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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爱昌被非法庭审 石家庄大法弟子正念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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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感谢今天参与营救宋爱昌而发正念的同修,特别是在寒风中近距离发正念的同修。

今天是2009年2月17日,我们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已被非法关押了20个月了,今天宋爱昌案重审开庭。他的家人和同事看到,宋爱昌从看守所来到法庭,神情中明显的带着一些沉重感,而离开时却是轻松的、自若的、如释重负的神情,充满了正念!为什么?因为我们石家庄市同修又一次展现出整体配合发正念的威力。

今天的天气可谓寒风刺骨。可是石家庄市的大部份同修克服了重重困难与阻力,来到桥西法院近距离发正念,4个多小时,人真的是可以被冻透的,可是大家都无怨的坚持着,特别是其中还有一些七、八十岁的老人。我看到离桥西法院不远的一个旷地上,一位老人独自坐在空地上立掌发正念,周围以及老人的衣衫让人看不到一丝新鲜的颜色,可我却感到那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平素人丁稀少、冷清的新石北路,今天却陡然人多了起来(还有许多同修在新石北路周围路段上),惹来许多惊诧的目光。正因为大家的整体配合,集中一念——彻底解体邪恶。无罪释放宋爱昌——才有了庭审精彩的效果。

公诉人理屈词穷,却强词夺理,曾两次被审判长打断;补侦后没有任何新的证据,原有的所谓最重要的证据(市国保支队出具的假证明)也被公诉人无奈撤回;律师慷慨激昂,充满正义感,把公讼方的所谓证据驳的体无完肤;宋爱昌智慧的借法官提问讲着真相。审判长私下埋怨着:这个案件本应撤诉的……

程律师陈述中强调了法律“三无”:“法律上没有认定信仰法轮功有罪,没有认定宣传法轮功有罪,没有认定对镇压法轮功有不满有罪。”最后,黎律师的陈述把庭审引向高潮:“具体到本案,被告人宋爱昌基于个人的思想认识和独立判断,自己修炼多年,从一而终,他个人的品行和规范,在单位同事和亲邻朋友中有口皆碑。他乐于助人,为人友善,这些都是我们本应该大力提倡和弘扬的道德品质。而就是这样一位公民,今天却无辜地被长期羁押、超期羁押、多次侦查、没有证据!无端面临国家政权给予的刑事惩罚!被告人本人呢?表现出的却是超然的平和、宽容、谦让。这应该引起我们理性反思,对刑法效率和效果的反思,对宗教政策的反思和调整。——究竟应不应该对被告施行刑法?我们的刑法出什么问题了?我们的刑法面对的不是一个罪犯!而是一个真诚、勇敢、善良并被公众认可的好公民!”(大意)。旁听的家人及同事,无不被大法的威力所折服。

家属感到温暖。庭审中,部份同修正念正行径直走到法院楼上去发正念,庭审结束后,他的家人和部份同修与宋爱昌进行了简短交流(包括法理上的),而这时法警很知趣地离开一段距离,使宋爱昌正念更足。一年多见不到最亲爱的父亲,但宋爱昌的女儿很坚强,没掉一滴眼泪,可是当庭审结束她走到法院门口时,眼泪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她被眼前的正念之场震撼了:几十名同修在寒风中站立着迎接着他们。宋爱昌也在警车内向同修们双手合十。

庭审虽然结束了,但宋爱昌还没有被释放,邪恶因素还没有除尽。希望同修们继续发正念,直至宋爱昌和大陆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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