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迫害致残的王洪玉遭山东龙口恶徒非法判刑五年(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山东龙口市不法人员将身体被迫害致残、至今身上钢板未取的大法弟子王洪玉非法判刑五年,并劫持到济南监狱。

迫害发生前王洪玉与儿子的照片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山东龙口市北马镇大法弟子王洪玉在集市上向世人讲清真相,被北马镇派出所恶警便衣非法拘捕,并遭到恶警抄家,至今仍被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

在非法关押期间,王洪玉坚持讲真相,抵制邪恶,遭到毒打,使原已遭迫害腿有残疾的身体状况下,王洪玉曾几次绝食抗议迫害,遭到恶徒野蛮灌食。

王洪玉六十多岁的母亲多次到张家沟看守所及公安局各部门,告之王洪玉已被迫害致腿有残疾,身上钢板至今未取,要带她取出钢板。可中共邪党人员互相推诿。龙口市恶人王琪直到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才让她们母女见上一面,而第二天,恶人们就将王洪玉非法判刑五年,并劫持到济南监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