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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河县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遭恶报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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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六日】乔树江:县长,在职期间,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其恶行殃及家人,其子在与人殴打中被杀死。

张敏:原通河县政法委书记,指挥“六一零”办公室、 公安局绑架大法弟子,并酷刑迫害,敲诈勒索,连续办强制学员转化的洗脑班。迫害大法,殃及家人,其子出车祸,一眼球迸出。

刘永福:原公安局副局长,自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指使国安科马德波等人酷刑大法弟子,敲诈钱物。后因涉及黑社会包庇案件,携巨款畏罪潜逃。

李有和:清河林业局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头目,直接指挥谋划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二年遇车祸一条腿被撞断。

刘伟(原名刘明启):原通河县通河镇第二派出所指导员,到大法弟子家中骚扰,逼迫大法弟子照相备案。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七日在西江湾过江回家时,冰面破裂淹死了。

乔四:通河县富乡乡村民。自非法镇压法轮功以来,利欲熏心,对大法弟子盯梢、监视,仇视大法,后患尿毒症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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