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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法轮功学员覃小青遭受迫害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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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广西报道)广西省南宁地区宾阳县的覃小青女士自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后,曾经折磨她多年的高血压、头痛、妇科病、心绞痛、肾病、风湿痛等不医而愈。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后,覃小青只因为坚信真、善、忍信仰而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和劳教。

一九九九年,覃小青因复印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黎塘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抄家,她的私人财产和大量法轮功书籍被劫走,覃小青被暴力按倒地上绑架到宾阳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新年,当地警察为阻止法轮功学员上访,再次将覃小青从家中绑架,并非法关押她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覃小青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回来后在家中被绑架到拘留所,因拒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三书”,被非法关押三十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覃小青在传送真相资料时被劫持,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覃小青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二零零二年万历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覃小青在家中遭绑架,过程中,她被钟良威踢倒在化工队值班室的地上,再次被关进黎塘公安分局四十八小时。

二零零三年,覃小青在讲真相的时候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覃小青随其丈夫到外地打工期间,在冬至的前一天被从外地绑架到黎塘水电五处洗脑班迫害。洗脑班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强迫看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等手段,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身心折磨,强迫他们写所谓放弃信仰的保证书等“三书”,甚至强迫法轮功学员加入其它宗教。

二零零九年四月,覃小青与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在黎塘镇讲真相时被构陷,被王灵派出所所长潘海新带警察绑架到王灵派出所。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搜身,他们的手机、车和现金四百多元均被扣押。警察还抢走他们的法轮功资料,强行给他们照相。覃小青因不配合迫害,被恶警朱子声踢倒在地,后四个人抓着她的头发拉,两人按住肩膀强行照相。第二天覃小青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放回,第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一月。覃小青被放回的当日半夜,警察朱子声带三人到她的住所再次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财物。

在此劝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为了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能有未来,立即停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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