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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女监折磨李清清致死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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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大法弟子李清清于二零零五年腊月三十从福建女子监狱回到福安家中时,左手不能抬,双脚不能正常走路,尾椎处烂了个洞,骨头清晰可见,半年后含冤离世。

李清清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八被劫持到福建女监十一中队后,坚定信仰,拒绝所谓的“转化”,受尽恶警折磨。恶警李队长强迫其看污蔑大法的电视录像,随后罚站四十五天。开始罚站其六天六夜,接着罚站三十九天,每天站到下半夜两点,其中一个星期连吃中饭都是站着。后来强迫李清清参加奴役劳动,每天凌晨四点就要起床,缝鞋到深夜十二点。

为了逼迫李清清放弃信仰,恶警想出更狠毒的方法:一次把清清叫到办公室,两女恶警轮番用电警棍电其脚板。连续两次的折磨,都没能动摇她对大法坚定的正信,于是邪恶之徒就更疯狂了。一次把李清清叫到一间黑暗的屋子里把她双手向上伸直铐住,只双脚脚尖点地,就这样六天六夜。接着双手向左右横铐四天四夜,双手向左右横铐二十天,横铐二十天间晚上只睡几小时,左手单铐五天,晚上只有睡几小时。在被残酷的折磨三十五天间,李清清绝食反迫害十天。

因为她坚决不向邪恶妥协,十一中队的恶警完成不了上级下达的转化指标,拿不到奖金,怀恨在心,指使即将出狱的犯人彭木英毒打李清清。一次,彭木英在李清清洗澡、毫无防备之时冲进去,当时就打的李清清倒在地上起不来。

不断的迫害,导致李清清精神恍惚,直至身体状况危急后,福建女监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家属把她接回家,李清清不久后就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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