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修炼如初”想到的(一)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

(一)从“拿”到“买”

前段时间引导了一位有缘人進入大法修炼。一天,她对我说,因为打扫房间的卫生,把一盆塑料花的叶子折断了几枝,叫我给她从单位里拿点白乳胶粘一下。

当天晚上炼静功打坐的时候,师父的“修炼如初,必成正果”的法打進了脑子,使我联想到拿白乳胶的事。我想,这个学员是刚入大法门的修炼者,她对法的认识没有那么高是可以理解的,而我是修炼十几年的老弟子了,应该怎么做还不明白吗?事后我和女儿(同修)交流了此事,决定买一瓶白乳胶送给她。

过了几天,这位新学员来家里和我们一起学法,我们学了师父在《转法轮》里讲的:“有个学员是山东某某市针织厂的,学法轮大法之后还教其他职工炼,结果把一个厂的精神面貌全带动起来了。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别人一看他这样做,谁也不拿了,有的职工还把自己以前拿的都送回厂,整个厂出现了这个情况。”(《转法轮》)这个时候,我就将买白乳胶的事告诉了她。我说:“从我们修炼的那天开始,就要严格的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不然的话,我们的功是长不上去的。这件事看似一件小事,实际上也是对我修炼基本功扎不扎实的一个检验,如果修炼意识不强的话,很容易就会被忽视的。师父说过在你修炼的路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偶然的,碰到的事情一定是针对你的什么心来的。所以遇到事情都要在法上悟一悟,这件事情应不应该做,要用大法来衡量,而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这就是修炼人和常人的区别。”

受这件事的启发,这位学员在一次心性过关中是这样做的。有一天,她正在学习师父的《转法轮》,儿子回来看见了,马上将书抢了过去,并问她:“谁给你的书?我要去找她!”说着就抱着书从家里面往外跑,这位学员在后面追,边追边喊:“快把书还给我,不还给我我就和你断绝母子关系!”听到母亲动真格的了,儿子才回过头来把书还给了她,语气也平静了:“妈妈,你应当为你这个当公务员的儿子考虑一下,你要炼法轮功,我这个公务员就当不成了。”母亲对儿子说:“你说错了,你看到电视上宣传的那都是假的,骗人的,你看一看这本书,你就知道了,真正的法轮功是什么,要像人家炼法轮功的人一样,那当公务员的真是人民的公仆了,那是老百姓的福啊!我亲眼见证了人家炼法轮功的人不贪不骗,真的是不拿公家的一针一线的好人。”儿子不语了。

这位新学员给我讲了这件事情后,使我也很受触动,我没想到,我给她买白乳胶的事情会给她带来这样的正面效果。由此我想到,只有修好自己才能帮助新学员。由于刚入门的新学员,他们对法还不能够那么深入的理解,他们更注重老学员是怎么做的。那么作为老学员,责任就非常重大,遇到具体事情,一定不能忽视自己的修为,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归正自己的行为。“怀大志而拘小节”(《精進要旨》〈圣者〉)往往一些老学员由于修炼时间长了,容易忽略一些小节上的事情,这会有意无意给法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我们今天在大法中修炼的路必须走正,这是留给未来人参照的,可不是一件小事。

(待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