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九年来我遭邪党迫害的事实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我叫吴有清,广东省高州市人,一九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转法轮》一书,书中“真、善、忍”三个字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此后我时刻都用“真、善、忍”三个字为做人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从而得到单位同事及亲友的好评,自身的身体改变也很大,原有的慢性肠炎不治而愈;另外我身边的一位亲人曾经被诊断为癌症,通过修炼法轮功,得到了康复,直到现在已七十多岁,身体还很好。

自从九九年“七二零”后,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疯狂迫害,制造假新闻、广播、电视铺天盖,欺骗了多少广大民众。我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高州国保、“六一零”、派出所等恶党人员多次绑架、关押、非法审讯、辱骂、暴力殴打,到家里及工作单位骚扰,用流氓手段威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邪党人员在我单位宿舍找到一本大法书籍,就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莫须有的罪名,将我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高州第二看守所二十八天、劫持到茂名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三个月。在我被绑架的当天深夜一点左右,我被带到高州市公安局一科(即现在的国保大队),一科的恶警科长陈济光和恶警梁曾对我暴力殴打,逼我下跪,我不配合,他们用穿着皮鞋的脚猛力踢我小腿。第二天我被非法关押在高州市城南派出所,恶警梁曾和曹江派出所一个外号叫高佬的恶警再次对我大力踢打小腹,我穿的西服纽扣也被打掉,更恶劣的是,恶警梁曾在寒冷的冬天,用冷水从我衣领灌至全身,把空调开至低温长时间冷冻我。

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上旬即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九日,我二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我回娘家,只因为了维护公民的知情权,派发说明法轮功受中共迫害的事实真相,就再次遭绑架。当时恶警湛杰、梁曾没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只是拿着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的所谓刑事拘留作为依据,非法劳教我三年、劫持到三水劳教所。

在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我遭到强制洗脑,恶警为了要逼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用最下流的手段对我的人格侮辱及精神折磨。零五年二月五日、六日,六大队一姓张的大队长,竟然在一楼办公室叫命令值班人员及两个夹控将我的衣服当众脱光,连最紧身的背心都撕烂,还叫大院值班干警拿手机照的相逼我看,同时整夜不准我休息。

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我被转到三大队非法关押,当晚再次遭到大队长李某等恶警及夹控等十多人用同样的流氓手段将我的衣服脱光,连续十几天每天都是半夜二点半才准休息,甚至罚站就是一整天。

我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时,恶警范娜二次值夜班是都叫值班员在半夜把我叫醒,强逼我把脚伸直来睡。

我在反迫害中又遭到十天的禁闭,我绝食绝水十天,被关小号禁闭,当天晚还被三大的张大队长把我脚筋踢伤,痛得我无法蹲下。恶警分队长王敏京曾将我眼角踢肿,甚至对我使用五马分尸的酷刑,并以我绝食为由加期一个月。

二零零七年底,我离开邪恶黑窝回家后,多次到市“六一零”、国保及原单位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求正常恢复我的工作,但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单位推说是市“六一零”下令叫开除的,六一零又要我直接找单位解决。咨询过一些律师,律师建议我申请行政诉讼,但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暴政下,民众根本就没有说理的地方。

另外,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我丈夫一直都很支持我炼法轮功,还经常送我和儿子到外面参加星期六的集体炼功和洪法活动,家庭和睦幸福。但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我丈夫在来自单位、社会的各种压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经济上的双重的巨大打击,只将满脑子的怨气全部往我身上发泄,自从我被多次非法抓捕关押后,他对我百般刁难,甚至痛打辱骂,尤其是我从三水劳教所出来后,他经常对我痛打,而每次打都是往死里打,用拳、脚、鞋底往头部、脸部打,最近更是诉讼到法院以离婚来相威逼。原本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却因中共邪党对信仰“真、善、忍”民众的迫害而支离破碎。

在此我希望所有世人,不要被中共邪党的谎言蒙蔽,更不要参与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为法轮大法是度人的佛法,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迫害好人、迫害修佛的人,罪大如山,上天不佑。

直接参与迫害的具体责任单位及个人如下:
电话区号0668 邮编525200

广东省高州市政法委书记詹汉文:电话;0668--6690663(办)、0668--6663401(宅)
政法委地址:广东省高州市中山路59号政法委

六一零主任伍海欧 办0668--6698610、6671616(宅)、手机13824850905、小灵通3661318
六一零主任黎某 办0668--6698610、手机13809785987
六一零地址:广东省高州市中山路59号市委大楼三楼

广东省高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庞瑞海办6686268
教育科电话:0668--6686339
公安局地址:广东省高州市中山路39号
国保大队湛杰,办0668--6635310、手机13828611262
梁曾,办0668--663531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