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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沭县大法弟子王景晓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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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山东省临沭县六十九岁的大法弟子王景晓于2008年1月24日下午被恶人举报,遭县610恶人绑架,于2008年6月16日被临沭县法院非法开庭。7月份,恶党法庭偷偷在看守所对王景晓非法判刑三年。

开庭前一天家人才得知消息,开庭前恶党人员突然要求到场旁听的亲属必须带身份证方可入庭。当时亲属们毫无准备,只得各自回家将身份证拿来。入庭旁听亲属的手机、身份证、包等都被收缴,直到散庭才归还。而在同一楼层、同一时间开庭的几个案件都没有此环节,可见恶党对法轮功修炼者和家属真是草木皆兵。

庭上的检察院的起诉更是荒唐可笑,不敢提在家中搜出的《九评共产党》等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只是一味的讲在电线杆上书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所谓的“反党标语”,影响了单位评先进。并列举了一些证人,这些证人完全是子虚乌有,没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只是流水账似的说了几个单位和人名,而当时没有一个人来出庭作证。很明显这些从法律上都不足以为证。当律师作了无罪辩护后,法官却宣布休庭。直到7月中旬才得知法庭早已在几天前悄悄到看守所对王景晓非法判刑三年。

知情的人都知道,这是邪党参与了此事,在中共邪党的淫威下,法官根本没有独立的判决权,邪党惧怕“真善忍”,才倾巢迫害法轮功,才有这样的非法判刑。尤其是在“奥运”前,恶党违背奥运精神,为了所谓的稳定“奥运”,不惜一切血本,大量抓捕法轮功学员和民主人士,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导致天怒人怨,怨声载道。

临沭县大法弟子王景晓,自从修炼大法后,处处以“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善待任何人,对有困难的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是尽力相助。就是这次四川大地震,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王景晓知道后,立即捐了二百元钱给灾区。认识他、知道他的人谈起他来,都敬佩他的人品。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竟被非法判了刑。大家都说:没天理了,刘玉洪、李芳春(臭名昭著的610头子)没有别的本事了,就抓这些手无寸铁的老头老太太有能耐。

其实,邪党人员也是知道王景晓的为人的,冤抓了好人,自己还想冒充好人,到处放风说王景晓把它们逼的才抓人的。试问一个严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处处帮助别人的善良的六十九岁的老人,怎么会把耀武扬威的610逼的无可奈何呢?“真善忍”对它们来说就这么可怕吗?

好人被抓起来了,听说举报好人的恶人从一个扫大街的升级为管扫大街的了,还拿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奖金。

善恶有报是天理,可怜的“610”人员及为了眼前利益丧失良知的人,为了他们的得救,多少大法弟子不顾危险,用自己的微薄收入一次又一次的讲着真相,可有的人失去了一次又一次的机缘,情愿被恶党牵着鼻子进地狱,恶报来时哪有人后悔的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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