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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红塔区法院非法判邓智旭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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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明慧通讯员云南报导)云南省玉溪市大法弟子邓智旭于2009年9月29日被红塔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2000年10月到北京上访,被警察绑架到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2006年11月,邓智旭发真相材料时被恶人举报,从红塔区公安局魔窟中神奇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

2009年6月24日,邓智旭在昆明东站被恶警绑架,两天后被玉溪恶警何小沛等绑架到九龙池看守所非法关押。邓智旭绝食反迫害,被恶警野蛮灌食。家人把房子卖了,四处奔走,为她请律师,想讨回公道。律师一听法轮功,就唉声叹气,说开会传达,不准为法轮功辩护。邪党践踏法律,野蛮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

2009年9月29日,红塔区法庭在无人知晓,无人旁听的情况下,慌忙开庭,草草了案,邓智旭零签字、零口供,坚定反迫害。红塔区法庭诬判她5年,于11月2日绑架到云南第二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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