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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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近一年来经常看到《明慧周刊》有这样的文章,也经常听到本地同修讲同样的话,就是在身体痛苦或难受时求师父。对于修炼不扎实的学员来说,关键时刻想不起师父、想不起法的,能想起师父是个提高,但这不是绝对的,不能当公式用,师父讲过“法无定法”的道理,讲过“实修”的法理,讲过“无所求而自得”(《精進要旨》〈学法〉)的法理。

大家都知道,我们承受不了或不想承受时,就求师父帮助解脱。可是大家在求师父时,却忘了这个痛苦就得师父替我们承受。有的“感觉”危险时求,有的执著心不去也求,有的找不到问题时求,而且还有求必应,说师父就明确告诉问题所在,同时帮助解决了。应不应该这样求啊?如果不扎扎实实的实修,好处我们都要,痛苦都推给师父,我们何必这样苦修啊?修炼就不再是修炼,只求就可以了,而且要求“有求必应”,“没应验”就失去对师父和大法的正信,那不是走入邪路了吗?

师父讲过,“除非有生命危险时叫你如何排除之外,凡是在常人社会中叫你去得到好处的都是魔。”(《转法轮》)那么我们在常人社会中求身体舒服而不提高心性,这算不算只求得到好处呢?我的体悟是:该管的求不求师父都管,不该管的求了师父也不管,因为都要在法上才行。

以上认识如有不当,敬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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