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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饭店经理生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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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年仅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淑芬,二零零二年底从劳教所遭残酷迫害回家后,于二零零三年十月被吉林市“六一零”串通靠山派出所非法抓捕,并劳教两年,再次投入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出现子宫肌瘤流血不止,被保外就医,一度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含冤离世。

孙淑芬原为个体饭店经理,以前性格急躁、爱发脾气,身体多病。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善待身边的人,身心受益,满身的病也都好了,整个象换了一个人一样,生活幸福美满。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街道、派出所中共人员经常到孙淑芬家骚扰,不许她上北京上访。可在法轮功遭迫害、师父遭诽谤的时候,作为一个从法轮功修炼中身心受益的人,怎么能袖手旁观?为了去向政府说句公道话,孙淑芬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踏上了进京的列车。

在天安门广场孙淑芬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关进西城派出所。四天后,吉林市驻京办事处通知靠山派出所和孙淑芬的家人。派出所所长姜平、街道王某非法将孙淑芬劫持回当地,关进吉林市第三看守所五十天,继而非法劳教两年。

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三小队,狱警对孙淑芬进行强行洗脑,强迫写“五书”,不写整宿不让睡觉,用电棍电。大队长侯志洪值班时,用电棍电她的脖子,从晚十点电到半夜一点。恶警利用犯人刘东娇看管她整宿不让睡觉,逼她头朝下撅着,还用拳头打,面朝墙站着一动不许动,致使孙淑芬的双脚浮肿、头晕眼花、呼吸困难。孙淑芬告诉强行转化她的人说:你告诉管教王丽华,我不会“转化”的。中午大队长侯志洪、管教王丽华将孙淑芬叫到管教室用两根电棍电她后背、 腋下,连续电击三个小时,致使孙淑芬脖子、腋下等处都是黑紫色,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孙淑芬还被恶警逼迫当奴工,做工艺品。

二零零二年底孙淑芬刚刚从劳教所回到家。二零零三年十月,吉林市“六一零”串通靠山派出所姜平、陈某某等五名恶警又将她非法抓捕并抄家,抢劫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及磁带和真相材料,并再次非法劳教她两年。孙淑芬被再次投入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三小队。在劳教所,孙淑芬每天被迫干超体力超时间奴役。因长期遭受迫害,出现子宫肌瘤,大流血不止,脓肿,才被保外就医。据悉, 狱警当时还勒索家属三千多元保外金。

二零零六年八月靠山派出所又上门骚扰、企图再次绑架孙淑芬。为了避免再次迫害,孙淑芬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孙淑芬第二次遭劳教迫害回家后一直流血不止,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含冤离世。家中有老人、丈夫、女儿全没工作。那些迫害过孙淑芬的单位、责任人,逃不了天理与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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