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曲阜法院出尔反尔为哪般?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曲阜市孔府家酒厂内退职工、法轮功学员赵根法,2009年9月16日和妻子正在吃晚饭时,被中共邪党警察二十多人突然闯入绑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现金等私人财物,总价值约四万元。曲阜邪党警方以为这是曲阜一起有关法轮功的“大案、要案”,拿出的架势是要走“法律程序”,非把赵根法送进大牢不可了。

经过曲阜检察院提起所谓“公诉”,案子已于12月初转入曲阜法院,接手此案的是法官李赟和史磊。家属去找他们了解情况,他们说你们可以找律师辩护。

于是赵根法的家属请了两名北京著名的正义律师为赵根法作无罪辩护。本来法院通知家属的开庭时间是2009年12月24日,却突然提前为23日,然后又以法庭装修为由将开庭地点改在距曲阜市区十多里路的曲阜陵城镇法庭,时间再次推后到24日。

家属说,两法官于23日见到了北京来的金光鸿律师之后,以审查律师证为由将开庭时间无限期推迟了。

对于法院的出尔反尔、一再变更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知情人士认为,这首先说明法院的那些人害怕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执法犯法。二是法院在明知自己执法犯法的情况下,还想采取卑劣的手法阻挠律师的正义辩护;三是曲阜法庭已经考虑到了如果这样开庭所造成的后果——人们都知道了事实的真相,都知道了他们是故意犯法、肆意迫害好人,这不仅仅是法院丢丑的问题了,而是威胁到指使他们干坏事的背后黑手中共邪党了。

请善良的广大曲阜市民密切关注这一侵犯人权的严重事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