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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以“经济上截断”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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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明慧网发表了《孟良崮脚下的红魔绑匪》的报道,叙述了山东省蒙阴县境内的孟良崮脚下十余年来的系列抢劫事件,事件被乡政府认定为“政府行为”,可是中共政府人员的行为比绑匪还要恶劣。

赵传文家被抄家后的情况:


窗扇被摘,玻璃被砸碎

院内面缸被摔碎


屋内天花板被撬坏

大院内一片狼藉

窗户


东堂屋

西堂屋

西屋

报道中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家住蒙阴县垛庄镇寺后洼的赵传文家中再次遭洗劫,摩托车、三轮车被镇政府抢走,家中仅剩的财产被抄,四季衣服、家具、车辆被低价拍卖,七间房子的门、窗、大门全部摘走,门窗玻璃、面缸,全被砸碎。大门被摘走后,恶徒还用石头把大门口垒起。

二零零零年黄历正月十三日,蒙阴县旧寨乡中共纪检书记刘少武纠集三十余人,将旧寨乡五十多岁的小学教师马福民家的家具、家电、农具、棉花、兔毛、花生种子、楸木木材七方有余,部份粮食、长毛兔──全部洗劫一空,整整装了三卡车。只剩下了几件衣服和五十年代盖的破草房。三代人积攒的家产被洗劫一空。抄家物资被贱价处理,乡政府人员中饱私囊。而乡政府人员不让说是抄家,说“这是政府行为,不存在违法”。

小学教师马福民从教三十二年、多次获县级表彰、曾被山东省临沂市授予“模范教师”称号。他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没有侵占过谁的利益,反而是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的好人;却被洗劫的一家人几乎无法生存,孩子的学业陷于困境。

这样的案例并非个案,确实是中共政府从上到下持续十一年来的“政府行为”。

一、“经济上截断”的大面积迫害

一九九二年五月,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开始在中国大陆传出,短短七年,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修炼者就达到一亿多人,并从中国走向世界,传播到全球五大洲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二十几种外文出版,震动全世界。其传播速度之快,修炼人数之多,影响面之广,祛病健身效果之显著都是亘古未有的。法轮功洪传之处,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民体康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出于极端的个人权力欲和妒嫉,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灭绝性迫害,动用全部国家机器,以上亿的法轮功修炼人及他们的亲人为敌,针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其迫害手段之卑鄙,用心之险恶,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众多只是在社会上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的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龙岱先生,因妻子鹿燕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强取所谓“遣返费”3832元及无理罚款5000元的收据。

据明慧网从九九年到二零一一年三月发表的案例部份统计分析,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捕(其中包括非法劳教、判刑)至少十一万五千余人次,被送洗脑班、精神病院折磨的一万二千余人次。明慧网刊登的案例仅仅是突破中共网络封锁传出来的案例,和实际发生的案例相比,只是冰山一角。

本文单就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经济上截断”迫害作一简述。经济迫害手段种类繁多,包括胁迫各部门、单位开除法轮功学员的工作、没收农民土地、侵占个人或公司财产、罚款、没收财物、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截断法轮功学员经济来源。明慧网上揭露出来有具体细节的案例两万余例。其中迫害案例达三千例的省份有:河北、山东、黑龙江。

在被经济迫害的20555案例中,被非法罚款(包括对个人罚款和对受害人单位的罚款、交保证金、要求交押金等)的有4906人次、被没收财物(包括敲诈、掠夺、破坏财物等)的有6289人次、被非法侵占所有财产(包括扣压房产证等)的有61人、被勒索钱财、无故扣工资或剥夺福利待遇、搞垮或使法轮功学员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的案例有8999人次,其它各种名目的经济迫害更是数不胜数。仅二零零四年一年,就有10864人被勒索、抄家、停职停薪的案例曝光出来。

这一组组数据看似枯燥,但那数据背后,是十一年来中国法轮功学员在中共国家恐怖主义政策下,和平维护“真善忍”信仰、坚韧不屈的艰辛。实际上这些数字还远远小于实际受迫害人数。只要有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只要是被迫害过的,几无例外的都遭受过中共经济迫害。亿万法轮功学员在此过程中遭受了多少经济损失,目前还无法统计。

二、从城市到乡村,经济迫害无处不及

不管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落后地区,不管是辽沈大地还是胶东平原,从西北到西南边陲,从内陆腹地到沿海地区,中共恶徒几乎无一遗漏地在中国大陆各省(区、市)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掠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发生的经济迫害案例的各省分布表。本图表是根据明慧网历年报道的案例所作的不完全统计。因中共封锁信息并报复揭露迫害的人,本图表所反映的仅仅是迫害中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发生的经济迫害案例的各省分布表。本图表是根据明慧网历年报道的案例所作的不完全统计。因中共封锁信息并报复揭露迫害的人,本图表所反映的仅仅是迫害中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1)罚款勒索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开迫害后的短时间内,仅山东蒙阴县桃墟镇一个镇,一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罚款至少一百零六万七千五百九十六元(不包括非法抄家的物品)。

明慧网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日《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提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用“土政策”迫害学员,凡因炼法轮功抓进看守所的学员要想出狱必须处以重罚,有工作的罚六千元人民币,没工作的罚四千元人民币。赴京上访被关除上述罚款外另加六千元人民币。在江西这样比较贫穷的地方,一个普通家庭能拿出多少钱?有些家庭一辈子存的钱也不够这次罚。

新建县大塘乡5个为法轮功上访的农民:程茂佳、程时圩、程其平及程茂钊与蔡定梅夫妻。平时家中半年都难得吃上一次肉(当时肉价5-8元/500克),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关押,每人须交一万多元,他们实在无法拿出,二零零零年二月两个多月一直关押不放。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报道,江苏省各县、市、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睢宁县洗脑班后,恶人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物,外县市、区每人每月交两千元,本县交七百元,有的农村来的没钱,就被强抢粮食。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修炼,就被挂牌子游街示众。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广东茂名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中提到,更多的学员或家属被“六一零”(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镇政府、派出所勒索,有的达几万元,有的学员被中共人员入家抢走存折、现金、电视机、摩托车等值钱的物品,有的农村地方就捉牛、猪、鸡、鸭,连谷种、鸡蛋都抢劫走。

(2)农民被抢走口粮、没收土地

山东蒙阴县桃墟镇九泉峪村五十多岁的村民王光起,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炼法轮功后身体有了很大好转,能够站起来走动了,还能干一点轻微的活儿了。二零零二年,为了给法轮功讨公道,王光起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回镇派出所。镇“六一零”把他家仅有的财产:锅、碗、瓢、盆、壶、刀全砸碎了,二斤煎饼撕的粉碎撒在山坡上,把他的口粮田、菜园都没收了,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栗子园也被没收拍卖了,还不让人给他送饭、送水。王光起走投无路,只好撑着残疾的身体到处要饭来保住他大哥的命。他未修炼的二哥因揭露了“六一零”暴行而遭毒打,还被罚了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政府组织到各村法轮功学员家中查抄,之后将全乡十名炼功人抓进“学习班”拘禁二十六昼夜,期间抢走法轮功学员家的口粮、牲畜、农具、家具,并大量榨取钱财,不予计数、登记清单。据粗略统计,被抢走约值六千五百元的各类财物和一千九百元现金,还逼迫、欺骗家属出具欠款字据共四千五百元。

山东沂水县诸葛镇不法官吏纠集基层人员、地痞无赖,到法轮功学员家抄家、罚款、抢粮食、抢农用车及农具、房屋作价处理。该镇法轮功学员多年来被非法罚款约十多万元。

(3)开除工作、扣发工资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有位六十四岁的退休一级教师陈昌均,被所在学校二十四小时监控和“脚跟脚的跟踪”,使他家变成了一个“囚笼”,造成他与亲友和社会的隔绝。不仅如此,十八中对江氏的“在经济上截断”迫害手段唯命是从,对他的经济掠夺无孔不入。多年来,停发、扣发陈昌均工资、福利等共约十万元左右。这对一个每月只有几百元低收入的人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欲将人逼上绝路。(详见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妻子被迫害致死 一级教师被软禁命危》)

据不完全统计,四川米易县 “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开除工作、扣发工资、罚款勒索,已给当地法轮功群众造成近三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其中,被开除工作的有十人,因开除工作给法轮功学员造成超过二百万元的损失;被扣发工资的有五人,约八万九千三百八十三元;被抢劫和罚款的约六百三十三人(次),勒索金额六十万三千零七十五元,每一宗都有详细的记录。(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四川米易县“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天津市宁河县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不仅被剥夺人身自由,还被以各种借口勒索或扣押工资,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十万元不等。该县法轮功学员李笃山被县教育局长期扣发工资,并不给长工资,累计被非法剥夺十万余元。

辽宁省绥中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干部、经济师李晓燕,因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被劳教、开除,停发基本工资和各种生活补贴,断绝一切经济来源。从劳教所回来后,李晓燕曾多次找农发局和有关单位,要求恢复工作,他们互相推诿,至今没有解决。

(4)老无所养、幼无所倚、倾家荡产

很多法轮功学员的家庭被抢劫得家徒四壁,欠债累累,生活都难以维持,尚未成年的孩子被迫辍学外出打工还债。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妻离子散,落下老人没人赡养,小孩无人照顾。

甘肃贫困地区,中共对上访或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无理罚款、殴打、游街、抢粮食、抢财产、关押、劳教、判刑等等。其中武威法轮功学员任玉年被罚款一万余元,并抢走家中所有粮食。恶人不顾武威市关贞元夫妇家中只有一个十几岁却因经济原因无法继续上学的小孩,不但罚款,还把维持生命的粮食一抢而光。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山东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法轮功学员王德春、蔡永淑夫妻俩被劫持到古村洗脑班。恶人索要钱财未果,天天上门骚扰,恐吓蔡永淑她爹,其父亲被逼表态与女儿女婿断绝关系。王德春七十多岁的父亲被四个恶人用帽子扣住脸暴打,还把王德春家口粮抢卖一空,全然不顾家中还有一个十多岁的孩子。

二零零二年冬,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政府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挨个抄家、抢东西。宋格庄、姜翠花家中只有九十多岁的老母和一个亲戚。恶徒们将2000余斤玉米、缝纫机、黑白电视机、2袋子过年的小麦抢走,还想把家中仅剩的一点小麦抢走。一位居民看不过去,大声说道:“家里的人总不能跟着挨饿吧?况且家里还有一个九十岁的老母,不能饿死她吧?”镇委书记高鹏绪等人在群众的谴责下才走了。

(5)公司实体被吞没

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报道,山东东营市资产上百万的饭店老板、回族法轮功学员周宝顺,因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讲真相被劳教三年。期间,他的饭店先被查抄,后因修路拆除,资产上百万的饭店被洗劫一空,但拆除的补偿费被有关人员贪污,导致一个原本拥有上百万资产的饭店老板无家可归。(详见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金钱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中的双重作用》)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两名法轮功学员朱柯明、王杰,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中国最高法院提交申诉状,状告当时的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违宪、违法行为。两周后在北京被中共警察秘密抓捕。北京居民王杰被迫害致死,香港居民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关进天津茶淀监狱。

香港朱柯明后来在自述中说:“由于我们的被非法抓捕,致使我亲手创办经营的私人性质的公 司、工厂彻底倒闭破产。其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一切均化为乌有。直接经济损失达几千万元,间接经济损失则以亿万元为基数。整整五年的牢狱迫害,使我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了中共政权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精神到肉体惨无人道的非人折磨与迫害。我由于坚定信仰不认罪也不接受所谓的转化,他们对我进行打骂、恐吓、电棍、长时间不让睡觉、强行洗脑等等一系列的非人性的刑罚和虐待。我遭受到了世人难以想象的刻骨铭心的痛苦与伤害,五年的迫害,连牙齿都快掉光了。”

三、金钱的双重作用

表面上各级中共机构只是执行迫害指令,实际上里面有着巨大的利益驱动。中共一方面从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那里高额罚款、劫掠,另一方面又以诈取的钱财投入到迫害法轮功中,包括奖励、刺激“六一零”、公检法机构、包括街道办等不法人员更卖力。而地方中共恶人互相利用,借此发横财“致富”,甚至连小便宜都不放过。

明慧网2000年9月21日“潍坊街办靠“罚款”致富”消息提到,山东潍坊市各地区法轮功学员均被城区的城关、西关、南关、东关、北关五个街道办事处拘禁、殴打,并敲诈勒索,不给钱就不放人,如同绑票一般。其中,以南关街办勒索钱财最多,到二零零零年春天为止,已经高达十几万。这些钱被他们用来私自装修房子、购买汽车、分发福利用品、奖金或吃喝享用。

一九九九年末,在黑龙江哈尔滨曾经发生这样的事,过年前,当地许多法轮功学员是在家属交纳了高额罚款后才得以回家的。这种罚款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砍价。一修炼人的家属一再砍价,才把罚款数额控制在4万元人民币以内。有一位家住农村的法轮功学员,家中非常贫困,也被罚款大约1万至2万元。……少的也要3千元。……据保守估计,仅对进京法轮功学员罚款一项,哈尔滨有关职能部门或人员已经收入数百万元。这还不包括其它的罚款,比如把法轮功学员带回哈尔滨的路费,饭费等费用(警察的路费饭费也由学员承担);不包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警察抢走、拿走的钱和物。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何力军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上访,其父母被城关分局草场街派出所警察威逼骗走一万元钱,说是押金,在北京被挥霍掉九千多元,吃好的、玩好的、买礼品。其父母均为普通工薪阶层,一年不吃不喝也拿不出一万元钱。

四、迫害对象

从国家级工程师到一般干部,不管是曾上战场累死累活的“二级甲等残废”老人还是普通残疾人,从现职市级“模范教师”到退休老师,从普通退休职工到善良淳朴的农民……不管什么身份,只要是法轮功学员,都有可能遭到中共机构的严酷迫害。

四川成都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杨建中是国家级工程师,曾为中国航天事业做巨大贡献。当年夜以继日,每天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曾为航天7111厂重新建厂节省了几千万元投资。也因废寝忘食、劳累过度得了多种疾病。他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疾病不翼而飞,为单位节省了医药费。航天7111厂现任头目不但不保护这样的大功臣,反而助魔为虐,抢劫杨建中二万元钱后还扣发工资二年多。杨建中和老伴白群芳因修炼法轮功,屡遭迫害。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月,一对满头白发的老夫妇分别被抓进新津洗脑班。

山东莒南县七十多岁的刘润臻老人,其过世的丈夫原是为恶党打过仗的军人,转业后到莒南建设局当局长。刘润臻老人在一九五七年跟着丈夫去了朝鲜随军,义务为当兵的洗衣服、做饭、缝被子,劳累成疾,部队给刘润臻批了个“二级甲等残废”,她的腰都弯成了九十度。一九九九年,老人修炼了法轮功,才得以康复。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刘润臻老人在卖自己缝做的鞋垫时,把“真、善、忍”的福音讲给来买鞋垫的学生和行人,却被镇东派出所绑架、抄家。其女儿怕母亲被劳教,遭勒索五千元后已没钱了,被迫把七千多元钱买的大踏板摩托车以一千八百元贱卖,请恶警吃了一顿饭,老人才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回到家。过后几天恶人又以老人“发真相材料举报”为由继续敲诈勒索,将她女儿的工资本扣了,到银行按他们要求的数目扣钱顶帐,断了她全家的唯一经济来源。

五、结语

中共对法轮功的经济迫害手段和范围还不仅于此,十一年来,数万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被逼迫加班加点做奴工,给狱警创效益。二零零六年初,由国内医务人员在海外披露出“中共劳教所、监狱活体摘取并盗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行,令全世界震惊。连身体器官都被中共用来盈利、活人被害死,还有什么它干不出来?

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诉求,一心想的是如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是真正的造福人类。迫害这样的好人,不知道义何在?迫害者的良心何在?况且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是公民的自由,是完全合法的。中共对法轮功的所有迫害,包括非法抄家、抓捕、关押、罚款、劳教、判刑、酷刑折磨等等都违反了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

法轮功学员以大善大忍的胸怀,在遭到如此严重不公和残酷迫害的情况下,仍不忘坚持向包括迫害过他们的“六一零”人员、公检法执法人员在内的世人讲明真相。“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也是人理。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一定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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