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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欺骗、诱惑——我所经历的“教育、关爱、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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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我叫李杉杉,女,二十九岁,一九八一年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我从二零零四年四月开始学炼法轮大法,走到今天,我经历了许许多多同龄人没有经历过的成长、成熟过程。看到中共邪党在全面发动迫害法轮功已经超过十一年的今天,还在国内国际的媒体上处处宣传自己对法轮功的政策是“教育、关爱、转化”,甚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在联合国纽约总部的一次会议中,一名参与会议的中共代表通过翻译对应坦承:“不但要继续诬蔑法轮功是‘×教’,还称中共就是要‘根除’,并流氓耍到底地说什么中国政府严惩并最终扫除法轮功的做法是正确的。”(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遭揭露 中共在联合国露狰狞》)。

作为一名中国大陆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看到中共这种一边极尽人类邪恶之能事的严酷迫害法轮功,一边在国内国际的媒体上为自己涂脂抹粉、说自己是“关爱、教育、转化”,甚至直接污蔑高德大法的行为,我觉的不应该沉默。我想把我自己亲身经历的这种所谓“教育、关爱、转化”的过程说出来,希望能够帮助世人看清这种“春风化雨”的本质,让那些还有机会的身为迫害者的警察、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人们能够迷途知返,不要错失自己在久远历史中等待的那一切。

一、我所受的“教育”与大法带给我的美好

我天资聪颖,小时候幼儿园的老师喜欢叫我“一学就会”。上小学、初中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都是不错的,后来以比较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上高中时,我的母亲是一所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我的父亲是一所原国有工厂的下岗工人。由于母亲长期受中共党文化的影响,头脑中“女人翻身得解放”、“女人半边天”的思想很严重,加上当时母亲的收入比父亲多,所以在我的家庭中,母亲处处都处于“主导”地位。

父亲在我高中时期下岗以后没有一分钱的收入,之后的十多年都是如此,曾经尝试过开饭店、跟别人合伙开公司,也没有赚到钱。所以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感受过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幸福”,母亲会嫌父亲懒不去找活干(就是当临时工,看大门什么的),而父亲作为那个时代的“知识份子”,很多时候是拉不下脸来“打工”的,所以父母就经常为此争吵。我呢,那时作为一个没有什么阅历与城府的高中生,作为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很受不了这样的家庭环境,也经常和父母吵闹。后来高三下学期快要高考的时候有一个男生追求我,我就好象找到了“精神寄托”似的,和他谈上了恋爱。我是一个极认真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如此,谈恋爱也一样。由于我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在感情上,所以其实花了很少的精力在高考的复习上,导致最后考得不好,只考上了一个三类的工科院校本科。

我是典型的“八零后”。受那时的宣传“知识就是力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影响,在我那个时代,“教育”的概念就是上大学、上研究生、上博士、上博士后,至于上了这些学以后怎么办,当时没有太多的指导和前车之鉴,所以我周围的城市孩子基本上都是走的这条路。而在这个用“学历”来衡量“受教育程度”的社会中,人们会把大学教授、老师、高学历的人讲的话当作是“真理”来指导自己的生活。我从小学念到大学毕业,除了科学知识以外,学的很多都是被强迫灌输的“马列主义”政治、经济理论,和一些有选择性的文学文章,甚至还有很多被篡改的历史,比如中国的抗日战争。而真正的中国传统文化,我们真正作为“炎黄子孙”所应该掌握的那些“仁、义、礼、智、信”的内容,却很少去真正涉及。这里说的是“学院”教育,没有什么能够真正指导人做好人、做优秀中华儿女的东西。而另外一方面,社会却用“实践”教育着我们要越来越看重“现实”,越来越看重物质的享受和“小资”的生活,而忽视人真正精神与道德的高尚。

政府对下岗工人、农民工的刻薄让我们看到了,必须得自己努力生存,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没有“立足之地”的人只能沦为“收入卑微、让人看不起”的打工族。如果在公司上班,也就是做传统意义上的“白领”,我们又看到这面临着未来需要承担的“高房价”、“高子女教育经费”和“高医疗费用”。像我这样的“八零后”往往都是独生子女,并不是特别能吃苦的一代人,我们看到在“打工”和当“白领”之外,只有当公务员或者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在中国大陆,“好单位”的职工基本上都不用担心住房问题,单位会“分”给你或者廉价“卖”给你房子;也不用担心医疗问题,因为“好单位”的职工很多都能够享受90%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而相对较高的各种名目的收入,也使自己不用担心未来子女的养育与教育。这些也就是传统中国人最想要的“安居乐业”吧,所以当公务员或者进“事业单位”工作就成了我们这代人最好的选择。可是正因为这是“最好的”,所以才难以得到。众所周知,“有个好老爸”,这一切就会变得容易许多。如果没有“好老爸”而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尽可能让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党的要求”并“与时俱进”才会有更大的可能性。所以很多很多“八零后”上研究生、拿高学历都不是为了“努力搞科研”、“报效祖国”之类的理想,而是因为这样做会更容易考取公务员或者更容易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为了达到找个“好单位”这样“现实”的目的,很多像我一样的年轻人会选择入党,会让自己的行为尽量跟党“保持一致”(而思想上还是为了自己能够有个更好的生活),甚至会在邪党对人民群众的各种迫害中表现出漠不关心和替邪党辩解。

在另外一方面,我们这代人对于爱情、婚姻、家庭的思想观念基本上都是形成于八九年“六四”以后的。这段时期,学校里鲜有这方面的正确引导,而中国大陆对于这方面的社会教育可以说是“完全放开”的,“完全”到忽视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声色犬马”都难以形容这种道德观念上的完全颠覆。“婚前性行为、婚前同居、流产堕胎”已经被普遍接受为谈恋爱的“基本常态”,而“一夜情”、“当二奶”的现象非常普遍。谈恋爱更象快餐似的普通到一“来电”就可以开始,而一“没感觉”就可以不负责任的分手。我作为一个典型的“八零后”,在这方面受的毒害也很深。

我从小看了很多电影、电视剧,其中有关爱情的很多情节经常让我想入非非。与周围的女孩子一样,我小时候常常把自己想象成童话中的“公主”,与各种各样的人发生着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后来进入青春期以后,正是韩剧、港台电视剧开始普及的时候,电影、电视的引导更让我把“感情世界”看成了人生中最为重要的部份。由于家庭生活没有那种传统家庭的“幸福感”,还有学业上的不顺利,我上了大学以后,把大部份的精神寄托都放到了男女间的感情上,在恋爱中十分“投入”。由于没有其它的精神信仰和正确道德观念的引导,我的精神支柱就只是在“爱情”上,为了爱情我可以颠沛流离,为了爱情我可以放弃我的一切……

然而由于我恋爱的对象也都是同龄人,他们也同样受到邪党教育和社会不正确价值观念的影响,往往也不懂得什么叫“恩爱”,不懂得什么叫“负责任”,就是随波逐流的恋爱观主导着他们。由于我又是“对感情很认真”的人,别人的不认真、不负责任导致我备受伤害,甚至有时感觉活不下去,想要跳黄河寻死。我太重情了,所以在那段时间,感情让我受到的伤害很深。再后来,我就象我这个年龄中很多饱受感情折磨的女孩一样,恨透了爱情,因为自己付出太多而受伤太深了,所以不再相信有“好男人”、“负责任的男人”存在,不再相信有真正纯洁的“爱情”,于是我接受了社会上的流行观念:找男人就是为了找个“长期饭票”,有人养活自己,不用辛苦的工作去挣生活。那段时间我的思想堕落的很快,越来越偏离了儿时读文天祥《过零丁洋》诗时给自己立下的理想:做一个正人君子。

大学毕业那年,我在感情的纠葛与痛苦中,喜得大法。得法初期的一段时间,我曾经比较精進,用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但是由于那时不知道实修,不知道修炼的严肃性,也不知道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我在实际生活中做得很差,做出了很多在世人看来都是很不好的事情,败坏了大法的名誉,这些都令我追悔不已。可是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度人的高德大法,虽然修得不够精進,但得法以后大法却真正的在生命的本质上改变着我。

修炼大法,在男女关系以至其它生活的方方面面中要求都是很严格的,而不是表面上的“伪善”。所以在后来的学法、修心中,我那些对男女关系的不好的观念在渐渐的去掉,多情的心也在慢慢改变着,懂得了负责任,懂得了夫妻之间的关系除了“道义”还有“恩”,懂得了作为一个女子要守的“妇道”,也懂得了做人应有的宽容、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胸襟。所以我逐渐放弃了对丈夫怨恨的心,也逐渐改掉了“多情”的毛病,在家庭生活中也渐渐的不计较利益得失了……

由于我的母亲受党文化影响很深,“妇女当家作主”的观念相当强烈,我也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形成了一种在家庭生活中“说一不二”的性格,这使得我丈夫在众人眼中成了“气管炎”。后来在大法修炼中,我慢慢意识到这种思想的不正确,我渐渐改掉自己那些不好的“个性”与“张扬”,渐渐的做好,去做一个温柔的女人,去做一个好女人,去体贴自己的丈夫。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羡慕我和我的丈夫,认为我们两个这样的关系才是真正的“恩爱”与“幸福”。甚至在我们被非法关押的一段时间里,绑架我们的恶警都很羡慕我们夫妻间的这种纯正与爱。

虽然从小到大,我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教育”没能真正指导我成为一个正人君子。但是在大法修炼中,我真的学会了怎样成为一个正人君子,怎样做一个好人。而且大法正的力量也使我改掉恶习,获得了真正的幸福生活,感受到了真正美好的人生。

二、我在桂林所经受的强制洗脑、“转化”

由于一名同修小美(化名)的母亲被所谓“转化”放弃了大法修炼,出于对同修的关心和端午节的到来,我与丈夫还有小美本人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端午节)从广州到了桂林。

一到小美家附近,就有“路人”主动“指点”我们住在小美家附近离主要公路较远的一所廉价旅馆里。我们刚刚在房间中落脚,我丈夫一开手机,“马上”就接到了小美父亲打来的电话,说他与小美的母亲去了广州,要与我们相见。我们一边安慰焦急的小美父母,一边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到了桂林,来找他们了。小美的父亲没有按照常理查一查航班订票,甚至给人的感觉是连想都没有多想,马上脱口而出说他们要“回桂林”,并说下午即可“回来”。我们没有觉的可疑,因为毕竟是来见小美父母的嘛,于是就在桂林逛了逛,“等待”小美父母的“归来”。

当天下午,小美的父亲就“回到”了桂林并打电话约我们去他家。我们去了,去的时候发现小美家租住的楼外停着多辆写着“公安”的车,还有写着“法院”的车,这些车在我们去的时候正要开走。刚到小美家不久,小美的母亲拿着一张纸条,在看上去是打过纸条上的电话之后,就和小美的父亲一起说领我们出去吃饭过端午节。我们没有多想,被小美的父亲带到了远离我们居住的旅馆的一所高层饭店里吃饭。去饭店的途中,我的手机接到了来路不明的电话(现在知道了可能是GPS定位用的),小美也问我“身上有没有钱”(似乎是也在怀疑有需要用钱的地方,比如打车走)。吃饭过程中,我们简单的询问了小美母亲的情况,希望她不要错过修炼的机缘,但没有任何强迫其从新修炼的意思。小美的父亲很能说,表现的很开心,小美的母亲也在其间神秘离席过。这一切都没有让我们怀疑也许在这个时候,有人会潜入我们居住的地方去“搜查”。

吃完饭,小美的父亲又把我们带到了他们家。简单聊天后,小美的父亲说,觉的我们都是不错的孩子,对小美也很好,在华南植物园经常照顾她。我们修炼法轮功的事情他也不会到处去乱说,更不会“举报”之类。说完之后就送走了我们。我和丈夫在夜色中走回了居住的旅馆,旅馆外面有蹲着的男人看我们,我们当时并没有特别在意。

当晚十二点整,桂林市国保大队的警察在我们房间的门外用钥匙打开了门,以极快的速度反背着给我丈夫戴上了手铐,同时熟练的“搜”着我们的东西,包的里里外外,他们熟练的“搜查”着,都不需要仔细的查看包上有几个小袋,他们就能够熟练的去拉开那些小袋,把里面的身份证等物品“拿出来”。这时我喝止他们,跟他们讲真相让他们停止正在進行的迫害行为,然后立刻就有一个人扛着摄像机过来对我進行“拍摄”,反应的很迅速,准备的也十分“到位”。

令我惊讶的是,在我们到桂林这么短的不到一天的时间里,桂林国保大队的警察竟然连需要有很多部门盖章和签字的“搜查证”都已经开好了。我们被非法抓捕的理由据“官方”说是“小美父亲的举报”,可是表面上,小美父亲知道我们到桂林的时间就更短了,他“仓促中”的举报竟能够让国保警察有时间开好“搜查证”!“搜查证”上的内容我记不清了,但我很清楚的记得上面的两个名字是:尹旺、马茂均。一起来绑架我们的一个女警“搜”着我们的钱,并说“把钱留下”。我喝斥道:“别以为你们不拿钱就不是强盗!”那个女警却说:“这钱得留着,留着你们以后要靠这钱吃饭用。”当时我一懵,但被绑架到看守所以后我很快就明白了她说的“留着你以后吃饭用”是什么意思——他们在绑架我以前就已经“想好”之后要把我绑到哪里去了,看守所里吃的、用的都是最差的东西,比现在人们养狗喂狗吃的东西都差,用的卫生纸都是一抖就可以“掉石灰”的,如果没有钱,不上卡,那在看守所里吃的、用的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当然要“靠钱吃饭用”了。

之后我们被绑架到一处公安局,楼挺高的,好象是叫“七星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人及分局的警察轮班对我“审讯”了一夜,他们还绑架了我的丈夫于亚欧和小美,也是一样的“审讯”了一夜。那天晚上,警察们很累,我真的能够感觉到他们很累。有一个警察告诉我,过端午节了他们也不能回家过节吃团圆饭,还得来“绑”我。那天晚上我很努力的给我遇到的每一个人讲真相,我知道我应该这样做。后来一名叫“小猪”的警察(可能姓朱),也许是觉的我可怜吧,到了后半夜,他主动放松了我戴的手铐,并且打开手机,放歌给我听,想让我好过一点。这个细节,很令我感动。在之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想到那些从事迫害的警察、“六一零”的人多么“可恨”,每当我不愿意“冒着风险”的给这些人讲真相,而放任他们因自己所干的坏事而被历史淘汰的时候,我都会想起这名叫“小猪”的警察。我告诉自己: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有善良的一面,他们在生活中也许很温柔很和气,他们是被邪党欺骗了才干着这种迫害法轮功的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决不能不给他们讲真相而让这样的生命随着恶党被淘汰!我勉励我自己,为了这些生命,决不可以放弃给警察讲真相。

后来我被绑架到了桂林市第三看守所。看守所廖姓的所长开始时表现的很“和善”,谈古论今什么都懂的样子。后来看到我不听他们的话,就凶相毕露,说“你就是那种民运头子式的人物”,很凶。而我被“关”的那一“号”的狱警隋桂云(女),当她听说我会被释放的消息时,就对我好一些,而听说我会被劳教时,就对我差一些。反正她对我的态度是随着她听到的“消息”而变化的。有一次,隋姓狱警在找我“做作业”时说:“人生有太多的无奈。你以为我愿意当狱警吗?我们当初上警校时,可以当普通的外面的警察,也可以当狱警,但是最后干什么由不得我自己。我能自己说了算吗?”有时隋桂云还说:“我也有个女儿,也在谈恋爱,要是能象你一样找个好老公该多好啊!”……在众多这样的谈话中,我意识到,狱警也是人,他们也是有人性存在的,也在乎家庭、子女等等这些人之常情,然而由于不明真相,由于想保住这个公务员的“铁饭碗”,由于太多的“无奈”,他们才干着这样的迫害大法修炼者的事情,那么让这些可怜的狱警明白真相,不再造业,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不重要吗?

我由于進看守所初期的不穿“号服”、不从事“奴工劳动”,被陈副所长和其他狱警以“不守监规”的名义多次打骂,并有一次遭受“上镣子”酷刑,“解除镣子”时还要让我写东西说我是“不遵守监规”才“上”的。“号”里的人也因为不能够“做通我的工作”,不能得到相应的奖励而打骂我。一天,看到我在看守所后期的正念越来越不足,人情越来越重,也越来越“配合”他们的迫害时,狱警隋桂云把我叫去,让我在一份说我“没有挨打”的文件上签字,并解释说“由于我不守监规、不配合造成的挨打不算数”。我那时虽然渐渐糊涂了,虽然渐渐配合了他们的迫害,但是我想着师父说的“真、善、忍”,我要“真”嘛,我不是没有挨打,我挨打了,所以我就没有在那个文件上签字。

后来“号”里的人看到我的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慢慢的改变了对我的态度,甚至有人当着我和其他人的面就说“法轮大法好”。狱警隋桂云也说:“我永远都忘不了我关过你李杉杉!”可惜的是,我由于放不下“名利情”,没有坚持正念正行到底,之后做了很多错事,这也是我永恒的遗憾和痛悔。

有一天,桂林市国保大队的尹旺和之前参与绑架我的那位女警到看守所来“接我”,说送我回去“见我丈夫”。我由于太想见到我的丈夫于亚欧了,当时没有怀疑就跟他们走了,结果被骗到了位于桂林市南溪山铁道疗养院的洗脑班,他们对外宣称是对我“监视居住和法制教育”。

虽然也有很多磕磕碰碰与烦恼,但长期以来我一直觉的跟丈夫在一起我很幸福。修炼大法以后,我与丈夫两个人成了同修,这更是世间罕有的缘份。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的丈夫会被所谓“转化”。

初到洗脑班,那里所谓的“帮教人员”对我表现的很“和气”,给我打好吃的饭,还给我洗衣服。我知道他们是有目的的,不是真心的对我好,所以我对他们很冷漠,对于他们的一切行为也置之不理。但是我太想见我的丈夫了,我对他的感情太重了。洗脑班的人与国保大队的警察发现了这一点,就让我跟我丈夫通信,条件是我得看他们强迫我看而我不肯看的那些污蔑大法的东西。我为了和丈夫通信,答应了。那些断章取义、蓄意造假、狭隘观念搞出来的、带有强烈党文化的东西,我一看便知,所以几天过后,我没有受到那些东西的影响。

那些所谓的“帮教”和国保的警察一看我没有被“洗脑”,态度就变得很恶劣了。他们利用我想见丈夫这一点,有个叫黎艳姿的“帮教”告诉我说有修炼法轮功的人在劳教所里丈夫和她离婚了,你这么好的丈夫不愁找不着好对象;有个叫郭强的“帮教”在我想见丈夫想得很厉害的时候,故意对我破口大骂,在我最“脆弱”的时候使劲说最难听的话来伤害我;国保大队的黄华宇则拿来我丈夫写的放弃修炼大法的“三书”和劝我也放弃修炼的书信来给我看……由于我对丈夫和小美(小美也在我之前被所谓“转化”了)的信任,由于我从小形成的“学历越高越有福、越有智慧”的观念,我一直觉的我丈夫有福、有智慧才能上博士研究生的,所以我最终也被所谓的“转化”了,放弃了修炼,背叛了师父和大法。

这是我永恒的痛悔与污点,我直到今天一直为此追悔不已。师父,弟子知错了,弟子今后一定谨遵您的教诲,严格要求自己,精進实修到底。

被所谓“转化”后,由于我的天真和单纯,我当时是真心实意的觉的国保的警察和所谓“帮教”是在为了我“好”的,我真的“感谢”他们。甚至在他们让我去“转化”别人时,我也在尽心尽力的做着。现在想来,那个时候完完全全是被“洗脑”了的,完全迷失了自己,好象被什么东西控制着一样。就象《九评共产党》一书中说的“邪灵附体”,我完全迷失了自己,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完全被恶党邪灵控制了。

由于我表现的如此之“傻”,那些“帮教”的人员多多少少都对我有些好感,愿意跟我说一些心里话。现在想来,这些做“帮教”的人真的是非常非常可怜的,他们大部份是修炼过法轮功、被绑架关押过、亲身遭受过迫害的曾经的法轮功学员。在遭受了这么多迫害以后,在象我一样经受了邪恶的、泯灭一切人性的、竭尽所能钻人心灵最脆弱之处的“洗脑”过程后,他们就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迫害他们的邪党、迫害他们的人感恩戴德,把邪党践踏法律和人类尊严的迫害说成是“都是我们自己的错”。

然而这样做这些人就能够得到好处吗?得不到。零八年当时桂林洗脑班的负责人蒋佩玲对我说:“我们从零一年开始就很努力在做,可是困难很多,条件有限,领导不信任我们……我们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可是政法委的领导们都能拿到几千块……”。是的,“领导”是不信任你们,因为这些所谓的“领导”更清楚他们在利用着你们这些曾经的法轮功修炼者在搞迫害;你们的收入也肯定不会高,因为你们做的这些事情即使在中国大陆都是“见不得人”的,不敢大面积公之于众、而只敢小面积欺骗的,“六一零”办公室都是违法设立的,你们这些“帮教”更是没有什么正式的编制,怎么会有合理的收入和福利呢?

包括一些“帮教”在内的“已转化人员”最为可悲之处还在于:他们是曾经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往往由于在迫害中受不了苦,承受不了压力而“转化”了,“转化”的目地在于从看守所、劳教所、监狱中出来,过的好一些。可是“出来”以后,他们往往难以恢复原来的生活,或者被非法剥夺了工作、收入,或者还保留着原来的工作、收入,但在单位、居委会或片警的“监督”下过活,遇到由于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经历而导致的不公正待遇,也敢怒不敢言,用强制的意念告诉自己:“这都是我自己的错误造成的”,生怕得罪了谁而又被“绑”去。在精神领域,他们或转入了所谓的“X教”,或相信了一些其它的什么,不实修心性,只想着怎么样过好日子。做着政法委的“帮教”,却又不被其“信任”,方方面面都很苦,就只是为了好过一点,只是为了好过一点啊,始终背负着“曾经负罪”的感受,想尽办法苟活着……

同样由于我的天真,由于我的“真心转化”,国保的警察对我的态度也没有那么坏了,就连之前在非法“提审”我时非常凶恶、声称“判你十年!”的警察马茂均,后来看到我态度也变平和了。桂林国保大队的黄华宇副队长曾经在我想念家人时,主动借自己的手机给我打电话,甚至他还在跟我母亲的联系中说:“你孩子怎么那么傻,太天真了”,是啊,他比谁都知道他们所做的一切根本就不是实实在在为我好的。洗脑班一名叫何远景的“帮教”当时就一语道破天机:“已‘转化’的学员会把他们藏在床后‘墙内’的大法书拿出来交给我们,他们抄家的警察去找,无论如何他也找不到啊,藏在那种地方。所以没有我们‘学习班转化’,他们根本就破不了案。”显而易见:“转化”是为了“破案”,是为了让放弃信仰后的法轮功学员自己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这样就省了警察们处心积虑构陷的力气,而根本就不是邪党宣传的什么“春风化雨”,什么“教育、关爱”。而从明慧网每天大量披露出来的迫害消息中可以看出,当今的“六一零”在迫害法轮功中所调动的所谓“办案单位”(即表面上看到的警察)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构陷证据,让法轮功学员失去自由,遭受其迫害。在我最初被绑架的那天晚上,有的警察说“真累”,我就说:“累就别再干这种事了,别再迫害法轮功了”,桂林国保大队的队长胡凯说:“行,把你送進去我们就不绑了”。可见,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构陷所谓的“证据”,把我“送進去”。

前文提到过的警察“小猪”,在洗脑班上,有一次我问他熬夜“陪护”辛苦不辛苦,他说:“不辛苦,这是我的工作。”在他心目中,他还觉的自己在做着作为一个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而不觉得辛苦,这使我再次深受触动。我能看出,桂林国保大队的黄华宇副队长和“小猪”这样的警察,他们虽然被恶党欺骗了,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样的事情,但是他们人性尚存,善良的一面也没有完全泯灭,只是作为国保警察,他们真的被毒害的太深太深了,他想当一个好警察,想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当。所以我真的不太愿意称这样的人为“恶警”,他们的不明真相、继续作恶,难道不是因为我没有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坚定不移的给他们讲真相、劝善才造成的吗?

虽然之前一直说只要“转化”就会“没事”,“就可以出去和你老公好好过日子”,但在我被所谓的“转化”之后,一个桂林政法委的官员跑来说:“你们以为‘转化’就没事了吗,你‘转化’了就‘没罪’了吗,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了吗?”,我当时就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可是身陷囹圄又已经出卖大法,我实在没脸再回头,只好任人宰割到底。

从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明慧网每日的报道可以看出,其实在当今的中国大陆,非法的“六一零”组织绑架人,都是蓄谋已久的,因为它们要想方设法配合“党”的对外宣传,想要给自己的迫害披上“合法”的外衣。所以它们在绑架前后所做的一切,也都是想方设法构陷能够蒙蔽世人的、能够表面看上去它们是在“依法办事”的证据。所以任何一个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不配合邪恶的要求,不按照它们“引导”的路子去走,不被其表面的伪善欺骗而所谓“转化”,不主动“交代”邪恶想要的、可以利用来构陷的所谓“证据”(而这些事情实际上都是合理合法的,符合中国法律的正常公民行为),那些被利用的“办案人员”也是没有办法的。表面上“依法办事”的文章做不了,他们就很难如愿得到他们想要的——或者把坚持修炼的学员“送進去”(指送入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或者把它们认为“合格转化”的学员“放出来”利用其“帮教”或“监视”其他学员。

洗脑班上有一种酷刑,就是剥夺人的睡眠,不让睡觉。所有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人如果不睡觉,就会造成身体的不健康、精神的不正常,时间长了会生病,甚至造成永久性的不可恢复的损伤,这是普遍被医学和人体科学证实了的,而且医生还会叮嘱让已经承受了很多压力和劳累的人多休息、多睡觉,这才是真正的为人好。“不让人睡觉”是在大陆各地洗脑班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而这种严重违背人的正常生理和践踏基本人权的行为却是由于要“熬死人体内的什么东西”!不信鬼神的共产党所利用的“帮教”人员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来,无怪乎说共产党是“十恶俱全”的邪教了。而其不让人睡觉的真正原因,是为了使人体在连续的疲劳中、在长期没有睡眠的精神衰弱中,理智减弱以后而接受其洗脑灌输的歪理邪说,达到最终摧毁人意志的目地。

在洗脑班上还有一个小细节。我和丈夫都被所谓“转化”以后,被它们安排住在一个房间里。有一天,我们两人因为感情上的一些纠葛发生了一点争执,结果政法委的两个官员马上匆匆忙忙的跑过来,说为了防止我们两人的思想不“稳定”,要我们两人分居。我当时就觉的很疑惑:我们两人因感情问题闹矛盾,可以说跟法轮功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它们却如此的如坐针毡,生怕出一点点问题导致我们“思想不稳定”,進而要它们承担责任。根据我小时候读过的一些中国历史故事,我知道往往正义之士都襟怀坦荡,大丈夫做人都堂堂正正。既然它们政法委、“六一零”的人说它们是“合法的”、“正义的”、“真心为人好的”、“关爱法轮功修炼者的”,那么它们为什么如此胆小心虚呢?就连别人两口子感情不和都怕影响到其“相关的思想状况”,怕“思想出问题而担责任”。我只知道,正义者、真正维护法律尊严者是不会如此胆小的,做贼的人才会心虚。

由于丈夫于亚欧和小美是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的研究生,学历比较高,所以我们被送洗脑班的事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在我被所谓“转化”以后,有一天来了一批说是“中央政法委领导”的人过来“看我们”,为首的来“看望”我时,询问了一下我和丈夫一个月赚多少钱、在广州生活够不够用,当时其表现出的“关爱、诚恳”的态度,使我至今都不觉得那有所伪装。也许这位中央领导比当时的我们更了解他们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政策”到底是如何吧,他很清楚我们回到广州以后所真正要面临着的是什么,所以他的“关怀”才显得如此真实。我们三人回到广州以后,我被完全剥夺了工作,我们夫妻的收入减少了,可是却再也没有什么“中央领导”来关心我们的月收入在广州够不够用了。实际上,我和丈夫在广州的生活一直是靠我公婆和我父母的接济来维持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在向我公婆勒索了两万五千元“学习费”(之前洗脑班上所有的人都一致声称:“免费学习,都是政府供你们在这里白吃白住”)之后,在非法“判处”我一年劳教“所外执行”之后,我与丈夫、小美都被“释放”了。道别时,桂林国保大队的队长胡凯说:“出来了,就是朋友”。希望胡凯及桂林国保大队所有的警察真的能够对我“以友相待”,好好思考一下为什么如此“真心转化”的我会出人意料的走回大法修炼,想一想我说的这些话,再想一想自己这么多年来做的事情到底是不是一个“人民警察”所应该做的,不要再错失机会了,应该为自己的未来负责,机会越来越少了,我为你们着急啊!

三、我在广州华南植物园所经受的“关爱”

我回到广州就失去了工作。虽然在刚刚回去的时候,我打工的实验室的老板当着我公婆和我丈夫老师的面亲口保证让我回去上班,可是在后来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工作确实没有恢复。后来我丈夫的导师夏念和先生在一次谈话中,为了宽慰我,就说没能让我回去工作是“园里的决定”,让我理解。我才明白,原来是华南植物园的领导在主导着不让我回实验室上班的。这是我在那里最初遇到的“关爱”。

也许很多中国人觉的,象中科院华南植物园这样的研究机构,这种中科院研究所里的领导、研究员等都是高学历的人,他们有文化、有见识、有素质,很多都出过国,是受人尊敬的群体。这种看法非常符合当今中国的流行思潮,但却非常片面。八九年“六四”以后,人们看到了那些刚正不阿、为国图强、为民请命的优秀知识份子的下场,为求自保,往往上学、念书也都不是为了使自己形成那种道德高尚的“士大夫情操”,而是为了自己的个人生活更好而已。另一方面,科研领域的改革使得现在的研究员一个个都成了“老板”,如果自己不能想办法“弄来”科研经费,那整个课题组都维持不下去。说句笑话,在作为中科院研究所的华南植物园科研区,一个研究员要从自己的课题经费里面拿出办公室的房租和水电费来,也就是说他作为一个国家的科研人员,要租中科院的“地盘”来为国家搞科研,还要承担所有的科研成本,然后再想办法去“挣钱”来继续维持“经营”,这不就是实实在在的“私营企业主”吗?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笑话,因为这些研究员确实被人们称作“老板”,而他们自己也说:“我们就是想办法‘弄钱’。”所以在这种体制下,无论是科研机构的行政领导,还是具体的工作人员,他们不能够算作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份子”,而他们所努力维持的也只是自己这个“小圈子”里的利益与和谐。

我这里说的“小圈子”不是为了讨论中国的科研结构,而是因为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这个“小圈子”的存在是我在华南植物园受到各种“关爱”以及不能受到各种“关爱”的原因。由于中共邪党的迫害株连政策是以“户口”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相关负责人首先受株连,然后是户口所在区的相关负责人再受株连,然后是户口所在市的相关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层层往上。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户口”就成为了一个极其关键的东西,而之后发生的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其实也都起源于这无限重要的“户口”。我丈夫于亚欧是华南植物园的研究生,他的“户口所在地”是华南植物园,那么他就属于“圈内人”;而我的户口不在当地,所以我就属于典型的“圈外人”,同时即使由于我在那里打工等种种事件使我具备了“圈内人”的某些表面特征,华南植物园以及层层往上的“相关领导”为了少承担责任,也要奋力将我排挤出“圈”外。

我回到广州以后失去了工作达一年多,这是“园里的决定”。那么华南植物园为什么不能够按照中共表面上宣传的“教育、关爱、转化”的政策让我回去上班呢?那时我不是已经被所谓“转化”了吗?为什么还不能对我“宽大”呢?因为如果他们按照桂林国保大队那边跟他们建议的,让我们“各自回去还干自己原来的工作”,那么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承认了我是“圈内的”,因为我毕竟在他们单位打工嘛,万一我“做出些什么”而需要他们承担责任,他们就不好推托,所以做出了这种不让我回去上班的“园里的决定”。中共邪党以户口所在地为基准的株连政策,是我即使在所谓“转化”了以后都没能恢复工作的真正原因。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和丈夫由于再次发现有人趁我们不在宿舍时偷偷进入过我们的房间,而找到了华南植物园的党委书记任海,向他提出此事并要求正面处理。任海一边说根据“他的理解”决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一边对我提出的很多疑问极为不屑。当我提出抗议,表示我“已经感受到了不尊重”以后,任海说:“因为你不是我们的学生,我根本就不屑于搭理你,我在跟我的学生(指我丈夫于亚欧)说话……”这样的事情表明,在华南植物园这样的表面上是“知识份子云集”的地方,其领导的“优雅、素质”也只不过是仅仅局限于“圈内人”而已的。

这个名叫任海的党委书记,一方面在谈话中告诉我们他的手下(即与我们的事情相关的部门领导)“胆子都很小”,暗示他的“胆子大”,另一方面却在无限的自我好感与“胆大”中向我们透露了最为重要的信息。

二零一零年一月的一天,由于零九年十二月我恢复在实验室的工作以后,华南植物园的人事处推三阻四的不肯在我恢复工作的表格上签字,我找到了直接管理他们的党委书记任海。当谈到法轮功的真相时,任海说:“我现在不和你讨论这个‘法轮功’到底是好不好,我以后会专门找一个时间、找一个地点来跟你们讨论的,拿着你们‘法轮功’的书咱们讨论讨论。当然这‘法轮功’的书我不能从你们那里拿,我有我专门的‘来源’。不过我过年以前很忙,没有时间,这个事儿得过年以后啦,过年以后咱们专门找个时间、地点再来谈谈‘法轮功’。”根据我在桂林被绑架到洗脑班的经历,我很清楚,任海此时所说的“找一个时间、找一个地点”、“拿着你们‘法轮功’的书”和“我有我的‘来源’”这些话,就是指的要把我们送洗脑班“转化”。他同时把他们预谋送我们洗脑班的时间也说出来了,那就是“过年以后”。二零一零年过年以后,明慧网报道的数量极大的广州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消息证实了此点。可能在任海跟我谈话的那个时候,他们的洗脑班还没有准备好吧。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是绝对不会配合其迫害预谋的,同时也是会反迫害到底的。

我丈夫于亚欧原定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进行博士论文答辩,他在毕业论文致谢部份中说:“首先要感谢法轮大法,没有这正信力量的支撑,就没有这篇论文。”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动的泪流不止。是啊,没有法轮大法这正信力量的支撑,我们就无法从自己出卖灵魂的痛苦中走出来;没有法轮大法师父无限慈悲的呵护,我们就无法从新走回正法修炼的这条路,并且在压力中、在恐惧中、在威胁中,战胜所有同龄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走过来。没有法轮大法这正信力量的支撑,我就无法正念正行的反迫害并最终恢复了我在实验室的工作,我丈夫就无法在重重压力下完成自己的实验和毕业论文。一句真心感谢的话,发自肺腑,让人为之动容。我非常清楚自己丈夫写出的这句话的分量,所以无论周围的人如何劝说、呵斥、威胁、恐吓、利诱……我始终支持丈夫决不去掉这句话,一定要带着这句感谢大法的话答辩!

如同在中国大陆非法进行的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迫害中,“相关部门”无论做了多么无法无天的事情,表面上都能够做出自己是“合法的”、“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程序进行”的表象一样,华南植物园在对待我丈夫于亚欧的种种行为上,也都在积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来给外界做出一种他们完全是“按照规定办事”的样子。由于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都规定有在对学生進行处分或严重处分前,要先進行“教育”或“勉励谈话”的规定。所以不管我丈夫不交“思想汇报”也好,要求给以合理的工作机会也好,还是做出了其他什么被认为是“敏感”的事情,都会有相关部门的领导、老师按照一定的顺序来找我丈夫“谈话”。有一次,我丈夫的导师夏念和先生在同我们二人的谈话中说:“我知道我从这里和你们说上几个小时也改变不了你们的思想,但是也必须这么做。”我当时就提出:“任何机构在想要干什么之前,都要做一些程序上的‘准备’,我知道。你们这是在走什么程序呢?”老师并没有回答什么,但是表示肯定是要走一些程序的。而在此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华南植物园的这些“相关人员”所努力的、忙碌的,都是要使他们在“六一零”指使下的种种迫害行为“按规定化”,也就是说在体现其“教育、关爱、转化”的同时,证明自己是“按规定办事”的。

在这期间还有一个小细节。我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恢复在实验室的工作以后,由于人事部门推诿签字的事情,导致我恢复上班一个月以后还无法去会计处领工资。由于当时我所在实验室的老板在国外,所以这件事情就拖了一些时日。我老板回来以后,有一天竟然主动给我一个信封,说那是他从自己的个人财产中拿出来的钱先预付应该给我的工资,解决我的生活困难,并让我给他“写个东西”说明我拿了这笔钱。我没有拆看此信封就把这笔钱退回给了我的老板,并向他说明:我没有道理拿他个人的钱,他也没有必要从私人的钱中“预付”工资给我,就是按照程序、规定来,该怎么从项目里报账就怎么报账,我签字报账以后才能合理的领钱。我的老板随即表示这都是他个人的好意,他的“个人行为”,如果我不“领情”也没有关系。然而微妙的是,我丈夫的老师夏念和先生却在随后跟我丈夫的“谈话”中提及了此事,他说:“由于知道你们经常在外面吃饭,生活上比较困难,邱老师(我老板)自己拿钱出来给你老婆‘预付’工资,这样的好意她竟然都不要……”,来表明我这个人的不知好歹。可是首先,华南植物园的党委书记任海是不承认对我们有监控行为的,那么我不解的是,如果没有监控,他们怎么会知道我们夫妻二人“经常在外面吃饭”呢?即使我的老板邱声祥老师,也只在门口的小饭店里遇到过我们一两次而已。其次,我的老板说给我“预付”工资是他出于个人好意的“私人行为”,那么为什么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我丈夫的老师也对这件事情了解的如此清楚呢?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们更明显的发现,无论我们做了什么,或者跟这些“相关人员”中的任何一个人说了什么,其他的人,包括党委书记任海在内,就会很快知道并在什么场合中谈及。

我们在华南植物园所经受的“关爱”中最普遍存在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监控。华南植物园负责保安的陈振焕先生曾亲口坦言过:“‘上面’对我们的要求是对你们進行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但是我们也没有这么做。”陈先生还在某个“敏感日”的其它场合表示过:“有些人都已经很长时间了,怎么‘名单’上还有。”甚至有相关的同学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敏感日”到来之前直接告诉我们:“这段时间监控会很严重。”还有无论是在桂林还是在广州的“相关人员”恐吓我们时都说过的话:“你们什么都别做,你们干什么我们都知道!”这些都充份说明了“监控”的事实是存在的,“上面”要求“监控”的事实也是存在的,而需要“监控”的“黑名单”也是有的。

我这里把华南植物园保安负责人陈振焕先生的话引用出来,只是为了说明事实,我深知这样做有可能会使内心善良、敦厚、又踏实工作的陈振焕先生受到某些邪恶小人的“威胁”。希望这些“小人”不要这么做。你在伤害别人,也在害你自己,你把自己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那个时候再后悔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不要以为你们挟持着别人饭碗的“威胁”能够长久的存在下去,不论你们相信不相信,“善恶有报”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我写的文章,你们看到了就是缘份,如果再利用我写的内容去伤害别人,甚至伤害那些很多年来一直被你们利用着为你们办事的人,那你们就真的是把自己推到无药可救的境地了。现在和将来,就是那些曾经为你们卖过命的人们,也会越来越多的认识到你们邪恶的把戏和你们内心的脆弱、骑虎难下的惶恐,越是迫害他们、越是伤害世人,就会使你们把自己埋葬的更快,不要再视别人苦口婆心的劝善于不顾了!

一谈到监控、打人、酷刑等问题,就会有人站出来说:“你说这样的话,有什么证据吗?”,俨然一副宁可“党”负千万人,不可一人负“党”的流氓架势。邪党在其表面“教育、关爱、转化”的宣传中,是从来不承认其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和洗脑转化中的邪恶手段的,其辅佐就是它们做这些事情从不留下“证据”。请注意,邪党在迫害中不是不做坏事,而是“不留证据”。所以才有了我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狱警隋桂云让我在“没有挨打”的文件上签字的事情;所以才有了我和丈夫在华南植物园被监控期间,片警黄远东来让我们在“群防群治,保一方平安”的东西上签字的事情……这种尽一切可能“不留证据”的做法,也是邪党在迫害中玩弄法律、玩弄普世价值的一种手段。所以邪党允许其治下的相关系统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允许其监狱系统酷刑、打人,允许其“六一零”、国保警察在“办案”过程中构陷,也允许其各相关单位布置监控,而唯一不允许的,就是“留下证据”。这是其蒙蔽世人,混淆视听的最为重要的基础。不是不干坏事,而是绝不留证据。

我们知道,一切法律体系中都是讲究证据的,可法律体系中“讲求证据”的基础是起源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为了避免冤枉无辜,所以“没有犯罪证据视为清白”。法律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为了维护公共的道德、秩序,为了保护善良人、好人,为了维持正义的原则而存在的。可邪党在迫害法轮功中玩弄的“法律”却只是为了迷惑世人,为了在其尽一切可能销毁各种能够被法律程序认定的“证据”之后,对提供事实的人大打出手,说其是“没有证据”的“诬陷”,并在世人面前表现其“教育、关爱、转化”的伪善面孔。迫害中它们做的那些事情,没有一时一刻是为了维护道德、匡扶正义、保护好人这样的法律的原初目地而做的。

法轮功修炼者是向内心去修的,真正的从自己的心中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个好人,做事先考虑别人。他们不去注重那些表面上的东西,不做表面上的文章,而实修自己的心性。这样的人多了,对社会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也用不着用法律的强制力去约束人不做坏事了。而邪党在迫害法轮功中却淋漓尽致的用相反的行为表现着,它们表面的文章做得很好,不留迫害证据,并高唱“教育、关爱、转化”,而背地里却无所不用其极的干着普天之下最见不得人的最坏的事情,并玩弄法律说其是“依法取缔”,其邪教特性就更显而易见了。无怪乎邪党容不下要求世人修炼做好人的法轮功啊!

后来华南植物园取消了我丈夫于亚欧原定日期的答辩,我们写了申辩书要求恢复,但还是没有人愿意让我丈夫带着那句感谢大法的话合理答辩。这些事情明慧网上都有相关的报道,我在此不再赘述。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我丈夫在其导师的授意下,领着我搭飞机回了家乡。我们从广州白云机场登机前,一直到我们后来走出济南遥墙机场,都有不带任何行李的、穿白衬衣的形迹可疑的人“盯着”我们。并除了飞机飞行阶段外,哪怕是進入机舱的前一分钟,此“可疑人”都在用手机对外联络。可是我们最终安全的回到了家。

四、在家乡

一开始说“三月二十日之前再给一次答辩机会”的扭曲事实(因为没有按时答辩不是我丈夫的错,那些做错事的人没理由说“再给机会”这样的话)的要求被拒绝后,二零一零年刚过完年后的三月五日,华南植物园的一些人连同广州“六一零”的人员找到了济南这边的“相关人员”,并让济南这边的“相关人员”向我公公施压,要求他带我丈夫于亚欧回广州,并且“要将回广州乘坐的飞机或火车的日期和班次告诉他们”。虽然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是我公公和丈夫并没有这样做。后来据知情人士转述,这些从广州找到济南来的人造了很多的谣,还说我丈夫的一切行为都是受我“指使”的,从而希望济南这边的“相关人员”能够对我“有所行动”。

到了这个时候,我再也不怀疑当初在华南植物园时,党委书记任海讲过的话了——“过年以后找个地方和你们讨论讨论‘法轮功’”。由于党委书记等“相关人员”早就有把我丈夫于亚欧送進洗脑班的企图,当采用各种诱骗的方式无法将我丈夫骗回去所谓“答辩”以后,园方的人员就直接跑到济南来说了那些“此事惊动中央领导”、“此事关乎很大”的话来吓唬我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公,想用这种方式将我丈夫“带回去”。同时,他们的这种行为让我更加感受到了邪党以户口为单位進行迫害而营造出的这种“小圈子”的作用:我因为自己的户口在济南市,所以华南植物园竭尽一切所能的将所谓的“罪恶”都推到我身上来,并要求济南这边的“相关人员”予以“处理”。然后尽一切努力要对我丈夫進行洗脑迫害,并希望能够将其如同当年在桂林一样的所谓“转化”后,让他自己“交代”自己的“问题”,并借此与桂林如出一辙的進一步迫害。

由于知道在“六一零”指使下的华南植物园“相关人员”正在处心积虑的要对自己“按规定”進行迫害,我丈夫拒收了此后华南植物园方面寄发给他的两份快递。后来,在我们不知道具体时间、缘由的情况下,华南植物园对我丈夫做了所谓的“退学处理”。由于我丈夫于亚欧原定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的正常答辩被华南植物园取消了,所以此后华南植物园方面的一切行为我们根本就是不承认的。所以这个所谓的“退学处理”也是完全不被承认的、华南植物园单方面的迫害行为。

在非法所谓“开除学籍”以后,华南植物园的“相关人员”立刻迫不及待的要将我丈夫的户口迁回原籍济南。在邪党这种以户口为单位的迫害中,那些“相关责任人”关心的似乎就只有“户口”这两个字。要么,你的户口在我这里,但是我得想方设法的把你“转化”;要么,我赶紧想办法把你的户口迁走,因为我再也不要为你承担责任了!所以在“六一零”指使下的华南植物园的“相关人员”无论做什么、找什么样的借口,其最终目的无非就是——“转化”或者迁走户口。至于“党”的政策“教育、关爱、转化”的“美好性”、“宽大性”、“普遍性”这些到底是什么东西,背负着“上面”施加的巨大压力的这些“相关人员”真的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考虑。

当我丈夫拒收了华南植物园发来的另外一份与户口相关的快递后,负责植物园保安工作的陈振焕打电话给我公公,告诉他“如果不好好签收户口就会很麻烦”,并说“在广州上洗脑班比在济南上洗脑班好,不用花钱、不用陪护”,把这种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洗脑班说得跟人正常要过的日子似的。陈还要求我公公象我们在桂林被绑架时,表面上“举报”我们的小美的父亲一样,希望我公公把我丈夫送去广州“上课”,并表示“转化”后可以“恢复学籍”。这时,其“按规定开除学籍”的虚假性就赤裸裸的表现出来了。表面上做的轰轰烈烈,还专门开会召集了相关的同学,告之“我们‘按规定’开除了于亚欧同学”,户口都要迁走了。可是呢,只要当事人肯洗脑“转化”,华南植物园就可以“恢复学籍”。也就是说无论他们表面上做的多么冠冕堂皇,找出的“开除”理由多么的“与法轮功没有关系”,此“转化即可恢复学籍”一句,已经道破了所有一切“按规定”的本质——我们就是在迫害法轮功。你只要“转化”,只要“与法轮功决裂”,我们不管以什么理由给出的“开除学籍”,都可以再变成“恢复学籍”。

我是中国大陆的一个普通人,我修炼法轮功。以上就是我所亲身经历的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教育、关爱、转化”过程。

现在,虽然由于没有工作,我和丈夫于亚欧不得不过着“啃老”的生活;虽然由于周围的亲戚担心我到处给人讲真相而有所“危险”,而不敢给我介绍好的工作。但是事实上我生活得非常幸福。因为走过这一切,在经历了这些所谓的“教育、关爱、转化”之后,我选择了真正的正义,选择了真正能够使我成为正人君子的法轮大法,这种选择后的坦荡是无论什么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同时由于大法的师父和法轮功学员都不承认这场强加的迫害,我和丈夫也不承认迫害中强加给我们的一切,所以我们也一定会努力反迫害到底的。迫害者,我再次告诫你们:迫害的事情决不是干完了就完了,是要追讨的,是要清算的。你们不要因为觉的今天暂时“过得还可以”,就错失了越来越少的良机。只有悬崖勒马,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弥补自己的过错,才可能有未来的生活。

也许你们觉的我是在危言耸听,不屑一顾。那么请你们想一想:一九九二年法轮大法传出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学生;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的时候,我高中还没有毕业。你们在九九年迫害初期的时候是多么的穷凶极恶,叫嚣着“三个月战胜法轮功”。可是法轮功不但没有被你们所谓的“战胜”,而且全世界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入大法修炼,并且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给法轮功以褒奖。在中国大陆,还不断有象我这样的,在九九年迫害以前还是个小孩子的人,在九九年以后能够走入大法修炼,并在修炼中成长、成熟。这一切你们想到过吗?所以邪恶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战胜”法轮功这宇宙大法的,它也不配,它们只会在迫害中将自己解体殆尽。所以,请不要再“与神赌”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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