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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女子监狱恶警教唆犯人施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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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本文记述的是今年新年以来,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的暴行。

在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所谓的“指导员”刘健鹰(女,五十来岁)直接指使狱警参与迫害,胁迫犯人凌虐法轮功学员。

今年以来, 刘健鹰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被非法关押在此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开始更严酷的迫害。宣布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相互接触(隔离距离最少一米),更不准讲话。限制购买食品、生活用品。限制家属探视与传递钱物。限制吃饭时间和上厕所次数。不准擅自活动、无论大事小事一律要写报告、申请,批准后才能办。如发现违反者一律严管、体罚、用刑、戴镣。包夹犯人也要受到被扣分、加刑期的处罚。一时间七监区更显的阴森恐惧,人人自危。为了图表现,包夹犯人们无所不用其极的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

与此同时,还有身为七监区一分监区分管奴役犯人的生产队长熊燕(女,三十多岁),助纣为虐、伙同刘健鹰不遗余力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最大限度的榨取“油水”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加重盘剥她们的劳动价值,大幅度提高生产任务,增加劳役时间。规定:每人每天完成百分之百成品裤六十条(独自一人完成的)。而每条生产流水线上的犯人总共要完成两千条成品裤。什么时候做完什么时间下班。完不成任务不能睡觉。每月评比三次,每次评比的后十名者要罚她们端十天的饭菜(从一楼搬上五楼)。在这期间,晚上法轮功学员杨素芬被狱警柯宇虹强制灌输邪党构陷法轮大法的谎言,恶警唆使包夹犯人余小园等不准她上床睡觉。白天强迫参加劳役,因所谓的“没完成生产任务”已经端了好几个月的饭菜了!

史映霞(女,五十多岁),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零九年七~八月间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里。现关押在七监区一分监区九监室遭受迫害。

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狱警王娟(女,三十来岁),狱警丁珊(女,年龄不详)。今年三月份以来,两人狼狈为奸,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史映霞放弃信仰法轮大法,开始加重、加剧了对史映霞的新一轮的迫害。指使犯人陈英(女,诈骗犯)、孙小玲(女,毒犯)等几名服刑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史映霞的一言一行,白天犯人陈英、孙小玲等几个包夹犯人象监工一样嘴里还骂骂咧咧、指手画脚地强迫史映霞不停歇地干活,冲洗厕所、整理床铺、打扫监室卫生(扫地抹窗)等脏活、累活,要求史映霞做到她们认定的标准为止。几个包夹犯人围着她转,这个盯着这里看看硬说“这里没有擦干净”啪!啪!上来就给史映霞两个嘴巴。那个瞧瞧那里不顺眼就说:这被子没有整理成“豆腐块”然后把被子拆散不由分说上前就朝史映霞踹两脚,而且不准申辩。否则,便会遭到包夹犯人的一顿修理,辱骂、虐待、群殴、毒打这对于被关押在监狱里面的法轮功学员来说,几乎天天如此,已是司空见惯的家常便饭了!拧大腿、挖墙、拳脚相加,虐待、侮辱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比比皆是。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杨素芬(女,四十来岁),湖北省浠水县法轮功学员,被浠水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零八年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里。现被非法关押在七监区一分监区一监室遭受迫害。

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狱警柯宇虹(女,五十来岁)。几年来,柯宇虹不遗余力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素芬,为了迫使杨素芬放弃信仰法轮大法,曾经对杨素芬实施长达三个月的连续的通宵达旦的罚站,剥夺了她睡觉休息的权利。在那冰天雪地、寒风凛冽的冬夜里,他把衣着单薄的法轮功学员杨素芬推到北风呼啸的风口处通宵罚站、挨冻,身体立正、不准晃动,不准闭眼睛,并唆使包夹犯人余小园(毒犯)、向其香、石小兰、李先红等服刑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如发现杨素芬晃动身体闭眼就“修理”她一顿,拳脚专朝要害部位揍、踢,嘴里还不停的谩骂、侮辱她。不长时间,造成她双手双脚冻伤。手脚红肿、皮肉翻裂开一道道口子向外淌血、流脓,双手双脚冻裂口处结一层疮疤又叠加一层疮疤,手不能碰到硬物品,稍不小心碰到什么,伤处就钻心的疼痛。一双腿脚浮肿、冻伤,连穿衣裤、袜鞋都困难,步履维艰。

几年来,柯宇虹强迫杨素芬去参加超时、繁重的劳役。没日没夜的干(做外贸出口的服装),到晚上强迫她看污蔑大法的录相、唆使包夹犯人余小园(毒犯)、向其香、石小兰、李先红等服刑犯人每天让杨素芬在三十分钟内完成打扫监室卫生(扫地、抹板凳、洗桶、擦窗户、端饭)等活儿。稍不如意、怠慢了就面壁罚站、不准吃饭、限制上厕所次数、挖墙等方式折磨迫害她。同时, 柯宇虹为了掩盖、隐瞒迫害杨素芬的事实真相,让她家里的亲人探视和传递钱物或限制她购买食物等。几年来,家属和直系家属多次长途劳顿到达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恶警都不让接见。

李沛红(女,三十多岁),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零年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里,现关押在七监区一分监区八监室遭受迫害。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狱警韩杰 (女,二十八岁,身高一米八多)。

几年来,为了达到迫使法轮功学员李沛红放弃信仰法轮大法,韩杰多次采取了白天不停断的播放诽谤大法的碟片强迫李沛红观看。晚上,韩杰唆使包夹犯人龚玉凤(女,五十岁左右,故意伤害犯)、张莹(女,三十来岁)等服刑犯人不让她上床睡觉、长时间面墙而立。

今年三月份又开始了新的迫害, 韩杰指使包夹犯人龚玉凤(女)、张莹(女)等服刑犯人对她进行迫害,韩杰被迫使连续七天七夜罚站、不让上床睡觉,限制她吃饭时间和上厕所的次数,不准购买食品、生活用品,也不准许她的家里人探视,而且李沛红经常遭到包夹犯人莫名其妙谩骂、扇耳光、殴打,拧掐等虐待、侮辱。

上面所述,只是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黑幕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实情形的一小点。但是我们坚信:掩盖的事实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

正告参与迫害的人:

在此,我们特把发生在辽宁省大连市的一桩事情告诉给迫害法轮功的人:二零零九年年初,大连市南关岭监狱组织体检,一百多名警察参加了体检,结果检出各种癌症病患十几人,有人检出癌症,当场就吓瘫在那里。警察们私下议论,怎么一百多人里就有十几个得癌症的?真是奇怪。 其实并不奇怪。全国各地,象大连南关岭监狱这样集中患绝症或出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

例如,北京海淀区上地派出所,几年来所内警察接连暴死,人心惶惶,后来该派出所合并到别的派出所了。这几年,公安、国安、“六一零”系统人员所谓“因公殉职”和意外死亡率远远高于过去,有的年纪轻轻、身强体壮的却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地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更多的得了绝症,还有的意外伤残或者家庭遭遇种种不测……但是,为了让这些人死心塌地地为它效命,中共严密封锁消息。尽管如此,各种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仍不时传出,而且出意外的几乎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打手。

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确指出的是:虽然公安部、政府是没有任何权力给任何宗教下“邪教”的定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还是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为邪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但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在百度或其它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就可查到这个名单)。为什么呢?就是将来法轮功正过来的时候,谁参与了迫害谁要承担责任,谁定谁是罪。

你们应该知道,《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纣为虐的打手说:“是江泽民叫我干的。”你以为是中共叫你杀的人,你就可以推卸责任了吗?就可以逃脱惩罚了吗?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而且“善恶有报”是天理,谁也逃脱不了!近几年来,各级“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指出这些只是希望你们能够警醒,古语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我们善意地劝告那些至今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刘健鹰、熊燕、王娟、丁珊、柯宇虹、韩杰等狱警,必须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犯罪行为!不要助纣为虐,为了你们的生命和亲人的安危着想!“六一零”及上级叫你们迫害虐待这些法轮功学员,可你们明明知道她们是一群因信仰“真、善、忍”而被冤判入狱的无辜者,明知她们无辜还迫害、虐待她们,就是有罪。

请你们记住这个司法史上一段的名言:“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1992年东西德统一后,著名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在柏林法庭开审。法庭上主审法官发表了这一段演说)。引以为戒,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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