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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教师徐明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荔湾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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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2011年4月10日上午,广州法轮功学员、钢琴教师徐明在荔湾区多宝路发真相资料时被人构陷,被荔湾区多宝路派出所绑架。

晚上徐明被多宝街派出所及龙津街派出所(徐明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十几人戴着手铐绑架到荔湾区光复北路她的家中,警察抄家至深夜,拿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产。

徐明,女,1956年出生于一个音乐世家。父母亲都是武汉音乐学院高级钢琴教授。徐明毕业于武汉江汉大学音乐系,在广州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任职,是学校的优秀钢琴教师。99年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多次非法关押,学校也因此对她停职、停课、停发工资,她的学生联名请愿要求她继续教学。但学校执意将她安排到学校的文印室打杂,很长一段时间内每月给极少的工资。

迫害徐明的部份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者

1、荔湾区政法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邮编:510360)
2、荔湾区政法委书记李大贤;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邱伟康
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电话:
020-81574601)
4、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派出所(广州市荔湾区逢来路12号;邮编:510140;电话:833115511、81206848)
5、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派出所所长李宝权、警察蔡志达、
6、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派出所(广州市中山七路华福里2-48号,邮编:510145;电话:81242260、83127944)
7、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派出所长李功顺、副所长莫锦胜、钟炳华
8、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邮编:510145;电话:
81925215、81925201)
9、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书记刘付旺亨、主任罗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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