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张淑芬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的折磨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张淑芬女士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了五年零八个月的迫害。在监狱里,恶警唆使刑事犯人对张淑芬和其他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进行野蛮的折磨。以下是张淑芬的自述。

非法判刑六年

我叫张淑芬,女,五二年生人,家住黑龙江省双城市青岭乡益胜村,农民。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村董福山、任双库、吴文治,乡派出所所长白胜刚伙同双城国保,一共七、八个人把我家翻个底朝上,把书和东西拉走半车。董福山说:这次你得判刑了吧!在看守所里,乡派出所所长白胜刚去提审二次。住所检察官找我核实情况,不许我说话,我刚一说就打断。我不承认这一切。他们说:不承认也得判刑。

八月底开庭,双城法院黑箱操作,几天后,送来判决书,我被邪党法院枉判六年。我提出上诉,四十五天后,即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日双城看守所的车把我送到省女子监狱,女儿来看我,女警察徐继泽(音)跟我女儿要了一百元钱,女儿就带一百元钱,打算给我,她们硬是要去说是车费钱。

在监狱被殴打和体罚

到了省女子监狱,我仅有的三十元钱被她们翻去不给了,当时是在集训队,队长王亚丽和那里的刑事犯人,把我的被子全拆开了,全翻了,棉花和卫生纸翻了一大堆。一个姓马的和一个家住在双城的女警察用穿皮鞋的脚狠狠的踢我,往脸上踢,打嘴巴子,左右开弓,还大骂、罚蹲。刚一进监狱就被扒光衣服,我没有钱买手纸,我向集训队管事的犯人要我那三十元钱,她说:用手抠吧!一个月后下了大中队。

我被送到一监区,我们跟刑事犯人一样干奴工,是缝纫车间。警察不让学法,不让发正念,有五联保看着我们,看不好就扣五联保的分,让刑事犯人恨我们。在车间里没有我们呆的地方,洗的衣服都不让我们晾,成天刑事犯人骂我们。

零三年,恶人把我们三十多人,挤在不到十平米的地方。不许走动,不许站着,坐板凳不许用坐垫,吃饭时,饭菜就放在两腿上,弄不好就洒了。不让说话,刑事犯人成天打骂我们,用绳子往身上、头上乱打。三月四日把我们四人找到办公室罚蹲,我们不听,她们就找刑事犯人用绳子捆我们,有的人都昏过去了,最后把我们送小号。这些迫害都是大队长崔红梅指使的。在小号一天两次饭,每顿是半碗清水里有点玉米面,饿得一站起来就要倒头发晕。坐着不许动,成天伸直腿,不让穿棉衣,就让穿一身单衣服,晚上没有被褥,冻的睡不着,十三天没有睡过一次觉。

背铐和电击

七月三十日那天,我在床上发正念不到五分钟,刑事犯人王博涛、侯英丽拳打脚踢。在车间里,犯人把我领进电工房说大队长要和我谈话,一进门两边站着五个人,上来就打五个人一起上,把我手扭到后边一上一下扣上手铐叫背剑。五个人站在五个角,互相使劲推,把我双眼蒙上,嘴用胶带粘四、五层,脑袋用围裙绑上,围裙带绑在脖子上,拳打脚踢,一会按在地上打,翻过来打,调过来打用脚往头上、脸上狠劲踢。犯人王博涛在我后背里外写上大“犯”字,手铐都铐到肉里,犯人吴立群有一百八十斤,又高又大,提着手铐象提小鸡一样把我提起来往地上、桌子腿上摔,还拿电棍往身上电,还用围裙带绕脖子上往后拉。打累了到外面歇一会儿再接着打,从十二点打到三点。五个人是:王博涛、吴立群、侯英丽、刘大侠、侯××,都长的膀大腰粗。副大队长夏凤英指使的迫害。夏大队还说:这叫杀一儆百。

上大挂折磨昏死

零四年七月份,我们三十多人在一起坐着,也就不到十平米的地方。我们说:我们也不是犯人,为啥这样迫害我们。警察说:不是犯人就脱衣服(囚服),我们全都脱了,她又让我们穿上,我们不穿,警察就不让我们上厕所、不让吃饭,给我们三十多人都上了大挂,三个多小时也不放下来,我都昏过去了,苏醒过来还挂上。九月份又给我们上大挂,都是大队长崔红梅、副大队长夏凤英指使干的。几个月就翻我们的东西,翻的满地都是,主要是看有没有大法资料等。

零七年底,把我转到十一监区,进行转化,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两三个人紧紧围着念诽谤大法的书,不念书就放录相,离电视只有二尺远,坐小凳子,两腿立着不许动,动就连踢带扭,没有一点放松的时候。大队长王晓丽、副大队长贾××也常来说诋毁大法的话,逼迫转化。亲友探视时从不许说大法的事。转化一百天,我没有听她们的,她们气的够呛。就这样我在监狱里被迫害了五年八个月,才放回家。

入狱前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我依法进京上访,八月八日被当地政法委书记赵义和带领村公安任双库,把我绑架到双城看守所。看守所根本不把我们当人对待,吃的馒头是黑色的,都能打死人,窝窝头是发霉的,汤里没有油,苍蝇、蚊子漂一层。赵义和勒索我三百元,不承认,最后还了二百元。乡派出所和国保一次次的提审我,半个多月才放我回家,我被罚了一千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乡派出所所长钟林义派人到我家将我绑架。所长还诽谤我的师父,说:你上哪告,我就是法。在双城看守所关押十六天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村公安任双库和吴文治,带领双城公安局将我绑架送双城看守所进行迫害。提审时我不配合,三、四个人连打带踢,让我跪下,不跪就踢后腿,一连提审了三天,我绝食六天,迫害五十多天放回家,罚了两千元。

二零零一年,我大儿子结婚才十二天,腊月二十四,我们全家三口(丈夫、儿子)又被绑架,村恶人董福山、任双库伙同乡派出所把我们送到双城看守所。一百零五天后才放回家。董福山要不给我们地,我不同意。我家来的信件,每次都被他们给拆开。还有村公安任双库的儿子任贵东经常在我们家当监督,有两次被抓都是任贵东起的作用。任双库领双城国安把我们家翻个底朝天,东西扔一地。村里派人半夜到我们炕前站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