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大法弟子苏艳华生前遭受的残忍迫害(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黑龙江省佳木斯莲江口大法弟子苏艳华,只因修炼大法“真、善、忍”,数次被绑架、非法关押,特别是在佳木斯劳教所被迫害期间,就因为苏艳华不写所谓的作业、不看诽谤大法的录像、不写所谓转化的“五书”、坚信大法、坚持修炼等原因遭到恶警的拳打脚踢、野蛮灌食、长期坐带刺的小凳、睡死人床、高压电棍电、上大背铐、等酷刑迫害,使苏艳华的身体遭到了严重损害,于2009年5月4日晚上8点含冤离世。

大法弟子苏艳华

2000年1月, 苏艳华去北京上访,在北京信访办门前被公安绑架,被莲江口农场公安局非法关押三个月。2001年,去莲江口公安局索要恶警绑架其女儿时勒索的七千元钱,被再次绑架,在莲江口公安局小号被非法关押一周。

2002年4月15日她去弟弟家串门,当地派出所骗苏艳华说了解情况,把苏艳华抓走,关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小号里,当天送进市看守所。4月27日,将苏艳华非法送进佳木斯劳教所。

苏艳华在劳教所受到种种酷刑,被强迫洗脑。2002年7月,劳教所警卫强迫她坐在一个小凳子上,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当她拒绝看时,一个警卫(我们知道他的名字)把她拖下楼梯,手铐到一张床上。她就开始绝食抗议,结果连续7天警卫以食盐饱和的牛奶强行给她灌食。

2002年10月23日之前,恶警何强去北京学强制洗脑的流氓暴力手段,回来更加残酷迫害大法弟子。佳木斯劳教所从此上演了一幕幕酷刑悲剧,2002年10月26日,劳教所开始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大规模洗脑转化,最残暴无人性的迫害开始了。

首先,恶警们成立了所谓的“攻坚队”八中队队长王秀荣、张艳、管教程森慧等每人都叫骂不断,还有男恶警拿着电棍、木棍。从早上5点钟起床,洗脸、刷牙、上厕所十分钟时间;打扫卫生、整理行李10分钟。每个人不许说话,看见说话就挨打、挨罚;然后开始到指定的屋子里坐好,看诽谤录像。早饭后7点20分开始坐漆包线轱辘(上面有很多横格)一直到晚上最早11点,一般到12点多。

中间除吃饭上厕所(规定两次)外,一直是按要求双手放在膝盖上,身体坐直,每个人顶着前面的人,左右一动不能动,地上画好了线,不许过线。这还不算,一天恶警拿了一本诽谤大法的书让念。因为大法弟子不念,男恶警就往死里打,把50多岁的苏艳华打得不会走路,冯桂芬打得抽了过去,心脏病发作。

2002年11月,佳木斯劳教所开始了有史以来最邪恶的整体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动,他们把坚定的大法弟子都集中在三楼西侧。坐带楞的小凳、双手放在腿上,每人只有一块地砖的地方,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屁股都硌坏了,有的都硌出血了,血肉和内裤粘在一起,很疼。几个男恶警手拿电棍看着她们,恶警让苏艳华念谤法小册子,苏艳华不念。两个男恶警将苏艳华拽到一个屋里,用警棍狠狠地打苏艳华,往苏艳华的身上、腿上不停地打,打得苏艳华满地滚。他们这群打手,迫害大法弟子时专打身上、腿上,脸上很少打,怕暴露恶行。他们打得苏艳华腿上青肿,脚不能抬起,走路只得拖着,好长时间走路都这样。

苏艳华不写“五书”,被关在二楼西侧。他们还是用从前的方式继续迫害苏艳华,也不让苏艳华出屋。11月末,苏艳华和李小红不想看录像,也没吃饭。恶警陈静进屋问怎么了,苏艳华说:不看录像。她拿起手铐就铐苏艳华。他们这群恶人,只要不合乎他们的想法、要求,他们想铐就铐,想打就打,根本没有约束,迫害大法弟子更是眼都不眨。陈静把苏艳华一只手上面,一只手下面铐在床上,一天也不换姿势,长时间不能动,胳膊酸痛,头晕目眩,身体象瘫了一样。陈静还说风凉话。他们两周才放苏艳华,打开手铐时,苏艳华已经站立不住,手脚不听使唤,四肢无力。

2003年2月,由于长时间不让洗澡,卫生条件极差,许多人身上长了疥疮。苏艳华身上的疥疮非常严重,痒得晚上睡不着觉。劳教所医生给苏艳华用她们配的药。喷了几天,身体明显变坏,特别难受,手脚不听使唤。到最后严重时,头也抬不起来,胸疼,吃饭时,手抬不起来。苏艳华是喷完药才有这种状态的。恶警们不让苏艳华说,还说苏艳华胡说八道。

2003年5月末的一天清晨,所有的人都到操场去走操。苏艳华当时想:要是炼功多好。苏艳华就静静地炼起功来。那天是恶警陈春梅和高洁的班。这两个恶人伙同几个刑事犯将苏艳华弄到了楼里毒打了一顿,恶警王秀荣发了疯似的将她一顿毒打后恶狠狠的铐在水泥地上,逼她写不炼功的保证,她不写就把她拉出去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一起上刑,将双手铐在床头上,用部队捆行李用的带子从胸部捆到腰间,勒的她们喘不过气来,两腿被死死的捆在床尾上,躺在两块25公分的木板上,中间有空当15公分左右。就这样她们被捆绑了一周。又将苏艳华拖到二楼西侧,反铐在地上。

那天天气很凉,二楼西侧也好久没住人了,又是阴面,楼里阴森森的。恶警将苏艳华铐在冰冷的地砖上,苏艳华穿得很单薄,就这样每天24小时一秒不差地坐在地砖上,白天背铐,晚上正铐,几乎无法睡觉。冰得苏艳华腰疼、肚子疼,一天苏艳华实在凉得受不了,就把鞋坐在屁股下面,正巧恶警刘亚东来了,把看着苏艳华的刑事犯骂了一顿。

在二楼西侧铐苏艳华九天,第十天,恶警李秀锦、刘亚东又将苏艳华弄到二楼东侧(为了方便监控,二楼西侧不住人),逼迫苏艳华写保证,要遵守所纪所规。苏艳华说我没犯法,我不写。他们就折磨苏艳华,使出最毒的方法“大背铐”,更残忍的是,“大背铐”之后,她还用床板将苏艳华的手别上,怕苏艳华的手从头顶上拿过来。“大背铐”铐了苏艳华近一下午,疼的苏艳华最后吐血了。刑事犯告诉了恶警李秀锦,晚上,苏艳华被打开了铐子。就这样苏艳华没写保证,李秀锦替苏艳华写的,不让苏艳华对别人说。这一切苏艳华都不承认,一共铐了苏艳华13天,手铐打开了,手也不好使了,腿坐地上时间长了也不能站立行走了,苏艳华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才渐渐有所好转,但走路始终不方便,不能自己走,得有人扶着。

2003年6月,大法弟子苏艳华因为炼功,被恶警李秀锦、刘亚东铐坐在水泥地上,白天正铐,晚上反铐,整天整夜不让睡觉,逼迫她写保证书。一个犯人看她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偷偷地给了她一条裤子垫上,第二天被恶警刘亚东发现,大发疯狂,把坐班的毒打了一顿,然后把苏艳华拉到了一个没人的房间,刘亚东和李秀锦一起打她的嘴巴子,把她打昏了过去,又用勺子挖她的人中穴,只要不说话,就一个劲的挖,挖累了,就让犯人去挖,犯人下不了手,恶警就骂她们,让她们用手指甲抠,把皮肤都抠坏了。

2003年9月1日,苏艳华不做早操,队长王秀荣把她拽到一边,连踢带打,还骂她,苏艳华问她,“你怎么打人呢?”王秀荣说:我就打你了,是江泽民让我打人的,说着,又打了她两个耳光。

2004年2月11日中午,在去往食堂的路上,恶警陈春梅说8中队喊口号声音小,咬牙切齿地说:“你们咋不都死了呢!”当时不让那些没喊口号的学员吃饭。晚上,不背警训的大法弟子全被强制站着,恶警洪伟找茬打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马汝隽被她在后腰上猛踹三脚,很长时间疼痛难忍。2月12日晚,9中队恶警李秀锦在去食堂的路上说大法弟子苏艳华不喊口号,当即拉出去就打,几个大法弟子围上去阻止邪恶之徒,郑迎春、康爱民等都挨了打,到现在孙艳华不能自己走路。

2005年3月份,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队长刘亚东汇报说法轮功学员不写作业,佳木斯劳教所七大队七中队、八中队,在楼上楼下,同时对大法学员下手,调动了两中队30多名恶警和20多名坐班人员(看管参与打骂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她们中多数都是卖淫的),并从男队和警戒科调过来一部份男恶警,他们带着电棍、警棍和手铐等刑具,残酷迫害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拖出去,扣到床上,不答应写周记实作业的,就开始用电棍电、用警棍打、用皮鞋踹头脸、牙及各个部位,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他们打的遍体鳞伤。

苏艳华被恶警刘亚东两警棍打在头上,当即昏死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待她醒过来后,又把她推到铁椅子上,苏艳华不配合邪恶,抗议绝食。于春梅到期不放,强行加期,又被他们折磨,电、打,满嘴翻肿、紫黑、起泡,后又被单独关一个屋,扣到床上。张春枝被打得不能直立走路;高翠兰被打得一只耳朵淌血;包丽霞被扣在床上,一男干警用皮鞋踹脸,嘴唇翻肿,青紫,脸变形。上食堂吃饭时恶警嫌学员走的慢,警察周佳会下令让这些人在太阳最热的时候晒。

数天后,看守所恶警将苏艳华铐到床上,不给被子,并将床板撤掉,只剩下一块长条板子不足一尺宽,令苏不能动,双手铐在床上,没有活动的自由。室内潮湿,浑身寒冷。苏艳华在劳教所于2003年因潮湿开始长了疥疮。劳教所卫生所自己配的疥药,毒性非常大,强制给苏用,导致苏艳华迷糊,舌头发硬,腿不好使。后来,看到这种现象,卫生所的宋大夫说:“你(指苏)咋不早说,这是掸疥药,掸的不行,就上医院吧。”致使苏的腿一直不好使。可3月2日这一天,恶警们照样用警棍将她打昏!头上被打的满是大泡。

原本修大法后健康的身体,在佳木斯劳教所被迫害的一点家务活也干不了,特别是在劳教所绝食期间,恶警对她的野蛮灌食,使她的肺部受到严重损害,她经常的咳嗽,以致后来连睡觉都不能躺下。

苏艳华被迫害的含冤离世了,又一个家庭破碎了,像苏艳华这样被迫害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究竟有多少,中国大陆难以计数,苏艳华只是其中的一个;可是在中国大陆又有多少个象苏艳华一样的法轮功学员还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有的正在遭受和苏艳华一样的迫害。

如果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对犹太人的迫害的罪名是群体灭绝,中共邪党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同样犯的是“群体灭绝”罪,所不同的是这个罪恶是早已被认清了的情况下还在发生着,是中共邪恶集团所迫害的正是当今人类缺少的、又是急需复苏的人的本性和良知。我们呼吁全世界所有善良的民众、正义媒体、人权组织。伸出你们的援手吧,发出你们正义的声音吧。不能让苏艳华这样的悲剧再重演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