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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法院阻挡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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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导)近日获悉,辽宁丹东市大法弟子张舒婕、张舒霞、赵广顺三人已被丹东市振兴区法院秘密判刑,张舒婕、张舒霞姐妹被枉判七年,赵广顺被枉判三年。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图谋七月二十八日对大法弟子王香菊进行非法庭审,马姓庭长宣称:“越请律师辩护判的越重,不允许律师作无罪辩护”。

张家姐妹等三人的案例

丹东市大法弟子张舒霞、张舒婕姐妹,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她们经营照相馆,在接待顾客的时候,态度和蔼,加上良好的技艺,使她们的生意很红火,生活的平静安宁。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的五名警察非法闯入张舒婕、张舒霞姐妹开的照相馆,以查看电脑病毒的名义,进行抄家式的搜查,然后以发现有法轮功材料为借口,绑架了张舒霞、张舒婕姐妹。同日,与张舒婕、张舒霞姐妹有接触的法轮功学员赵广顺也被绑架。现在知道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的处长杜国军负责此案,沙丽霞是负责此案的警员。

同年六月二十五日八点三十分,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张舒婕、张舒霞、赵广顺开始非法庭审。在非法庭审前,负责刑事的副院长找到为大法弟子辩护的两位律师,阻挠其中的王姓律师出庭为大法弟子辩护,该副院长并对另一律师则蛮横提出:一、不准对法轮功的性质进行辩护;二、不能做无罪辩护,只能做有罪辩护;三、只能对证据的情况进行辩护等。当律师问道:你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吗?如果有希望能拿出来。该副院长说:“没有,是上面的意思”。并说律师如不按照他说的做,律师的发言将被打断。

振兴区法院调来十几名警察站在法院门前,同时阻挠亲属进入法庭,规定只允许当事人的三位直系亲属进去旁听。

在庭审过程中,所谓主审法官邵敏(女)多次打断律师的话,最后没有当庭宣判。

近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藐视、践踏法律,无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执法犯法,违背做人的良知,坚决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秘密做出对张舒婕、张舒霞、赵广顺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违法判决。

王香菊的案例

辽宁省丹东市大法弟子王香菊是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蛤蟆塘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批捕的。几个月来,王香菊的家人不畏困难,坚持不断的要人,遭到邪党公检部门以互相推脱的流氓手段对待。

因王香菊身体不好,家属提出办理“取保候审”,也被派出所、分局、检察院等部门找各种借口拒绝,不予办理。家属便聘请律师要为王香菊进行无罪辩护,但是律师在取证和了解案情的过程中,遭到金山派出所副所长郑向阳、元宝区公安分局案审科李晓梅、元宝区检察院公诉科等相关人员及部门的阻挠和相互推诿,拒绝向家属和律师提供案情进展的真实情况。

所谓的法官赤裸裸地说:“越请律师辩护判的越重,不允许律师作无罪辩护。”并且声称,如果律师辩护就打断律师的讲话,而且只许两位家属进去旁听。中共当局以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要遮遮掩掩,伪造、嫁祸一些罪名给法轮功,现在这些遮掩都不要了。

请知情者收集提供上述恶人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并将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详情向其家人、亲属及当地民众曝光。



背景简介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或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引发全球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讲真相活动。事实证明,这场迫害不仅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真善忍”信仰,也在试图泯灭所有人的道德原则和精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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