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之间,不要人情要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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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一直想写,修炼人之间,应该是很纯正纯净的关系,不是靠人情来维持的。

就我所遇到的事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一个曾经一起共同配合的同修回家被抓,近期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请求我紧急支援他一下。我离他很远,无法在短期内接济他。当时事情是如此紧急,邪恶正在全面追捕他,而我的手机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商务电话。所以我就和他邻近城市的另外一个同修联系请她去帮忙救人。

沟通了很多,她说,这一次给我面子,她通过托付熟人,支援了他一下。那位同修的确也是在当时起了很大的作用,帮了很大的忙。但是却仅仅是给我面子,我心里不是滋味。的确我和她是很多年的交情,但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能以交情来决定做一件事吗?助师正法,救度众生是我们来时的史前大愿,决定出手去帮助一个在难中急求帮助的同修免遭邪恶的牢狱迫害是义不容辞的行为,用人心和人情怎能做好正法之事呢?

2.一个同修在网上对我说:“自己人,这就是自己人”,心里满是气愤和埋怨。我却不好说啥。这个同修到一个地方,给另外一个同修打理生意,去的时候说是给他帮忙,把他只当作自己的兄弟。结果去的时间不长,双方却误会和矛盾都出来了。一方认为,既然是来帮忙,当然可以懒散和可以按自己的方式来处理。另外一方,觉得,既然来帮忙,就得按照他的来,否则不就成了帮倒忙了。在执行事情上账目不清,工作方法上,不能共同协调处理。矛盾大了,最后是不欢而散。

那个邀请他的老板,说是把请过来的同修当作兄弟来看。既然是兄弟嘛,那么在工作时间上,事情的协调上,都可以说了算,都想做主。矛盾一激化,都不能向内找,结果搞成了最后的局面。

3.我认识的一个同修,经济上比较富裕。另一个同修家里亲戚做生意缺本钱,就以自己的名义向有钱的同修借钱,说是自己做生意,暂时借用一下。数目很大,有几十万,而且双方都没有正式的借款合同。后来那位亲戚生意失败,同修自是无钱归还。结果呢,打的电话也不接,后来就是直接换号不予联系。给那位有钱的同修造成很大的麻烦(其配偶是常人,也做生意)。

谈开来,是出借的同修没有按正常的规程来操作。虽然同修之间是很信任,但是,常人中的法律手续是应该而且必须完备的。否则纠葛不清,反而会导致合作的失败。

说到这里,大陆同修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走过了,在证实大法的事情上,基本上能互相配合,救度众生,神都为之敬佩。但到了人中的工作、生意合作,却矛盾重重,说白了,人心和人情太重,又不能按正规的规程来管理和操作,生意、人情、修炼都搅在了一起,不能理智清醒的面对和分析解决,和现实社会对立,自然很多的工作都很难开展。

最近多次看了师尊的《对澳洲学员讲法》录像,其中就提到,把大法的项目当作工作来认真做好。对此我也是深有感触,工作就是工作,生意就是生意。我们作为修炼的人,在工作中,会有修炼人的表现,但是作为人中的敬业和协调也是非常应该的。希望各位同修在人的表面的理上做好,不让其对自己的生活和修炼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话中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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