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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一分所的凶残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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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一分所设三个大队,每个大队有一百多被劳教的。其中的三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是2008年9月29日成立的,最多时集中劫持了102名法轮功学员(11月以后),他们分别来自于北京调遣处转来的,辽宁省朝阳市、葫芦岛市、抚顺市、锦州市劳教所送去的,还有大连市、瓦房店市、鞍山市的部份法轮功学员。第三大队分三个中队,一、二中队是法轮功学员,三中队是普教。一个中队又分两个班(即2个宿舍),每个宿舍有24张床(上、下铺),每个班有2个“坐班员”、就是班长,为普教,协助政府看管。

在那里,恶人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制转化,采取的手段主要有:

1.制造恐怖气氛:对于刚被送到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在一楼大厅里,会看到十余名干警,手执电棍,不时的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着训斥声。交送完毕后,抱着行李上到四楼大厅,开始搜身,过程中,用电棍比划着你,急切地问你“写没写(三书)”、“写不写”,不等你提上裤子就让你表态,这时可能电你几下。

2.体罚:以面壁站立为主,要求脚跟并拢,脚尖挨墙,不准闭眼,由所谓“坐班员”、“民管员”看着。一般是从早晨6点站到半夜12点,除了去食堂吃饭、上厕所、洗漱、找谈话外。例如受害者:陈岩(黑龙江)、孙书忱(鞍山)

3.强制洗脑:反复播放由“央视”等部门制作的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光盘等。

4.电击:使用80万伏的电棍电击,甚者用3-4根电棍同时或轮番电击,直至没电或表态为止。例如受害者:郑海涛(承德)、于溟(沈阳)、郑旭军(浙江)、赵建(河北)、崔德军(瓦房店)、杜志英(葫芦岛)、赵连凯(抚顺)、刘玉(抚顺)、罗纯贵(抚顺)

5.吊铐:长时间把双手用手铐吊在双层铁床的上面。例如受害者:崔德军(瓦房店)

6.上床:上下两层的铁床架,人在中间,把双腿捆在一起固定,双手分开吊在上面,弯着腰,再用绳子牵拉,此法非常残忍,受过此刑的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肌肉、关节、神经损害,导致手指麻木、走路不稳等,很长时间不易恢复。例如受害者:崔德军(瓦房店)、李海龙(内蒙)、刘学志(锦州)、蔡超(锦州)、张树兴(大连)

以上仅举几例受害者名单,具体受害情况略。

总之,使用各种办法让你表态、写“三书”,还要在宣誓栏上签名,照着上面写的念两遍。这就是所谓的转化。之后不定期的答卷,同样的几个问题反复答,不按他们要求答的,就提出来再次迫害,直到妥协为止。

三月份以来,恶警根据“改造”的需要,把法轮功学员的两个分队进行了调整,把教期长的、相对年轻的编到二分队,新上了30台缝纫机,做一次性浴服。每个人有任务数,不断的加码,完不成的,晚饭后继续干。把近期将被解教的和年龄大的编到一分队,继续做花。队长们也曾经说过,所里有规定,法轮功学员的生产任务数是普教的一半。但是已经超过了,而且还在不断的加码,完不成者受罚。井大队长在会上已经讲了,现在的劳动量还远远不够。这对于那些年老、眼花、身体状况差的人来说,造成的伤害很大。食堂的玉米面发糕质量差,有时吃不饱,放坏了的黑心土豆炖白菜汤,做了一个多月。

这就是中共倡导的"和谐社会"的写照。

目前,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一分所三个大队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大约有八十几名。

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一分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干警名单
所长:高洪昌
三大队大队长:井洪波
管教副大队长:于江
干事:金山、图玉鹏、刘俊
一中队长:王瀚宇、张留臣、那树记(医生)
二中队长:苏巨峰、支顺昌、王彦民
三中队长:李猛
说明:
7.三大队是所谓的“专管”大队,于2008年9月29日成立。当时的大队长是高洪昌,2008年底,三大队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因为迫害法轮功成绩突出,高洪昌被提升为所长。管教科科长井洪波接任三大队大队长。
8.于江:是直接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者。
9.金山:主要参与者。曾在会上说:对法轮功的态度就是严厉打击、决不手软。4月初,被提升为一大队管教副大队长。
10.王瀚宇:主要参与者。在劳动现场经常打法轮功学员的耳光。
11.王彦民:年龄最大,50多岁,曾当过领导,在三大队什么事都管,曾在会上多次扬言:这里有两个死亡名额,不怕死人。
12.图玉鹏、苏巨峰:主要参与者。
13.李猛:三中队普教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4月初,接替干事金山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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