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李振兴被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加期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李振兴,28岁,河北保定大辛庄村大法弟子,2008年8月7日,被当地派出所劫持并非法劳教,现在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遭受迫害。李振兴本应近期被无罪释放却被非法加期两个月,至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二零零九年七月份,李振兴在所谓的“百分表”上写满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保定八里庄劳教所二大队教导员刘庆勇力主给李振兴加期两个月。

保定八里庄劳教所一向邪恶残暴,大法弟子李振兴始终坚信大法。一次,李振兴在被夹控人员毒打时,在楼道里大喊正法口诀。劳教所二大队刘庆勇、大队长张占强、警察曹杨、韦东升、王磊等把电棍插到李振兴的衣服里上下拉,电击他的身体,直到把他折磨的不能发声。二大队的教导员刘庆勇、大队长张占强等说:李振兴这是对“领导的威胁”,扬言要给他加期两个月。副所长潘某更是恶狠狠地说:加期两个月太少,我正在考虑给他加三个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二大队违心“转化”的学员都认为“转化”是错误的,有九个学员写了严正声明,宣布违心的“转化”作废。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恶警开始对写严正声明的学员用暴力迫害。在此之前该劳教所的副所长潘某某就曾放言,“该打了就打,出了事我负责”。

迫害的地址在三楼走廊东头的小会议室,十几个二大队的恶警准备了五个高压电棍,把九名大法学员一个个叫进会议室,几个恶警用电棍折磨,被迫害的大法学员每个人都脱了像,身上布满了黑紫色的伤痕。承德的一名大法学员王德合更是被折磨得趴在地上起不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