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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级法院图谋秘密非法庭审吴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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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图谋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上午九点秘密非法庭审昆明法轮功学员吴芸。

吴芸女士,三十九岁。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五华区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人员、五华分局国保大队及大观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趁吴芸的儿子放学回家及吴芸不备闯入其家中,从十一点多开始非法抄家,当时屋子里站满了警察、便衣人员,约二十多人,其中还有配备冲锋枪及手枪的武装警察六、七人,这么多人对付吴芸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非法抄家一直延续到下午四点多钟才结束,长达五个多小时,抄家过程中恶徒还不断的拍照、录像。在非法抄家的过程中吴芸一直给他们讲真相,讲“善恶有报”,并善劝参与人员不要再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作恶。

最后警察要把吴芸带走,吴芸拒绝。于是四、五个警察又拖又推将吴芸绑架走,吴芸一路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现吴芸被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已近半年。

参加迫害吴芸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昆明市610主任:郎佳 办公室电话:3130952 手机:13987689936
昆明市610副主任 苏利平 办公室电话:3167066 手机:13629684755
五华区政法委书记:苏天福 办公室电话:0871-3628240  住宅:5197318 手机:13808724526
五华区六一零 徐天武 电话:3625558  3636268
五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观派出所警察 邓忠继 手机:13619653696(绑架吴芸的主要责任人)
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 办公室电话: 5740001
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 马幼宁 办公室电话:46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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