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让我做一个廉洁的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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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我今年三十二岁,女,家住中国东北。我是一九九七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因为妈妈修炼法轮大法的书籍《转法轮》就放在我的书架上,所以我不做功课的时候就会拿起这本书看看,刚一看的时候我就被书中讲的道理吸引了,就一口气把《转法轮》全部看了一遍。看完后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也想修炼,这本书讲的太好,我相信这就是我要找的,我要按书上说的做,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妈妈就同意了。

因为年轻,虽然在我身上并没有象妈妈或一些老年法轮大法弟子那样很明显或突出的事例,但是从修炼法轮大法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我都没有吃过一片药、打过一次针,身体什么时候都很轻松,就这一点对一个不修炼的人来说就已经是超常的了。当我们同学聚会的时候,十年没见的同学们都说:“你怎么一点都没变,还和上学的时候一样,你是怎么保养的?”我就告诉他们因为我修法轮大法。

一九九八年,我高考落榜自学了会计,到一家私企做出纳,这家企业的老板也看过法轮大法的书,虽没修炼但也知道法轮大法好,相信法轮大法弟子是好人,所以在我上班的一月后老板上北京出差一周,就把公司所有的印件(公章,名章,财务章)及发票、支票都放到了我这里,当时公司帐户里有十几万元的存款。经理在和不在我都认真工作,把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没有一点差错。

二零零零年我到了另一家公司,在这家公司里物资的采购、出纳和记账都由我一个人负责,因为经理说就我让他放心,别人他都不放心。我在这公司工作了十年,每年从我手里花出去的现金就有二、三百万。甚至有时五、六十万直接存在我的名下去采购等。妹妹开玩笑说:“一个公司再裁员也只能裁到经理、会计、出纳三个人,你们公司你和经理两个人就够了。”经理也经常说:“我经商这么多年,就遇到你这么一个诚实,不贪、不占的人。”我就告诉他:“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大法的话,我也会和其他的人一样的,是法轮大法师父告诉我,要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说真话,办真事,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如果要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仅伤害的别人,还伤害了自己,要做到无私无我的更高要求。”现在不仅经理认同法轮大法好,而且他的朋友也找到我说:“你介绍一个你们大法弟子给我管理公司的财务好吗?”

在当今这个人人向钱看的社会里,如果人人都能按法轮大法的法理来要求自己的话,社会上还会有贪污受贿、毒奶粉,地沟油……吗?而中共却偏偏妒嫉法轮功,害怕好人多,发动了对法轮大法及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更毒害了千千万万善良的中国人民。

今天写出此文意在希望善良的人们能了解法轮大法,相信法轮大法好,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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