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李琼英惨遭中共恶党迫害的事实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李琼英家住四川省成都新津县花桥镇19大队2队。她是一个单身妇女,家里只有一个13岁的小孩子。母子二人相依为命。

99年元月她有幸得大法,她时时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短时间内改变了修炼前的怪脾气,姊妹、邻居的关系融洽了,身体也变好了,肩周炎、大腿麻木等病症不治而愈。

99年7月江氏流氓集团血腥镇压法轮功,李琼英和全国法轮功学员一样惨遭迫害

2003年3月的一天,她在新津花桥镇街上做生意,该镇政府的张吉祥、高翔、镇派出所警察王建军等人把她押到镇政府办公室,逼迫她表态不炼法轮功,她坚持不放弃而被非法关押12小时(上午10点—晚上10点)。

同年4月中旬,花桥派出所所长和镇政府的罗明昆、大队书记杨卓彬、队长罗留艺强行把她押到新津宝山山庄洗脑班迫害。家中丢下一个13岁的孩子生活无着落。

同年5月她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新津原派出所所长彭术全、镇政府罗明昆从北京押回新津,非法拘留15天,后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花桥镇综治办的高翔将她从看守所押至花桥镇政府,她身上仅有的14元被收走。就在此时,花桥镇政府罗明昆和该乡派出所带领十几个人,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破门而入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她家大米、菜籽、菜油、衣服、被子、电风扇、收录机等等。碗、柜子、玻璃窗、两口铁锅、床、全部砸烂。当她被派出所从镇政府押到家时,家里一片狼藉。镇政府罗明昆再三逼她交存折。她没有存折,他们就把屋里翻个遍还是找不到,罗明昆气急败坏的用手中矿泉水瓶打她的脸,还恶狠狠的说:就是要把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经济上搞垮,政治上搞臭。当天下午,又把她押回镇派出所关了10天,在这期间,镇政府的张吉祥、高翔还逼她交钱,拿不出钱,他们就打她耳光。

在她关押的日子里,她可怜的13岁孩子无依无靠,镇政府有关人员还常到学校去骚扰他,吓得他不敢去上学。老师、同学四处找他。

从派出所回家后,不久,又把她骗到派出所关押了15天。2000年12月她再次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腊月底回到家中,靠拉三轮挣钱为生。腊月24日她正在街上蹬三轮,镇政府的张吉祥、派出所的指导员一行3人强行把她绑架到镇派出所非法关押20天,后又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7个月。致使2001年她家一亩菜籽、麦子因无人收割全部烂在田里。恶警还经常到她家骚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