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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回案件 营口七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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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导)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2010年3月底非法庭审七位法轮功学员。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要当庭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最近,鲅鱼圈区法院告诉家属说,案件以证据不足退回到鲅鱼圈区检察院。目前七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毕世军和妻子孙丽、沈广海和妻子腾文闵、余志红和他的儿子王志远、董冰等七人,都是在2009年9月23日这天在各自的家中,被鲅鱼圈区国保大队以王洪魁、惠怀旗、李元庆为首的恶警绑架的。在非法关押六个月以后,被鲅鱼圈区检察院曹宁起诉到鲅鱼圈区法院,并于2010年3月23日到2010年3月24日下午在鲅鱼圈区法院非法开庭。当时这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请了由四位正义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为他们做无罪辩护。

律师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依法为这些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请问法官和公诉人,在今天的中国法律没有一条说法轮功是违法犯罪的。从99年7月20日到今天为止,法轮功在中国都是合法的。中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在辩护期间,法官几次想打断律师的合法辩护,但是都没有做到。最后,法庭所有的在场法官和检察官都低头不做声了。

律师说公诉人既然不能提供这些法轮功学员有罪的证据,就应该立即无罪释放这七位法轮功学员。在旁听席上就座的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也都说,立即无罪释放他们。当时在场的书记员立即叫在场的法警撵这些家属走,法庭庭长宣布休庭。

之后,这些家属经常去法院,要求无罪释放他们的亲人。而法院却一再推托,最近才告诉这些家属,以后你们不要来找我们来了,我们已经将他们的案件退回到检察院了,我们认为证据不足。

另外余志红的丈夫王身伦被鲅鱼圈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现在已经被劫持走。详情待查。


这次参与迫害这些大法弟子的部份人员名单:

国保大队:王洪魁0417-6217143 13841755119 汽车名称:帕萨特 车牌号:辽OH0981
惠怀旗 教导员 0417-6217005  13940793487
李元庆(此人从99年7月20日以来,一直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学员,每次绑架他都参与)

检察院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是曹宁(女,29岁)办公电话0417-6200221 手机:13470418222 6256600 4816668 13941722111

鲅鱼圈区检察院诉讼科检察员 董魏13050637899(手0417-6200712(办)

鲅鱼圈区法院刑事庭庭长王业家 13394171077(手)0417-6169071(办) 0417-6289555(宅)
王业家之妻刘书毅(区总工会主席)0417-6203091(办) 13940715309(手)
鲅鱼圈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尹文成 13394171058 1339047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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