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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店女子劳教所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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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八日】山西省女子劳教所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店街,于2009年8月挂牌为“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五个大队,其中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共计非法关押着近80名大法弟子,三大队是法轮功专管大队,非法关押着约60名大法弟子。

一、迫害方式、方法

1、吸毒劳教人员“包夹”大法弟子。

专管法轮功三大队利用吸毒劳教人员“包夹”大法弟子,主要方式有:不让睡觉、罚站、不让上厕所、暴力殴打、辱骂、强制隔离关禁闭等。在队长们的指使下,许多吸毒人员在“奖分减天”的诱惑下,干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

2、“帮教人员”“转化”大法弟子。

零八年到零九年之间,迫害的方式更加隐蔽更加邪恶。那些恶警们基本不用直接出面,主要利用邪悟的所谓“帮教”长时间的用那一套邪理歪说,表面看似乎是在交流学习,而且态度伪善,甚至在生活上关心你帮助你,但她们真正的目的是想毁掉大法弟子。邪理歪说迷惑了许多学法不深和人心多的学员,起到了很大的破坏作用。

3、利用恐吓欺骗的手段胁迫大法弟子的亲属。

三迫害案例:

案例1:刘莹,37岁,南开大学硕士毕业,从事新闻记者工作,北京籍。刘莹善意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位包夹她的吸毒人员都被她的善良感动,从而明白了法轮大法好。但恶警们却加重迫害刘莹,包括明白了大法好的包夹人员。

2009年1月份左右,吸毒人员、41岁的河南人李琼同情刘莹,因送给刘莹一个苹果而遭到禁闭十五天和记零分(等于延教2到3个月)的无理处罚,以此胁迫刘莹转化,挑起其他劳教人员对大法弟子的仇恨。

2009年7月8日,刘莹在遭受了长达一年之久“不让睡觉”,“不许和人说话”“不许会见亲属”等等迫害之后,又被关押进了“八组”严管组,进行迫害。同时被关押到八组的大法弟子还有:孙秀芳(67岁,大学教师,北京籍)、林淑敏(50岁,北京籍)、刘彩虹(32岁,中学语文教师流离失所近7年,山西运城平陆县人)、王俊凤(30岁,太原娄繁县人)、李红(40岁左右,山西太原人)、彭菊芬(山西大同人)。

这些坚持正信的大法弟子被郭珍、冯雨等吸毒人员包夹。这些大法弟子每天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二点罚站、罚坐,稍坐不正,站不正就会遭到辱骂,甚至殴打。同时一整天播放污蔑大法的谎言邪说,从身体到精神上折磨大法弟子,毒害世人。

案例2:李红(40岁左右,太原人)于2009年4月26日被非法抓进劳教所。一到劳教所就被强制隔离,由三名吸毒人员包夹看管,长期不让睡觉。2009年5月2日晚,三名吸毒人员暴力殴打李红,脸部,胸部,下身等遭到拳打脚踢。李红因这样的迫害导致精神失常。

当天值班的狱警是:王达丽、石坚。殴打者是:郭珍、敖惠敏、陈洁。郭珍不仅殴打大法弟子,一直包夹大法弟子并担任八组严管组组长,九组纪律小组长,实质上都是看管大法弟子,成为邪恶利用的工具。事后这些施暴者都遭到了报应:郭珍拉血不止,敖惠敏心脏病突发。

主要责任人:大队指导员兼大队长刘忠梅、副队长雷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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