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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法弟子陈汉东受迫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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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今年四月初,陈汉东在山东省青岛火车站被绑架,遭恶警刑讯逼供。

2009年4月4日下午1点多,在青岛居住工作的济南大法弟子陈汉东在青岛火车站等候上车时被恶警绑架,恶警说他是公安部通缉的在逃犯。当晚非法关押在青岛铁路看守所。为抵制这种非法迫害,陈汉东以绝食表示抗议。

4月9日晚9点多,陈汉东被江苏省金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押解到江苏省金湖县公安局看守所。当夜,金湖县国保大队将其绑在铁椅上,对他进行非法审讯,两个人一组,共三组人马昼夜不让他睡觉。为抵制这种野蛮迫害,陈汉东绝食绝水抗议迫害,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恶人四次将脱水严重的他送到县中医院进行输液,输完液后继续迫害。在县中医院,恶人多次变更房间,最后一次竟将他关押在妇产科产房内进行迫害。陈汉东始终抵制迫害,在各方人士的全力营救下,于4月17日傍晚6点半左右走出魔窟。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个人:
淮安市国保大队长:赵某某
金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0517-86995033
大队长:顾松
副大队长:张叶才 13852362701
副大队长:伍光石 13705232001 2005年在金南镇任派出所指导员
警员:王金、小崔、叶斌、周强
教导员:赵林 13801403107 0517-86995199 2006年12月8日任教导员
公安局副局长:赵建标(分管治安)
公安局局长:吴淮甫

金湖县公安局副局长雍长虹(分管刑侦大队、国保大队),2007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审批上报通缉大法弟子陈汉东,是此次迫害大法弟子陈汉东的元凶之一。在陈汉东被绑架的三天后,因涉嫌“黑社会保护伞”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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