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两次陷冤狱 张春波仍被佳木斯市连江口监狱劫持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清河林业局电工张春波,男,49岁,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两次被非法判刑,第一次是四年,第二次是五年。

目前张春波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连江口监狱。

张春波第一次被迫害是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清河林业局公安局法院非法判四年,劫持到绥化监狱。因讲真相遭到恶警毒打,满头都是大包,胸部疼痛、呼吸困难,受尽摧残。

第二次,正在清河镇华艺木业有限公司上班(2006年3月17日上午)被清河林业局公安局不法人员绑架,家被抄,抢走电脑、大法书籍、真相资料,被关押在清河林业局看守所遭到毒打,嘴被打出血,之后被林业局法院非法秘判五年,被送进合江地区香兰农场监狱,现在被关押在佳木斯市连江口监狱遭受迫害。

张春波的父母已七十多岁,身边无人照料,因儿子两次被迫害对二老的打击,多次病倒住进医院。自从儿子被迫害至今二老从未见到过,也不知道现在何处,失去了联系。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