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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党法院执法犯法 石家庄宋爱昌被长期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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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了石家庄市十三所高级工程师、大法弟子宋爱昌,同时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进行刑讯逼供。七月二十四又非法转捕。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补充侦察又送到桥西区法院,二月二十七日、案子回到法院后的第五十一天,一审第二次开庭,当时已经过了六天审判期限。按照中共司法解释应该改变强制措施,但桥西区法院执法犯法,无理拒绝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

代理律师在两次法庭上,都从“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方面详实阐述、据理力争,公诉人武惠铃、审判长苏长印理屈词穷。作为检察官和法官,他们都非常清楚,即使按照中共的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揭露迫害行为也都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是受宪法保护的合法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但在邪党的胁迫下,仍然违心的将宋爱昌长期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已经九个多月了。律师和亲友一直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宋爱昌!

宋爱昌,男,四十八岁,大学毕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家里的液化气罐拎上楼都有困难。他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变强壮了,精神状态也变好了。炼功不仅使他身体健康了,更使他道德变得高尚了。在一九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把出国回来单位给他的一千六百余元补助全部捐给了灾区;在单位,宋爱昌曾负责物资采购(他曾任物资处处长),他不贪不占,从不中饱私囊,更不会去吃要回扣,多少次送到家的礼物都被他退了回去。

现在,宋爱昌的妻子感觉象天塌了一样,身心疲惫已不堪重负;他的父亲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患有脑血栓瘫痪在床,至今家人都不知如何告诉老人家这残酷的事实,宋爱昌是他唯一的儿子,老人一直打电话要儿子回山西老家一次。他的女儿在外地上学,放假一回家,先找最疼爱她的爸爸,却已无法相见,如今总是以泪洗面。谁人都有父母兄弟、妻子儿女,试问在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几人能做到象宋爱昌这样的好人呢?!请善良的人们关注,帮助营救宋爱昌。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
批捕科:0311-87023342
起诉科:0311-87023442
0311-87023441
起诉科科长:吴慧玲 :0311-87023442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审判长苏长印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 邮编:050081
指导员:宋建辉 0311-86924733
所长:苗鹏浩0311-86924596
副所长:张东彦 0311-86924734
副所长:范庆阁 0311-86924734
具体办案民警:王晓东 0311-86924136
李雨 0311-86924141
康建林 0311-86924606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局长: 张金池 85188801
政委:杨子华 85188802
党委副书记:高克军 85188803
副局长:张钢 85188804
副局长:赵新建 85188805(负责迫害)
副局长:周长征 85188806
副局长:张义忠 85188806
副局长:陈志刚 85188889
纪检书记:85188807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石家庄)第13研究所
所长:杨克武 87091978
书记:陈才佳 0311-87091986
纪检监察处:夏双文 0311-87091626
陶维明0311-87091346
杨敏 0311-8709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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