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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西丰县王文章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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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铁岭市西丰县柏榆乡福合村大法弟子,王文章,男,现年60岁。他在村里经营一个小的百货店,自给自足。可是自从中共于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王文章一家屡遭迫害。2009年3月,王文章被绑架。2009年7月9日,王文章在西丰县法院被秘密非法审判,非法判刑四年。

王文章被非法抓捕的当天,当地恶警再次冲进王文章的家中,非法抄走了笔记本电脑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25寸彩色电视机一台、DVD及VCD机各一台、大法书籍、神韵晚会光盘、人民币三、四百元及各种真相资料若干份。王文章的妻子被迫离家出走。有消息说,在九月底,王文章的妻子在辽宁新民被当地的警察抓捕。

在此之前,王文章一家就遭受过严重的迫害。在2000年6月,当地的中共的所谓警察冲进王文章的家中,非法抄家,把王文章按倒在地毒打。后王文章被绑架到铁岭劳教所劳教一年。同时,王文章的妻子被绑架到马三家劳教一年。王文章的二女儿不久也被当地警方绑架到马三家劳教。(劳教期限不详)

王文章在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己受益之余,还积极洪法,成为了柏榆村的义务辅导员。得法之后,王文章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心性,不贪图别人的便宜,凭良心做买卖。由于王文章乐于助人,诚信经商,小店经营得非常不错。

可是,这样一个好好的家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下,两次遭受了破家之痛。当地的居民说:“好好的一个家啊,就这样被共产邪党迫害的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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