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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死一生,陈振波被迫害致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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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我叫陈振波,家住山东省平度市福安花园,原金华元种业有限公司会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因散发真相材料遭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警察非法抓捕,后被关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住地),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这段时间里,为逼迫我转化,劳教所对我实施了灭绝人性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在九死一生的情况下,我以一个残废的身体被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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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波被迫害前的照片


陈振波被迫害后抬回家的照片

以下是我在劳教所里的遭遇,希望世人了解中共劳教所里的黑幕及对人性的摧残,声援所有被中共非法关押、像我这样遭受迫害的善良人。也希望不明真相的人认清中共本质,远离邪党,远离灾难。

第一阶段:小打小骂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我被正式投进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分在二大队一班(吸毒班)。先被关在仓库和浴室共半个月,犹大周桂梅(山东即墨市)、蔡云娥(山东东营市)企图转化我,即逼迫我放弃修炼。转化失败后,于阴历腊月二十七(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把我关进厕所(约四平方米,一年半的勞教刑期在这里住了八个多月,两个大年初一在这里度过)。

这第一阶段的一个月时间,由包夹刘文蓉(四川省人、孤儿、二十三岁、传销者)为主监管,一名协助包夹一天一换(都是二大队一班的劳教人员)。这期间对我采取饥饿、不许上厕所、不许洗脸、刷牙、洗脚、洗头、洗澡等手段。当然也少不了侮辱谩骂,有时拳打脚踢,逼我转化。在厕所罚我靠着便盆面壁坐小凳,不许睡觉,我一迷糊,包夹就敲面盆惊醒我。大约第三天晚上,我晕倒了,她们拿进一块小木板要我躺在上面(约一个平方,伴随了我一年半时间)。后来每天只允许睡四个小时。

这段时间,刘文蓉曾对我说:现在老大(赵文辉,警察,二大队大队长)和赵二(赵丽丽,警察,二大队副大队长,分管一班)还没给我太大的压力,后面压力大了,我对你也不客气。有一次她用书打我腿,我听到周红梅队长(警察)在外间(洗漱间、警察做饭的地方)做饭,我就喊她进来了说刘文蓉打我。她用诡秘的眼神看着我说:“打你来吗?有伤吗?谁做证?”还有一次,刘文蓉拽着我头往墙上撞,我倒下,她就压在我身上用手打头。这样的情况还有几次,包括大队长赵文辉听到我被打的喊声不但不管,还故意把窗子关上,出去时把里门外门都带上,以避免被打声音传出去,以这种行动纵容刘文蓉打我,使里面的吸毒人员变本加厉地折磨我。

我听说刚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在我被关进厕所的前一天刚从厕所被抬走,墙上、地上的血还没擦干净,打得只剩一口气,我就给王军(政委)写了一封信,揭露如此残忍的迫害,以及刘文蓉打我时,几个队长默许支持的情况,还有刘文蓉威胁我的话。但这一行为招来了赵文辉和赵丽丽的报复。她们以刘文蓉和侯宝芹(山东省青岛市)没控制住我偷偷写信的事,决定给她们每人加刑三天。有一次,全体劳教人员洗澡(我除外),刘文蓉说:“赵大队,我也要洗澡。”赵文辉阴声怪气地说:“你就知道洗澡!”言外之意她没把我打转化。我当时在厕所地上躺着,刘文蓉回过头就把脚踩在我身上,用力踩了好长时间,并对另一包夹王付琴(传销者,河北人)说:“好好跟我学着点,就是叫你来学习的,人不狠,站不稳。”劳教所的管理规定是:无违纪违规行为满三个月,就可以由蓝牌换黄牌,只要戴上了黄牌,并一直戴下去,就可以每月减刑二至五天。而去监管我的,不管以前表现怎样,一律奖励换黄牌(只有诈骗者徐劲因在劳教所搞同性恋不享受此待遇)。

挂铐子七天七夜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警察夏丽、宋敏、刘桂珍、还有一人,共四人,全副武装、拿着两副铐子气势汹汹来到厕所,把我拖到厕所窗下,两只手分别铐在窗两边的铁棱子上,脚站地上,身体站直,人体成十字型固定住,没有一点活动余地,就象耶稣被钉在十字架的那样。我极力反抗,用自己的头撞击铁棱子,并大喊法轮大法好。夏丽用宽胶带把我的嘴封起来,胶带围着我的头缠了好几圈。赵彦(吸毒者、青岛人、三十七岁)和刘文蓉用被套套在我头上,拼命往前拉,大约拉了五分钟,我感到颈椎疼痛难忍,造成我颈椎、脊椎、胸椎、腰椎扭曲,不在本位,绞着一股劲。这期间,困了稍一迷糊,身体下坠,两手腕就被铐子勒紧,疼如刀割,只看到手、胳膊发青色,手腕流血。这段时间二大队一班的劳教人员七、八人轮流看管我,有时给我一口菜吃,没记得喝过水。因神志不清,只记得有时有好心的劳教人员偷偷给我接尿。七天后把我放下,我的手已无知觉,手腕的一圈长满了血泡,象肉瘤,三个多月后才消去,直到现在还有伤疤。

在劳教所的这段时间,自己就象在垃圾箱拣东西吃的神经病患者一样,蓬头垢面,脸、脖子都是黑的,眼珠也变黄了。其他劳教人员都在床头挂床头牌、胸前挂胸卡(有照片),而我的这形象,劳教所从没敢给我照一张像,胸卡照片处空着,没照片的床头卡则在咨询室挂了两个月。

第二阶段:暴打十五天

摘下铐子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恶警又对我进行了更为残忍的迫害。赵丽丽安排姜丽霞(吸毒者,山东龙口市、二十二岁、父母抱养者)、孙丹丹(吸毒者、黑龙江人,二十一岁、父母离异)来监管我。据说她俩是二大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厉害的,经她俩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出三天必转化无疑。

到了晚上,姜丽霞、孙丹丹就来到了厕所,先给我扒掉了棉袄和毛衣,上身只穿秋衣和单层的劳教服,又开窗、开门(劳教所的最西北角),并说她们(警察)叫脱的,不脱她俩就加刑。那是山东春天特别冷的那个时候,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雪,呼啸的北风发出呜呜的哀鸣,不时把乱碰乱闯的雪片送进来,阴森恐怖。孙丹丹说: “你不是不转化吗?我们已换上鞋(硬底鞋)伺候你了。”她们要我站在一块三十公分的地面砖上,立正站着,不准靠墙,双手贴裤缝站好(以后整一个月罚站),接着就用脚踢头、后背、前胸、乳房、阴部,用拳头打,累了歇歇再打。姜丽霞咬着牙两手撕着我的头发用力拽,用鞋底打胳膊、脸,用笤帚打头,不住往我脸上吐痰。我一直背法轮功师父的讲法,也没觉得很痛,我告诫自己,一定不能转化。一晚就这样过去了。这次被她们打得前胸后背的肋骨象断了一样的疼。

之后半个月一直这样折磨我:不让吃饭,记不清几天给一口馒头吃,并且把这口馒头先在厕所地上擦擦再给我吃;不让睡觉,有时我站不住,头撞在墙上,有时撞在地下,昏了就不知他们怎么打,醒后只感到浑身疼;不让喝水,有次打昏了我,用水泼醒后,又用暖瓶泼时,我说: “你别泼了,把水让我喝了吧。”她让我喝了一口,后来我看到盖里面有痰,下次我再要求时就不给了。不让洗漱,这半月也同样一次没洗漱,到那时,已经三个月没让我洗漱了,脸、脖子、身上都是黑的,流出的眼泪煞的眼睁不开、感觉牙很厚。不让上厕所,有次我实在憋不住脱下裤子就在地下尿,她俩把我的棉袄和羽绒服拿来擦尿。半月结束的时候,实在憋不住了,我要求大便,姜丽霞和孙丹丹不允许,宋丽娟(警察)说,“明天再说吧。”我就要大便,两个包夹就变本加厉地打我。 六个小时后(晚上十二点),孙振鸿才领我去劳教人员厕所大便。我拉不出来,就自己用手抠,抠出了杏仁大小的八、九块硬块,只洗了屁股,手上有大便和血,还没来得及洗。回到所住厕所前,经过队长的洗漱间,我要求洗手,姜丽霞硬把我拖进了厕所,手上带着大便和血几天时间。以后我曾经最长四十几天没大便。

据一个同班的劳教人员说,我有次昏了后,孙丹丹又在我身上跺了四十多脚。这段时间几乎处在昏迷状态,全身天天是湿的,头和上身是泼的水,下身是憋不住了的时候,尿在裤子里的尿。听别人说当时身上都结冰。半个月的时间,头脑昏昏沉沉,脑袋把厕所的地、墙、便盆和一把椅子几乎撞遍了,有时昏倒,用水泼不醒拖不起来的时候,孙丹丹就把我的头按到和脚的位置对齐,用脚跺我的后背和头,用钩毛衣的钩针扎我的头部,发髻边被她扎遍、已经肿了的脚被扎得流水,右耳前边脆骨被扎透,拔不出针来时她自己吓哭了;拖不起来时后背被她用钩针划了两条沟,当时我都没知觉,是后来换班的看到告诉我的,至今留有伤疤;我浑身都是伤,颜色除了青就是紫,脸上淌着血,衣服上血迹斑斑。后来据吸毒者赵彦说,我是被打得最重的一个。

有一次我的头倒地,扎在厕所拉门轨道上,自己无力起来。姜丽霞把我拉起来。过后她对赵丽丽说起这事,以表现自己打我的成绩,赵丽丽很高兴地笑笑。姜丽霞、孙丹丹每次把我打昏后,狱警赵文辉都会从劳教所外给她二人买回馅饼奖励,赵丽丽则给她们买辣椒酱。在这次暴打我之前,赵文辉给她二人买了一个烧鸡鼓励他们(劳教所规定不允许外买)。

按恶警设计的时间将要打完我的时候,我还没转化。我听到她两个在一起议论说:因为没打转化,赵丽丽说把半月的劳动量再补上(刚来时宣布一班给她俩包了全部劳动量)。半月打完后,我气息奄奄地对赵丽丽说:“你看把我打得全身是伤和血。”她说:“什么时候给你打出血来了”?我说:“你看我的衣服和袖子上全是血,要不就去化验,是不是我的血!”她无言以对,扬长而去。赵丽丽几乎每次去厕所看我都辱骂我说:“你看你象个木乃伊一样。”有次打完后,孙丹丹说:“真造孽,打这么慈祥的一个人。”

暴打之外的迫害

在二零零九年那个最冷的春天,厕所门窗打开,北风卷着雪花穿堂而过,只允许我穿一件秋衣和一件单层劳教服,罚站,暴打,头和衣服整天都是湿的,头和上衣是打昏躺在地上,用水泼的,棉裤是因为不允许小便,撒在裤子里的尿。监管者盖三床被,铺好几层(我被关的地方是劳教所西北角、最冷的地方),我只有一床被,有几天躺地下,不铺不盖。有一个月时间是铺盖两用的一床单人床垫子,四处露黑心棉,线断,棉花滚成球,大面积的地方只是两层布;一年半的时间从未脱过衣服睡觉,白天晚上穿的一样,只睡过三个月的床,我穿去的羽绒服自己从来没穿过一天,而是被强制让苏秀慧(音,卖淫)穿去,秋衣被李燕(音,偷盗)穿去,套袖被李丝光(音,卖淫)穿去,还有几套囚服被赵文徽(恶警)掠去。

她们在精神上极尽侮辱、打击和孤立我。在严管期间,打骂成了日常生活,她们变换花样侮辱人格。若有监管者不按警察规定打骂程度做,就要受到不公待遇;有人如果和我表现得关系亲近,就要受到扣分处罚;有人表现出同情或对我给予帮助,就要加刑;而打我打得厉害的就要受到表扬甚至减刑。四川省传销劳教人员刘文蓉(二十三 岁、孤儿)、黑龙江省吸毒人员孙丹丹(二十一岁、父母离异者)、山东龙口市吸毒人员姜丽霞(二十二岁、抱养者)因打我下手狠,都被提前解教。刘文蓉解教前抱着我哭着说:“对不起,不是我要打的,她们(警察)叫打,不打不行,你比刚来时老了二十岁。”

第三轮攻势:三十天

我的丈夫关心我的情况,但因他相信中共所谓的“和风细雨”的转化,每月至少和赵丽丽通一次电话,并不知这些迫害。大约是二零零九年七月份,问我情况时赵丽丽说:“第三轮攻势就要开始了,这次再转不了,就没办法了。”

大约在二零零九年的七月十几号,狱警把我从厕所转到了大队长办公室、大办公室,最后又转回到大队长办公室(这些地方没摄像头,打我时的喊叫声劳教人员听不到,这间在楼的西南角第二间,是比较热的地方,打完后就住进了最西南的警察办公室)。这段时间允许我吃饱,并且允许我定水果、点心、奶之类的营养物品,还要给我去买阿胶,我说“家里没钱”而制止了。现在想来,是要给我增加营养,为下次的暴打做准备。

有一个看管者叫王倩(打人致伤者,黑龙江人、二十二岁),看管期间不打我,并把自己定的东西给我吃,赵丽丽很生气,在周记批语上写道:“你对法轮功好,对自己不利。”王倩找出来给我看,也开始打我了。在这之前的三个多月的时间,王倩从来没打过我,有天她趁没人偷偷对我说:“你不要和赵二说我对你好,别说我没打你。”

七月中旬至八月中旬,我又经历了生不如死的一个月。这段时间主要行凶的是王玮(团伙抢劫犯,山东日照市、二十三岁)、徐劲(诈骗犯,山东临沂市、二十三岁、自己说是抱养者)。刚开始三天一点不给吃喝,一个月内一天给一口馒头,或给一口稀饭,大便也是这三十天将要结束时我用手抠的。在这最热的天气一个月给了两次水,每次只一小口,喝到口里还不满口;前四天白天晚上二十四小时不许睡觉,后来六、七天允许每天睡一个半小时(都是在地上躺着,2:30 至4:00),最后的约十天时间允许睡两个小时(2:00至4:00),不让睡觉的时间,一闭眼就挨打,眨一下眼皮也被打,我就强迫自己竭力睁大眼睛。

二十四小时只许小便一次,有四次是隔三十个小时才准小便一次。一个月不许洗漱,最热的夏天手、脸一滴水都没沾着,看着手都是黑的,王倩告诉我眉毛成了白的(因为身上干燥起皮,眉毛上挂满了白的干皮肤)。有时罚站、有时罚走,因头晕,有时走到墙上,有时走到包夹身上,有时走到暖瓶上。包夹经常用拳头、用手掌狠命地打我的头、打脸、打鼻子、打眼、打嘴,脸上整天青、肿、血迹不断,有时用脚跺腿、跺脸,用拳头打遍全身,只不打后背(因为后背已成重伤),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高声辱骂不堪入耳,并辱骂我的母亲和女儿。有一次王玮咬着牙用木板(四十公分长、八公分宽、厚)打我头,连打四下,我晕倒了。她有一次说:“用脚踢肚子,检查还检查不出伤来,还叫你疼,我在外面治一个女孩,用铁丝拴住她的奶头,牵着她转了一圈,她疼的叫我奶奶求饶”。说完就拽着我头发按倒在地,用脚踢我肚子。

有一次将我打的很厉害,我趁着还没被打晕,就大喊救命。一个财务科姓张的警察在我们门口值班,推门进去恶狠狠地大叫:“你到窗户跟前喊,看谁能来救你”。王玮用手硬扭我已经歪了的头,拧我长期麻疼的左胳膊,并说:“老大说你是装的,我打你,你在里面喊,出去老大看着我就笑,不打你,就拉着脸老长”。有次郑锦霞(警察)在门外值班,听到我的哭声,说:“准备好臭裤头、臭袜子,再哭就给她堵嘴”。王玮和徐劲都曾经用笤帚沾了尿抹到我嘴上。赵文辉看到往外倒尿桶,说;“不用急着倒,还不臭”(一般三天以后的才允许倒掉)。徐劲就又提回去。有一次,纪检的女警察张科长去看我什么情况,这整个一个月逼我坐在门后的尿桶跟前,三、四天的尿桶打开盖靠在我身上,最热的夏天关门关窗,我坐在墙角说:“队长,别打我了,我不顶打了。”她转过脸对王玮和徐劲说:“按队长交待的意思办。”并且不打时还要我干活,我对赵丽丽说:“赵队长,我头晕,手发麻,干不了活。”赵丽丽说:“你不是颈椎的事,是贫血五克,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我问医生了,你死了也是自然死亡。”(她们早就做好我死亡的打算了)这期间王玮(抢劫者)抢我钱包两次,把侯宝芹让她转给我的三百元钱截留了二百七十元,只给我三十元。我写了申诉书,给赵丽丽和夏丽都不收,我让徐劲转给赵文辉,最后又给送回,三人都不管,支持纵容抢劫者继续在劳教所作案。我曾亲耳听到劳教人员李晓燕说:“我出去要告你”,刘桂珍说:“告去吧,劳教所就是政府!”这话我还听孙振鸿说过。

摧残病体

这次暴打过后,把我关进了警察办公室。赵丽丽对我说:“陈振波,从今以后我不会叫人掴你一指头。”并且说叫在场同住的宋秀兰(法轮功学员,山东潍坊市)监督。这里的包夹是孙丹丹、姜明霞、徐劲,她们真的不打了(据说是外面网上舆论太大,检察院曾经去找我落实被打情况,怕我死了不好交待,换了几个队长),只有徐劲打过我一次。姜丽霞说:“这回到这里必须干活,不干活再把你关进厕所里严管弄死你。”徐劲说:“老大规定,你每天扣壳(劳教所里的一种代工加工)必须干一捆(约一千个,同身体正常劳教人员相同工作量),干不出这个量就不允许吃饭、睡觉、洗漱、大小便。”我说:“这个量我确实完不成,我完不成这个量和不干一样的待遇,我就不干了,不吃也不喝了。”。徐劲又说:“你干吧。能干多少干多少。”后来我一天只能扣六百个左右(左手麻,只能用右手拿着,用牙咬住顶替左手),这样干了两个月。

两个月以后的一天,大约十月中旬,我扣壳时晕倒了。当时狱警刘桂珍、慈明霞(信基督教,山东烟台市)、宋秀兰在场。刘桂珍把夏丽叫进去,看着我说:“你能爬到床板上去,就到床板上躺着。”我头晕、恶心,无力行动,一直躺在地上,夏丽和刘桂珍在我一边踢毽子,说说笑笑。大约十五分钟后,宋秀兰看不下去了,把我拖到了一块板上(一米十公分长、一米宽。这是第一次打完时赵文辉批准我放在身后倚墙用的半块板,跟随我将近一年半时间,打我时睡地下,不打我时就允许睡这块板)。第二天赵文辉指挥姜丽霞、孙丹丹把我拖了起来,不让躺,几天后又关进了咨询室。

有一天下午,我在咨询室晕倒了。王智(吸毒者,四川人)、吕华丽(上访者,山东莱阳人)在场。一个医生给我量了血压,走后,赵文辉说:“陈振波你没事,别躺着,起来。”我头晕、恶心爬不起不来。赵文辉指挥王智把盖在我身上的被拿走了。那是十一月二十日左右,外面下大雪,刮北风。赵文辉指使开窗开门,我冻得抽风,手指不能弯曲,全身发颤。吕华丽可怜我走到我床边,赵文辉把她赶走。几天后,又把我关进了厕所。赵文辉和夏丽规定:早晨给一小块馒头(三角钱一个的馒头)、中午一小块馒头、一点菜汤(里面有四片左右白菜)、晚上一小块馒头;刚恢复的可以买水果、点心、鸡蛋等待遇全部取消,不允许洗漱。从那时开始,不让吃饱饭将近半年时间。这段时间,我站不起来,腿不受大脑指挥,走路都是两个人架着,左腿麻,左脚被拖在地,随身体移动。躺在厕所里起来时,都需要两个人拖。

在厕所期间的看管者是赵四妮(打人致伤者,山东省临沂市人,三十九岁,在班里经常和劳教人员打架,曾因打人被戴铐子、第二次劳教者)、张艳艳(传销者,二十三岁、山东泰安市)。

赵四妮是个五大三粗、一顿饭吃五个馒头的女人,骂人嗓门特别高,她天天骂我、打我。在这期间,赵四妮不让我小便。有一次我看到她出去了,就赶紧小便,赵四妮听到声音就回来了,打了张艳艳一拳:“她尿尿你为什么不管!”夏丽进来气愤地对赵四妮说:“你干什么去了!你为什么不坐在便盆上。”还给张艳艳扣了分。有一次,张艳艳给我拿我以前定的苹果,被夏丽加刑三天。二零一零年一月的一天,我听到包夹孙晓丽(抢劫者,山东日照市, 二十八岁、父母离异者、原籍黑龙江)到对门打张成美(音)时,被打者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令我恐惧,我叫喊,赵文辉进了厕所,包夹孙晓莉回来当着赵文辉的面朝我后背打了一阵子,赵文辉一言没发。后来迫于警察的压力,张艳艳、王宁(抢劫者,山东省日照市、十九岁)、苏秀辉(卖淫者,吉林省长春市、三十二岁)、张晓丽(卖淫者,山东省威海市、二十二岁)、张德莲(卖淫者,山东省胶州市、四十七岁)都打过我。

欲掩罪恶:强制就医

长期的暴打,致使我颈椎、脊椎、胸椎、腰椎受损变形;头向左歪,不能走路;一段时间上下牙对不齐,咀嚼、下咽困难;眼睛视力几乎丧失;左身麻木;腿脚肿疼;小便失禁。但对法轮大法的坚定信念,支撑着我还是活了过来,这便给劳教所出了一道难题,弃之无法,只得治疗,以推脱责任。

二零零九年春天,第二次暴打之后,我的头抬不起来,身子弯着,走路时两脚不受大脑支配,向两边甩,不走正路。赵丽丽带我去医院检查。赵丽丽和医生在里间一起待了足有半个小时,要我在仪器上转来转去,估计拍了好多片子,我在她和医生交谈的时候,偷偷看到了一张纸片子上面的医嘱:颈椎成S型,强迫性错位,第三、四、五、六节孔变小。当时的主治大夫当着我和赵丽丽的面说建议做牵引治疗,我同意,并向赵丽丽不只一次要求,均遭拒绝。二零零九年夏天,赵丽丽说:“王政委下了指示,一定给你治好。”骗我说去医院做脊椎片子,结果出来的还是颈椎错位(148医院)。又一次赵丽丽骗我去83医院,宋丽娟(警察)说“进去看看你肿的腿。”我刚进门诊就看到医生手拿片子朝窗正在看,说:“不但颈椎歪,头也歪。”赵丽丽决定:每天四个警察陪同我去医院拔罐、针灸、烤电、按摩,在那时车辆紧张的情况下,政委王军特批:连开十天派车单。在赵丽丽指挥下,给我强扭头,医生说:肌肉都僵硬了。

去年冬天,常常晕倒。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约三、四点,赵文辉指挥人到厕所什么也没解释,就要抬我去医院。我说:“家里没钱,我也走不动,每次检查都说没事,我不去。要么让我家里来人,花多少钱我也不痛,主要是给我一个公正的检查结果。”夏丽说:“抬!”我说:“抬我就当场撞死!”夏丽指挥人抬上我就走,我大喊,郑锦霞就用一块毛巾堵我嘴,用力往里塞,嘴撑破,牙被拉活动,毛巾沾满血,好几天不敢吃饭。到了面包车上,把我扔在车座下车底铁皮上平躺着。

到了医院,管理科科长陈素平、赵文辉、夏丽、宋敏、还有两个男警把我从车上抬下来,夏丽、宋敏身着警服,一人拖我一条腿,把我的头和脊梁着地、面朝上拖着走,我大喊。医院的医生和病人愤愤不平。她们只好找了个轮车,雇佣一礼仪小姐推我去检查,做了四个CT,但和以往一样,片子不给,结果不告诉。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到医院时,她们停下车去超市买了三提礼品,一提“三元”类礼品、一提水果、另一提看不清。车到之后,管理科陈素平和赵文辉、夏丽提礼品下了车,我们四人在那里等着,他们送出礼品拿回手续,我们又一起去做CT。我怀疑是为给我的病情作假贿赂院方送礼,后来孙振鸿则对我说是看三个在那里住院的队长;宋丽娟却说当时是她本人在那里住院,是去看她;而夏丽又说是教育科一个队长在那里住院,一件事情三种说法,更加令人生疑。

只治疗一项,赵丽丽就私自打电话四次叫我丈夫及父母邮钱。加上以前的检查费,共自费花掉近二千五百元,并且不给单据,不给片子。在厕所关两个月的时候,因为两个月的尿、月经沾在内裤上没法洗,我要赵丽丽给买条内裤,她不给买,我只得用别的劳教人员解教时留下的已穿过的内裤和袜子。尽管经过一段时间治疗,我还是在出来之前躺在床上五个月,刑期到后,从劳教所抬出一个残废的身体。

在今年五月三十日刑期将到之时的夜晚十二点左右,我冥冥之中感觉有人在我床边,睁眼一看,发现两个人。我大喊:“谁、要干什么!”那两人拔腿就跑,我听到隔离门甩门而去的声音。第二天问值班劳教人员李艳艳,她说:“不知道。”我不知道那两人那天晚上要对我干什么,让人恐惧,恐惧之极!

非法关押期间对家属的欺骗

劳教所有一年半的时间没让我的家人见我一面。在此期间:二零零九年一月,女儿和她淄博的两个同学去看我,赵丽丽说:“没有当地六一零的介绍信不能见。”还恐吓她。丈夫二零零九年九月份去看我,赵丽丽说:“现在是甲流时期,省里有规定,谁也不能进,你要见必须要省里批准。”大弟弟去也同样没见上面。丈夫要求通一个话,也被拒绝。我的父母多次要求去看我,均被拒绝。赵丽丽给的理由是:没转化前不能见。其实,那时怕我的家人如果见了我,会知道我被折磨致伤残的真实情况。

我在劳教所期间,只许我发了一封向家里要钱治病的信,其余写给我父母、丈夫、女儿等的信,一概不让发。大约是二零零九年三月份,赵丽丽要我打电话向家里要钱,检查被打坏的身体。她和吸毒者赵彦在一边监督,对赵彦说:“只能说要钱的事,说别的就给她挂断电话。”她打开免提,要我和丈夫讲话,我说: “我在里面残废了。”赵彦接着就把电话挂了。赵丽丽说:“严管她!回去严管她!”那时我的头已经歪了,打完电话用手托起头。赵丽丽利用了我丈夫和我父母对司法机关的高度信任,对于我的身体状况和我在里面的真实情况采取欺骗的手段,她还多次在劳教人员中造谣,说我丈夫找了个小姑娘,已经跟我离婚了,女儿主动跟她爸爸,也去不了美国了,其造谣生事能力令人发指。

我出来后了解到丈夫经常打电话给赵丽丽,她就说我在里面一切都好。后来又说我炼功不放弃信仰精神有点不正常,妄图以后为送精神病医院做准备。

我在劳教期间,住厕所八个多月,从没住过一天宿舍。其余时间是在大队长办公室、警察办公室、大办公室、大包房(劳教人员衣被仓库)、浴室、咨询室。三个月没让我洗漱了。以后我曾经最长四十几天没大便。八个月时间,关在厕所,不许别人见到,不许告诉日期、时间。在一年半时间,我只穿了两个月的鞋,其余时间都是穿拖鞋,冷的时候十二月份才给我袜子。这就是丧尽天良的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的和风细雨的转化。

走出劳教所时受的迫害

由于残酷的迫害,我已瘫痪五个多月。解教的那天,他们给我洗了头,并在我吃饭时录像了,妄图为以后推卸迫害责任留下证据。吃过饭之后,四个人用床单把我抬下楼。原本我要求丈夫来接我,后来发现是平度六一零及居委会的两男一女和一名司机,仅仅留了一个位置给我。由于自己不能坐,他们硬把我拽起来,痛的我直喊。后来他们把我拉到了青岛市绍兴路67号六一零洗脑班。下车时更被他们惨无人道的拽着四肢抬下车到楼上。到了这里,我每天都喊“法轮大法好”,使他们非常恐惧,就关闭窗子,利用我对空调过敏打开空调迫害我。当我询问他们姓名要曝光他们时,没有一个敢告诉的。最后他们不得不在七月二号让平度“六一零”接我回家。回家时,我不但双腿瘫痪,而且全身浮肿。由于当局怕我的事情曝光,对我家电话及周围进行了监控。

附录一:

有关涉案人员
1、政委王军,是主要策划、组织者,负有领导责任
2、管理科原陈科长,是主要策划、组织者、指挥者
3、二大队大队长赵文辉,是主要组织、实施者
4、二大队副大队长赵丽丽,是主要谋划者、组织者、参与者
5、队长夏丽,是主要谋划者、参与者
6、指导员孙振鸿,队长周红梅参与策划,具体实施
7、警察宋敏、刘玉珍、郑锦霞、宋丽娟、财务科张姓警察

附录二:张荣训叙述的妻子陈振波的身体精神状况

陈振波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回到家后,身体、精神虽然有所恢复,但问题依然严重。

历经劳教所骇人听闻的摧残,现在妻子陈振波整个后背疼痛,感觉后背、右肩很沉重,如压重物之感;左边身体麻木疼痛,感觉颈椎、脊椎、胸椎、腰椎扭曲,不在本位,绞着一股劲,感觉前胸后背的肋骨及椎往下沉塌;脊梁中间的竖沟消失,平卧看去高低不平,有伤痕;晚上睡觉侧头必须垫高枕头,和肩一样平,要不就脖子疼;头疼头晕,有时恶心;大脑失忆,熟人见面不相识,要说的话马上就忘;两眼模糊看不清、重影,左眼长眼屎、流泪,有时痒、肿、疼,自己感觉或从镜子里看着左眼球偏高;食道不畅,有时咽一口饭咽不下去,用水冲也不下,要过好长时间才能下咽;小便有时失禁,便秘,老想跑厕所;例假变得不正常,一月有时两次、有时三次、瘀血成块。痔疮的血过多,洗时血流能喷出半米远。有两颗牙里面部份酥化脱落,手指、脚趾甲软化,用剪指刀剪感觉不结实、无声音、指甲纹路变横;头发变白、满脸皱纹、苍老。

我大约在四、五月份有次和劳教所队长赵丽丽联系问情况时,她说:“现在满头白发,就象老大年纪了一样。”现在想来,可能是她快要到解教期了,提前给我一个思想准备,怕我去接时思想不能接受,事实也就是没让我去接。在美国的女儿要和她视频,她怕孩子接受不了,拒绝了。又怕老人看到伤心,一直不同意父母前来看望。

现在她站立不直,走路身体晃,只能走几步。平常在家就坐有轮的打字椅扶墙移动,坐矮凳就整个身体疼痛;坐高凳时间很短,稍长就疼痛,只得长时间躺床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

在劳教所遭受的精神上的摧残和身体上的折磨让她即使回到家中,也是精力严重不足,精神萎靡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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