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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绥化劳教所警察违法犯罪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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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四日】

绥化劳教所上级部门某某负责人:

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不许殴打、体罚、虐待或指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可是这些法律法规在绥化劳教所不仅变成一纸空文,一些警察还执法犯法,公然践踏国家法律,败坏警察形象,危害人民利益,给国家抹黑。他们经常酒后上岗,满口脏话,经常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他们违法犯罪无人制止,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现将他们犯罪事实向上级部门投诉,希望上级部门能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主持公道。

黑龙江绥化劳教所一大队副大队长刘伟、李来春,教导员李春喜、中队长廉兴、二中队长刁雪松、警察金庆富、李键、石剑(音)、田之政、于开友、郑有良、高宗海、龙奎彬、李喜春等极为恶劣。法轮功学员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有的被吊挂、背吊、头上蒙塑料袋、烟熏、火烤、灌芥末油、浇凉水、坐铁椅子、用烟头烧手指甲、竹签钉手指甲、电棍电、胶皮棒打、拳打脚踢、扇耳光、罚站、剥夺睡眠、超时奴役劳动、控制不让去超市买食品、用品、不许上厕所等等。他们逼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信仰的所谓“三书”(悔过书、决裂书等),进行各种精神摧残。

2006年被非法关进绥化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申伟(男,绥滨县人)、李玉章(男)、张庭凡(男)、赵德志(男)、均被劳教所警察用胶皮棍子、电棍等毒打。二中队队长刁雪松不仅毒打赵德志,还私设刑堂,给赵德志实施酷刑坐铁椅子十几天。

2006年法轮功学员孙德昌被警察刘伟、一中队队长廉兴等人殴打。另外副队长李来春、警察李洪江、李喜春、石键、田之政、于开友等人也参与打人。他们这样为非作歹不仅败坏职业道德,也视国法为儿戏。

2007年秋,恶警金庆富对法轮功学员铁志杰、李云彪进行迫害,把他们分别叫到办公室,给铁志杰、李云彪戴手铐进行毒打。回来时李云彪的头部胸部都有伤,铁志杰面部被打又红又肿。好多天面部的伤痕还可以看见,李云彪被打的好几天呼吸和吃饭都困难,后期才知道是恶警掐他脖子和打他胸腔两肋所致。之后,恶警指使普教看管法轮功学员,不大声唱歌就非打即骂,整体不让他们说话,而且强制坐着小板凳不可以随便活动。因为当时没有生产,所以有午休时间,但是不让他们午休,而且就连晚上也要多坐1个小时小凳才能上铺睡觉。还有给他们非法加期,在加期单子和理由上胡乱的写了一大堆编造的话,什么某某开饭浪费饭菜,某某衣冠不整,某某思想情绪不稳定故意损坏小凳等。有一次,恶警金庆富还找茬打他们,恶警走后普教还接着打。在这次迫害中参与迫害的有恶警刁雪松(中队长)、金庆富(严管寝分队长)、李英军(普教犯)等。

2007年11月,恶警曲键涛又唆使普教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体迫害,精神折磨!冬天室内比较热,但是普教魏春辉等犯人逼迫法轮功学员解振洲(已是快70岁的老人)穿着棉衣做俯卧撑、倒立。逼迫唱歌、背监规、写所谓的改造手册等,又累又热不让休息、脱掉棉衣,使老人饱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2007年法轮功学员戴宗被抬到劳教所时就已经非常虚弱了,人瘦的都皮包骨了,根本就无法站立。恶警刁雪松还要他报数,后期又逼迫他唱歌、背监规,他本来就高度近视,眼睛看不清东西,普教犯人就拿他寻开心,在他站立时故意绊倒他,因他视力不好动作慢,包夹他的普教犯人就打他,这样虚弱的人最终又倒下了,因最后什么也吃不进去,每天只能躺着。已经奄奄一息了,才被允许通知家属让其家人接回去。

2007年底,法轮功学员王春江被恶警叫到干警办公室进行疯狂迫害,被吊起来用塑料袋套脑袋,最后因窒息而昏厥过去。参与迫害的恶警有刁雪松、王晓斌、李键等。而且李健还用打火机烧王春江的手指。

2008年6月,法轮功学员齐文彬在强迫性奴役劳动中落后被恶警王晓斌加期,并实施精神迫害,致使齐文彬心理压力过重,导致在寝室里突然昏厥抽搐,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眼睛看不清东西、动作缓慢、大小便不通、最后不能站立,开饭要用4个人抬,那4个普教犯也不管齐文彬身体痛苦与否,对齐文彬强拖硬拽,齐文彬痛的惨叫,踝骨也磨出了血,普教犯们还叫他闭嘴。

2008年7月,法轮功学员盛彦军被背吊,只有脚尖点地。恶警李健对盛彦军拳打脚踢,同时恶警李键还叫人找来塑料袋蒙住盛彦军的头。参与这次迫害的恶警有龙奎斌、刁雪松、金庆富、李健、王晓斌等。

2008年8月,法轮功学员丁学森被恶警及普教犯扒光衣服吊挂毒打,电棍电击等手段残忍至极。身体各部多处瘀伤很长时间也没恢复!参与这次迫害的恶警有刁雪松、金庆富等、普教犯人有孙成富、孙立峰等恶徒。

法轮功学员廖树军(音),身高1.7米以上,体格健壮。2007年上半年被非法关在一大队中,由于绝食抗议各种暴行,遭到进一步迫害。恶警多次用拳脚、器械殴打,致使廖树军神情恍惚,像植物人一样,骨瘦如柴,行走困难,吃什么吐什么。这是史键等人所为。一大队恶警队长郑某用手一拨拉,就能将廖树军轻易拨倒,郑某还说:装啥装。并骂声不断。

邪恶之徒将《转法轮》书放在法轮功学员头顶,拿斧头猛砸法轮功学员的头顶;然后用书垫在法轮功学员的胸部,用斧头猛砸法轮功学员的胸部。恶徒们将法轮功学员的胳膊放在床铺棱角上,咯咯直响,撕心裂肺。邪恶之徒还揪住男法轮功学员的生殖器用扫帚把不断打击,因被打得肿大,排不出尿来,使法轮功学员痛苦不堪。

2007年夏天,绥化劳教所一大队二中队强令法轮功学员唱歌曲,看口型,不唱就打,把一名法轮功学员衣裤脱光、大字型挂在床上,在胯裆中塞入大法书,悬挂一天。如此灭绝人性的做法,引起天怒。当天夜晚,一声炸雷,将劳教所旗杆劈断(旗杆上数第二节斜歪劈断)。很多人看到这个场面。

一位大庆法轮功学员(大学毕业)绝食八个多月,恶警用尽了各种方法迫害,如:一连几天用铁链把胳膊、腿绑在床上;将大铁锁放在肚子上使劲挤压;将嘴撬开,往嘴里吐口水、痰、鼻涕。被灌的流食曾一度被犯人偷换成了洗衣粉加水的混合液。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只剩下皮包骨,屁股几处溃烂,只能坐在汽车轮胎上。

奥运期间,劳教所打着什么“稳定场所”和“建设和谐”的旗号大打出手。他们不准法轮功学员看电视,不准饮用开水,不准打电话、购买物品,更不准与亲人接见。队里所有警察一齐出动,把法轮功学员一个个找去,将他们隔离并绑架起来,逼迫他们唱所谓的改造歌曲,学习什么所规队纪,念他们制定的所谓“报道词”,不说不唱就打骂、体罚、罚站,一站就是几个小时,不论年龄大小都一样。恶徒用电棍、胶皮棒抽打法轮功学员,使用绳索,用烟头烫,用火烧手指、脚趾。劳教所强制法轮功学员超时奴役劳动,粘牙签,每天16小时以上,有时还逼着加班加点。更无理的是,恶徒不让法轮功学员上厕所,上厕所必须说报告,否则不让去。不配合、不服从都被吊起来,恶徒还在他们耳朵上插上耳机,大声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带,给他们灌辣椒水、芥末油,用塑料袋把他们的头套住不让呼吸。在如此严重的迫害下,多数法轮功学员身体状况不好,有几个五十多岁的老学员坚持不住都晕倒了。

绥化劳教所教导员高中海、副教导员龙奎彬、副大队长刘伟、刁雪松、中队长廉兴、副中队长李成春、干警金庆富、李喜春、史键等恶警殴打法轮功学员特别卖力。在副大队长唆使下,有五、六个普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行恶。当时把双城市的法轮功学员李冒新的肋骨打断,一直到半年后回家也没有好。中午不让休息,晚上十点才让睡。这是恶警史键所为。

法轮功学员李绍铁被毒打的奄奄一息时,法轮功学员廉涛等出来制止,结果恶警把他们叫到办公室殴打,肩膀、腹部、背部、腰部被打致黑紫色。恶警廉兴用小凳子打盛延芹的头时,把小凳子也打得粉碎。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一一叫到办公室里殴打、电击、并不许他们说出来。恶警刘伟等在值班期间经常饮酒后毒打法轮功学员。

2007年6月30日下午。大队长郑有良等人在值班期间酒后对法轮功学员宴权彬大打出手,毫不回避在场的五十来人。而中队长廉兴、李成春、李喜春、史键、刘伟、高中海等主要打手对法轮功学员简直殴打成瘾,张嘴就骂,抬手就打。把五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宋文涛等人反手吊起四次,每次六小时之久。为了应付检查,邪警把被他们打伤的法轮功学员隐瞒不报。法轮功学员彭老师(名字不详)被金庆富、刁雪松、高中海、龙奎彬等迫害的十个手指甲全被烧成黑色。王德海被打的大小便失禁多日、不能躺下,只能坐到天亮。

绥化劳教所实施体罚、精神虐待,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非人折磨。法轮功学员去厕所必须说侮辱人格的报告词:“报告××管教,劳教学员××请求入厕,请允许。”差一字都不可以,不经允许不许入厕。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警察打人骂人无人过问,法轮功学员入厕还要过鬼门关。二中队长刁雪松还逼法轮功学员赵德志24小时罚站,双耳插上耳机,放最大音量听半导体,用噪音进行精神摧残。他们还用胶带封住法轮功学员的嘴。

住宿的地方共9个寝室(3-7寝室是严管),在这里住的法轮功学员人权没有保障,不许他们给家人打电话、通信,家属给存钱也不许买吃的。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处境连普通的劳教员都不如。他们被迫每天5点30分左右起床,然后是洗漱、打扫卫生。7点开饭,伙食有米饭(不熟)、馒头和汤(很少的菜),吃饭时间在15分钟左右,随即被迫去劳动(挑牙签、编坐垫、做服装等),一直到中午吃饭,伙食同早晨一样,饭后马上又开工,一直到下午4点30分左右,有时加班至晚7点,晚饭同早、午差不多。饭后回到住处坐硬板凳到9点。寝室、车间都无钟表。不许法轮功学员说话、交流,违者非打即骂,连说话的权利都剥夺,其他人权更无保障。

警察们逼迫法轮功学员超长时间做奴工,为劳教所创收,对检查团说只干一会儿。恶警还讲:你们学法轮功做好人,坏人都没有了,警察下岗怎么办?言外之意不能做好人。

法轮功学员家属去接见,多数要被问“炼不炼法轮功?”,如回答“炼”就不许见,新建的办公楼内的接见室安装多个监控器,家属和法轮功学员见面,被严密监控,警察坐在旁边。

身为国家的司法警,这些人不但不遵守公安厅颁布的六条禁令,而且行贿受贿、公款请客,只要有钱赚,敢冒充所长接收身体不好的法轮功学员。在所外人面前是人,背后是鬼,说一套做一套。

绥化市劳教所恶警触犯《刑法》248条,犯有虐待监管罪;触犯《刑法》234条,犯有故意伤害罪;触犯《刑法》251条,犯有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触犯《刑法》397条,犯有滥用职权罪;触犯《劳动法》、《监狱法》、《刑法》39条。绥化劳教所用土政策、土规定代替国家法律法规,这本身就是在违法犯罪。

在绥化劳教所发生许多惨无人道的事,我们今天投诉的只是冰山一角。希望上级部门能调查取证,能主持公正,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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