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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轮功学员祝艺芳遭吊铐、药物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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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法轮功学员祝艺芳女士,广元人,任广元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干部,现年四十七岁。中共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后,祝艺芳女士屡遭非法关押,曾被警察吊铐七天七夜,把她呈“五马分尸”状铐起来,进行野蛮灌食折磨,并使用不明药物摧残。

祝艺芳日前上书四川省、成都市、广元市各级政府、人大、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媒体等,揭露四川省各级“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成都女子监狱(原名滨江监狱、川西女子监狱)、成都市看守所等对她实施的残酷迫害,要求将参与迫害者绳之以法,同时赔偿对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以下是祝艺芳女士的自述。

我叫祝艺芳,女。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原来几乎崩溃的身心很快得到了康复。

遭暴力绑架,被吊铐七天七夜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向警察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警察骗到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分局黄瓦街派出所,被九茹村拘留所关押十五天,随后又被非法关进成都市莲花村看守所刑事拘留,关在一个铁笼子里审讯。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黄瓦街和营门口派出所、防暴大队等的警察先后强行住在我家里,吃喝打牌,还掠走我家中的法轮大法书籍和儿子学习用的电脑、打印机、音响,并将我十四岁的孩子逐出家门。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晚,营门口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十多个人再次闯入我家中,将我强行从三楼粗暴地拖到停放在院子的汽车里,绑架到金谷山庄的所谓 “法治学习班”非法关押二十天,强制洗脑转化(即逼迫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做完办公室大扫除,外出办事途中突然被警察从后面按倒,连拖带拽塞进出租车,被绑架至九里堤派出所,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折磨,于当晚半夜一点钟把我送到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过了几天,九里堤派出所警察来提审我,用车把我拉出去,车开出看守所不久,警察突然用黑色塑料口袋把我的头蒙住,把我劫持到一个不认识的地方的七层楼上的黑屋子里,屋子窗子全用黑布遮住。我在这个黑屋子吊铐了七天七夜,其手段之恐怖至今不敢回忆。

在广元市看守所被呈“五马分尸”状铐起,野蛮灌食、药物摧残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广元市公安局在我办公室再次绑架了我,并伙同成都市公安局一同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非法关押在广元市看守所。

我绝食反迫害,看守所警察和犯人用手铐和脚铐把我的手脚分别铐在死刑铁床的四角,呈“五马分尸状”,然后用胶管从我鼻孔插进去,一直插到胃里,鼻腔和胃剧烈疼痛,鲜血从口鼻里流出来,强行给我灌食,灌完食后,又把胶管抽出来。就这样,插进去、抽出来,每天至少进行四至五次,多时一天八次。

更为邪恶的是,四川省“六一零”办公室下达黑指示给看守所,要求把我往死里整,说整死我不负任何责任。狱医便给我输入不明药物,药液输入身体后,疼痛的如利剑穿心,浑身颤栗。由于手脚全被铐的严严实实,根本无法摆动,只有头部能晃动,这种折磨,使人生不如死。这样灌食、输液,循环往复,每天从早晨迫害到晚上。

这种迫害从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开始一直持续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身心受到的残酷迫害程度大大超过了人能忍受的极限。在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时,看守所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把我送到成都女子监狱。

在成都女监受尽歧视侮辱,再遭药物摧残

我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被广元市旺苍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六监区。

在成都女子监狱关押期间,我遭到了非常严重的人权迫害。仅仅因为我不放弃信仰,我被长期锁门关押。直到二零零八年“五﹒一二”大地震那天才把房门打开。被锁门关押时,一直是两个杀人犯轮流看管我,不准我出监室门,在室内不允许任何人与我说话。

在成都女子监狱关押期间,我受尽了极其卑鄙的歧视和污辱。我坚持自己的信仰,认为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不是犯人,所以拒绝穿囚服,不在衣裤上打罪犯标记。警察唆使犯人卑鄙的强行扒光我的衣服,只剩胸罩和内裤。汶川大地震期间,监狱转移时,我由于呼吸困难,无力行走,被犯人扔在地上强行拖走,差点气绝身亡。当时仍不让我穿自己的衣服,就用一个床单盖住我的身体。

由于长期关押、迫害,加之三个“帮教”每天来洗脑,造成精神压力极大。由于长期买不到生活上的食物,吃不上蔬菜、水果、食盐,见不到阳光,身体出现浮肿,我多次要求出门提开水都不准出门。

后来我被送到成都警官医院,住院二十一天,在全身肿胀未完全消失的情况下,他们又把我带回监狱关押。后因身体状况极差,监狱再次把我送到警官医院。因我在警官医院不配合迫害,四个男犯把我强行按在床上,用布带把我的手脚绑在床的四角,把肚子和膝盖也用布带绑在床的两边,然后给我输入不明药物。不明药物输入后,心里发慌,血管疼痛,肚子肿胀,使人生不如死。

开始每天输入二小瓶,后来由于不配合,不断增加成大瓶,从二瓶到四瓶,又从四瓶到六瓶,再从六瓶到八瓶。每天还给我打不明针药,起初打一针,后来扎双针,屁股被打溃烂了,就这样在医院遭受五个多月的迫害。至今屁股上还留下一百多个针眼,针眼泛绿色。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我却在警官医院遭到严重迫害,这是院方自己也承认的事。医院护士长当时警告一位新到的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说:“你要老实点,不然的话,我们要像收拾祝艺芳那样收拾你!”一句话把他们的罪恶暴露无遗。

后来我全身血管扎烂,已无可扎针的地方,无法输进药液,医院多次发出病危通知,医生确诊我最多能活三天。此时,四川省“六一零”、广元市“六一零”、苍溪县“六一零”办公室人员亲自到床前验证,看到我只有一点微弱的气息,估计我出医院必死无疑,在此情况下,他们才允许我亲人把我背出医院。

我的家人承受无名苦难

在我这十年遭受迫害的过程中,我的亲人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由于我按照“真、善、忍”宇宙法理做好人,在父母眼里我是好女儿,在公婆眼里我是好媳妇,在姊妹心里我是好姐妹,在儿子心里我是好妈妈。我遭受迫害后,他们在精神上承受了极大的痛苦,父亲、公公、婆婆由于承受不住打击,都相继离开人世;丈夫早逝,儿子没有母亲的照顾,孤苦伶仃,无家可归,有时学校放假,孩子就饿着肚子,在寝室昏睡几天。说起这些,使人心中悲痛,泪水长流!

由于长期受到残酷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至今身体状况极差,疼痛得直不起腰,肿胀得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了工作、生活能力!

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系统地对遵循“真、善、忍”法理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严重的迫害,其残酷程度举世震惊!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三千多名;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超过一万人;未经审判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超过二十万人;被逮捕人次有数十万;被送入精神病院并被强迫注射或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法轮功学员数千名;无数人被送入洗脑班;无数人为躲避迫害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在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全国各地酷刑泛滥,多达一百余种。更为野蛮的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被国际正义人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受到了全球各界人士的一致谴责。

迫害者必将受到天谴和人间法律的制裁

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不仅遭到各国人民的谴责,而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受到国际法庭的正义审判。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院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原则允许各国法院审理犯下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的被告),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轮功首恶。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法官下令逮捕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的江泽民、罗干这两个还在中国进行迫害镇压法轮功的前中共官员,这已拉开了大审判中共官员的序幕。

十一年了,法轮功不但没有被中共迫害倒,反而在全世界得到了极大的弘扬。如今,法轮功已传遍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等一百多个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亚洲、欧洲各大城市和部份中小城市都有法轮功炼功点。比如与大陆同祖同宗的台湾,至少有五十万人学炼法轮功。因为法轮功是佛家高层修炼大法,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印度人民的喜爱,很多学校师生集体学炼法轮功。在美国,法轮功修炼者大多拥有博士、硕士学位,很多学员也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法轮功创始人的主要著作《转法轮》、《法轮功》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

而今,不少律师通过研究发现,中共迫害法轮功违反了中共自己所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传单、拉横幅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他们没有犯罪。相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涉嫌犯下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搜查罪、徇私枉法罪、酷刑罪等。所以现在很多正义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辩护。比如上海的郭国汀,广西的杨在新,北京的程海、金光鸿、黎雄兵、张立辉、李和平、唐吉田、谢燕益、李春富、韩智广等一批律师走上法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历朝历代兴亡盛衰、循环往复,但青山和夕阳都不会随之改变。可是,有些人似乎总不愿从历史中汲取教训,这就包括目前仍在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中共控制的各级、各部门人员。贵州平塘县崩裂的巨石断面内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人称“亡共石”,这是天意的显示!也许,在中共暴政解体的那一天,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行恶者才会意识到,自己不得不为曾经的行为负起责任,因为被迫害的人将利用法律,公审行恶者。

还有,善恶必报是天理,只是来早或来迟。从明慧网统计看,已有超过万例的恶报事件报道,包括省级官员、市级官员、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司法局长、企业党委书记、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六一零”头目、派出所所长、警察、社区主任等等。有被车撞死的,有翻车死亡的,有得怪病死的,有被雷击死的,有被电打死的,有得癌症死的,有无缘无故倒地死亡的,有遭遇精神刺激上吊自杀的,有因其他罪行败露畏罪自杀的,还有因各种原因被判刑、被撤职,或者突然一跤摔倒瘫痪的,更有自己做恶殃及家人的等等,不一而足。

恶报的发生,是神的意志,是为了制止行恶者继续犯罪,不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让他们能够改过自新,使自己有一个好的未来,我仍然怀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对以上这些利用职务徇私枉法迫害我的相关人员提出控告,请依法裁决准予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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