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香自述说:“二零零一年下半年的一天,兴业街派出所八委的片警李振平和一个男的上我家劝我丈夫跟我离婚,我说不离,他就不停的打我的脸,都肿了,眼睛往下淌血,顿时眼睛看不清东西了,还问你离不离?你若不离就将你再送进去。”
孙淑香在二零零二年再一次遭绑架后,经历过一番痛苦折磨之后,又受到了对于眼睛的另一种酷刑:“我还是不说,他们就用电棍集中电我的眼睛,眼睛有要蹦出来的感觉,眼前一片漆黑。”
另一位叫刘淑琴的老人,已经六十岁了,她自述道:“‘六一零’的警察不停地暴打我。晚上十二点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在那里,警察用拳头打我的眼睛,打得我两眼冒火星,一阵发黑,又打我的脑袋,连击了好几拳。”(“六一零”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机构)
还有一位王玉环老人,经历过九次死里逃生的酷刑。她这样自述:“在对我4个多小时的老虎凳折磨后,又用铁桶套在奄奄一息的我的头上,七个警察每人抽三支烟,往桶里喷了一个多小时,我一阵阵被呛得昏迷,又一次次用凉水浇我,我没有完全清醒他们又用抽的三支烟,猛抽一口,用烟头扒开我的眼烤,烤痛了,我挣扎着动一下。”
七人每人三支香烟的薰呛。每人三支,那不是二十一支烟吗?而且是用桶套着头,能最大限度地保持烟雾的浓度。她同时还经受了用烟头去烤眼睛的折磨。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眼睛的折磨远远不止于此,除了用烟薰外,还有一种看似无形的用强光照射眼睛的迫害。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青年教师郭小军,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被宝山“国保”绑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国保警察采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惯常手法──“熬鹰”,对他进行折磨。并且用聚光灯长时间对他的眼睛进行照射,导致眼睛每个月都要出现至少一次“一过性失明”的情况,现在郭小军的视力非常模糊。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提篮桥监狱迫于各种压力在南汇监狱医院对郭小军的眼睛进行了检查,被确诊为“视网膜动脉痉挛”,这是一种眼睛受到强刺激而导致的突发性症状,病情一旦发作若在第一时间得不到及时治疗,就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失明。郭晓明的眼睛问题是宝山国保大队的恶警一手造成的。
人们常说,眼睛里揉不下沙子,那可真是一点灰尘也容不下。对于眼睛怎么用刑?这稍微一用劲就能把眼睛弄坏了,有谁见过或听说过专门摧残眼睛的酷刑?可是,对于中共恶徒来说,让眼睛承受酷刑之痛,从而达到凶残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他们真的做到了。我们看看往法轮功学员眼里抹辣椒、抹芥末、抹风油精以及毒打的酷刑。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轮功学员杨先凤,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在沙市中山公园鹰冠山庄内,为了达到不让她睡觉的目的,曾被用辣椒水放入她的眼睛与嘴里,残酷折磨九天九夜,致使杨先凤昏死过去。
朱银芳是成都法轮功学员。她被绑架到四川楠木寺劳教所时,恶警潘容对劳教人员陈立燕、张燕说:“不能让朱银芳的眼睛闭上,如果把眼睛闭上,就拿你们是问。”陈立燕就把风油精滴在朱银芳的眼睛里面,朱银芳被风油精呛得根本睁不开眼睛。于是陈立燕,陈容等人看她闭着眼睛就打。朱银芳眼睛微微睁开一下,又闭上了,结果又招来一阵毒打。
广州开发区普辉村法轮功学员谭少维,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绑架到“红山戒毒所学习班”。在经受了灌脏水,用针乱扎全身,灌辣椒水之后,恶徒们将日本芥末油涂在她的眼睛、鼻孔和嘴上,而且时隔一会涂一次。眼泪、鼻涕、口水因刺激哗哗地流,但变态的恶人竟将这些分泌物塞到她嘴里强迫她吞下。
在广州市另一个洗脑班,“黄埔区思想教育学习班”里,这种酷刑更是被广泛使用。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紫来大街的法轮功学员范美霞曾自述:“暴徒们强行将我的头朝下往地下按,鼻孔朝上,然后在我的鼻孔和眼睛里滴入辣椒水,烈酒或涂上芥末。”
芥末是一种刺激性很强的调料,拌凉菜时用的稍微多一点,就呛得人直打喷嚏和流眼泪,而恶警在折磨法轮功学员时竟能大剂量都使用这种调料。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王敏丽二零零七年三月曾被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基地,遭到国保恶警的毒打和酷刑折磨,曾被灌多瓶芥末油迫害,恶警甚至将一瓶芥末油倒在王敏丽的眼睛里,导致王敏丽一只眼睛失明,一条腿被恶警用木棒打折。
芥末、辣椒、风油精都具有极强的刺激性,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非常大。而一般的液体,就包括人的汗水,对眼睛的伤害也是不轻的。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张桂芹,二零零一年四月被架到铁锋刑警队时,刑警队的警察就曾往她眼睛里灌肥皂水。被迫害致死时年仅三十四岁的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徐大为,遭中共四个监狱的八年迫害。在凌源监狱时,曾被上大挂迫害。在平板床上用8号铁丝,呈大字型仰卧,四个方向抻开,抻到最极限,二十四小时都挂着,大、小便都在床上。不洗脸,泪水、汗液把眼睛腌渍的受不了。一般人三天就承受到了极限了,徐大为第一次就被挂了七天,后来又多次遭到这种酷刑。
这种上大挂的酷刑,就象五马分尸一样,痛的人汗如雨下。汗水流到人的眼里,就那样在承受肉体折磨的同时,眼睛还被汗水腌渍着。这种感受我们不可能亲身体验,可是那种痛苦,我们还是能想象得到一点的。
对法轮功学员的眼睛实施的酷刑中,往往与中共的另一种酷刑“熬鹰”结合起来使用。熬鹰就是不让人睡觉,而强制人不睡觉的最好方式就是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眼睛。例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侯丽华,曾被爱民分局的警察绑架。暴徒们整整折磨了她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只要侯丽华的眼睛一闭上,暴徒们就把其眼皮用力扒开,同时夹杂着污言秽语。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李秀珍在济南监狱遭迫害期间,恶人们曾连续28天基本上不让李秀珍睡觉。李秀珍实在睁不开眼,人性全无的恶人们就用胶带纸粘在眼眶周围上下上拉扯,有时还用扫帚棒支起眼皮。而在山东潍坊劳教所,恶人们为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睡眠,竟然采取用手指弹眼球、用湿毛巾抽打眼睛的方式进行折磨。
“弹眼珠”是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又一种酷刑。恶人们把此当成了一种乐趣,甚至把它当成了一种经验相互传授。
吉林通化市的法轮功学员王贵明,在被劫持到吉林监狱一分监区时,四监区有一个绰号叫“猩猩”的犯人,把各种迫害手段教给犯人陆丝柱,其中一招就是用手指头弹眼珠子,一弹就是满天金星,疼痛难忍。他们学来后就以此折磨王贵明。
湖南省双丰县饮食公司职工杨菊生老人,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到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时,已经六十五岁了。恶人们曾连续十三昼夜不允许她睡觉,眼睛不许眨一下。有一次困极了,闭了一下眼,被恶警袁佳指使吸毒犯照她的眼睛打了一百多下。这个犯人是用什么打的,我们至今还不知道。
有一种最为常见的迫害方式,那就是没头没脑地对法轮功学员暴打,这样法轮功学员的眼睛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伤害。例如:
黑龙江省北安市长水河农场法轮功学员李云彪,被绑架到黑龙江花园农场时,身高达一米九的恶警李春伟问李云彪:“你到底放不放弃法轮功?”李云彪说:“坚决不放弃!”李春伟气急败坏,伙同另一个李姓警察用小白龙(白色硬塑料管)毒打李云彪一个多小时。李云彪被打的连连倒地,前门牙被打掉,鼻口流血。俩恶警边打边吼叫“到底放不放弃?”李云彪强忍着剧痛一次次从地上爬起来,正视着恶警决然地回答说“坚决不放弃!”李春伟犹如暴怒的野兽,更加疯狂拼命地毒打李云彪。李云彪的脸部已被打的肿大变形,左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鼻口流出的血浸湿了衣衫,滴落在地面上。
这种不分轻重对法轮功学员的毒打极易伤害到法轮功学员的眼睛,有时是非常严重的。例如,安徽南湖法轮功学员韩忠,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劫持在南湖劳教所。一天,他上完厕所,准备回劳动车间时,两个劳教人员挡住他的去路,故意闹事。狱警闻声过来,不待韩忠说话,一恶警拿起一带有铁丝的饭盒砸向韩忠的头部。另一叫孟宇的恶警一拳打到韩的右眼上,当时就流血了。又有另外的恶警不顾韩忠右眼流血,继续殴打,并把他拉拖到办公室。其后,韩忠多次提出检查眼睛,反而多次遭到殴打。到了零七年四月五日,韩忠去检查时,证实右眼已经失明。
韩忠的痛苦可想而知,眼睛被活生生地打瞎。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眼睛被打瞎了,却没有将完整的消息能传递出来。例如:广州新港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彭银凤老人,已经六十岁了,二零零四年三月被劫入黄埔洗脑班迫害。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打瞎双眼,恶徒在对其施暴过程中把她的一只眼球打的脱落出来。
我们再看另一个例子。
在吉林省,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榆树市培英街法轮功学员李淑花,因给非法关押的丈夫送两张明慧网资料被绑架。在榆树市看守所,一群警察用塑料袋把她的头套住,用大针扎手指尖、胳膊、后背、前胸,痛得她大声惨叫。一恶警对李淑花说:“我必须叫你说出都跟谁联系,资料的来源。”此恶警随机疯狂地用拳头猛击李淑花的眼睛,把她的眼球都打出来了。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惨叫,当时就昏了过去。施暴的恶人害怕了,赶忙向上级请示。上级的决定很简单:灭口!
于是伤残了一只眼睛的李淑花,因为中共上级的袒护与恶警妄图逃避罪责的畏罪心理,竟然因伤残了一只眼睛而惨遭杀害。
还有一些因为中共的封锁,我们暂且得不到确切的消息。但是从法轮功学员的遗体上,我们仍然能够多少看到一些对于眼睛的酷刑伤害。例如:沈阳法轮功学员王金钟的遗体:光着身子,只着裤衩,死不瞑目,眼窝淤青深陷,眼睛浑浊,嘴张着,颧骨突起,面颊发黑没肉,太阳穴凹陷,颈部喉结支起皮肤,双肩窄小,两臂如火柴棍,还有肋骨、腹部、盆骨、大腿、小腿、脚,总之浑身上下只有骨头和筋没有肉,身体萎缩弯曲;遗体看上去体重在四十至六十斤之间,全身发黑的皮下是骨头,就象被烘干的一样。遗体被四名武警匆匆忙忙抬走。
这种对法轮功学员的眼睛进行酷刑折磨的案件非常普遍,几乎每天都有相关的报道。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网上有三篇报道,里面都涉及到对于眼睛的酷刑。《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恶警陈立新的恶行》中有这样一段话:
“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原所长陈立新当着学员年迈父亲的面,用拳头往学员脸上,眼睛上打,用脚踢。老人说:‘活这么大岁数,我儿子做好人,没看见过还有这么做损的人。’”
老人的话很实在,谁好谁坏,人们非常容易分辨清楚。《山西晋中监狱警察指使犯人毒打王志刚致失明》的结尾如下:
“接触到王志刚的人都知道他真诚、善良、宽容、助人为乐。王志刚在一九九六年开始炼法轮功,曾在一九九八年八月全国发洪水期间,几乎倾尽租书经营所得,捐款一万五千元,当时《太原晚报》予以报道。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却无端遭到这样的毒打,造成了他身心的巨大创伤。”
王志刚失明了,但是他的事迹,他追求真善忍的精神却永远地留给了我们这个世界。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他们的眼睛没有失明,可是他们的内心却异常地隐晦污浊与黑暗。可以设想,让这样的人去象王志刚那样捐那么多钱,可能吗?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在利用着坏人迫害好人?中国人的眼睛看得一清二楚。
可是,朋友,您意识到没有?在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法轮功学员们就在饱受着中共的酷刑,其中,就包括对于眼睛的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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