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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县法轮功学员耿彩霞被绑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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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滦县法轮功学员耿彩霞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外出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意告发,随后被河北滦县小马庄派出所警察绑架。约一小时后,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三警察将她劫持到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审问耿彩霞的儿子、母亲的情况,耿彩霞不告诉他们。其中一警察就连续打了她三个嘴巴,然后踩着耿彩霞的头发,想拎起她。又有两个警察帮忙,其中一个人用大腿夹住她的头,使她动不了,警察用一根小细绳把她捆起来,他们坐在一旁欣赏她的痛苦,嘲笑着。还说,对待法轮功学员,这是最轻的。

恶警告诉她被拘留十五天时,耿彩霞拒绝签字,并质问他们,她触犯了哪条法律?他们回答不出来。

当天傍晚,滦县国保大队长就带人到耿彩霞的家里,利用抢来的钥匙,私自打开房门,进行非法抄家。翻得一片狼藉,非法抢走电脑、DVD、电视接收器、3个手机、mp3等很多私人物品。警察还一度威胁她丈夫,要把她丈夫带走。

滦县国保大队长曾某伪善地对耿彩霞说,在拘留所就象住旅馆一样,让她在拘留所待几天,然后他想办法把她运作出去。曾某还说,出去后千万不要把他们做的坏事在明慧网上曝光,否则他们就把她再抓进去。耿彩霞曾以为刘树清说话算数,等来的却是十五天的拘留和罚款二万元。警察还威胁她和她的家人,如果不交钱就将她非法劳教。恶警还不断地威胁她的家人,千万不要把他们在网上曝光,否则就再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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