来诱惑,彻底堵死了于局的觉醒之路。他乐颠颠地继续充当迫害政策的执行者,罪孽日重,终至遭受天谴,实在是可悲可叹。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共正是害死“于局”的罪魁祸首,迫害法轮功,迫害的不仅仅是广大法轮功学员,更是各级参与迫害的官员与警察,他们在中共利诱下干下了迫害佛法的恶行,不得不在不久的将来饱尝恶报的苦果。现在人人皆知“天要灭中共”,当中共被迫害佛法的大罪拖向深渊,即将解体之时,被捆绑在同一辆战车上的参与迫害的官员与警察们,将何去何从?

其实,官员和警察中的聪明人也是大有人在。有个警察说:“上面接到举报叫我去抓人,可是没规定我必须得抓到啊,我去转一圈就回来了,汇报说人早走了。”还有个警察说:“一次狂追法轮功学员,我积极的跑在最前面,快追到时,我有意突然跌了个嘴啃泥,人没追上,上面还表扬我积极。”有个大队书记多次去派出所把法轮功学员保出来;有个治保主任领着警察四处兜圈子就是不领到法轮功学员家;一个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

当良知遭遇恶法

不懂法的老百姓或许可以被中共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欺骗,各级执法人员却万万不能被蒙蔽,否则,相关执法人员就是在执行违法的指令,将自行承担罪责。《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直接参与迫害的官员和警察们,你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其实你不也是被利用和驱使的“工具”吗?上级的命令和驱使能成为你们开脱罪责的借口吗?执行迫害命令时有正式文件吗?符合哪条法律?“上边”为啥都是口头密令,不准记录?以前的书面文件都要收回或命令你们全部销毁?将来清算罪恶时,你说上边叫我干的,你能拿出证据吗?有谁能替你承担那些罪责?为了自保,你的同伙或许会成为你所有罪行的直接指证人,出来指证你。你若不信,就看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一下共产党的杀人历史吧!

中共一向擅长“卸磨杀驴”的把戏。中共发动的无数次政治运动,都是利用一些人去整另一些人,一旦党要自保时,被利用的人就会成为替罪羊。文革结束时,全国军管干部中有十七人、警察七百九十三人共八百一十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为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以隐瞒内幕,杀人灭口。当时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则在追查开始之前就畏罪自杀了。文革中的许多打手们被定为“三种人”清除。为中共拉磨的,有哪一个得了好下场呢?

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做“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这也是纳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假如“于局”健在,假如他能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的活着,那时,他也将站在大审判的被告席上,难逃法律的制裁、道义的谴责。

今年一月,北京律师金光鸿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词中有这样一段论述:“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即是法律的最高准则。

作为一名官员或警察,你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官员或警察。“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出现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是个体超越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

如今天灭中共在即,我们真诚希望身在公、检、法的同胞,能够秉承良知善念,善待法轮功学员。

如果你更有胆略,那就做好立案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的准备,维护法律和人类的尊严。在这特殊的历史时刻,请给自己的未来——生命的永远做出正确的选择。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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