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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什邡市恶人绑架三名大法弟子 设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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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九日】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晚八时十分,杨琼、玉守金和另一女大法弟子,她们三人在五十米大街散步,被方亭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陈超和另一人强行拦住,问她们三位大法弟子怎么在一起、贴了多少张大法真相资料?说着就要拉她们走。引来了行人观看,陈超向围观群众说:她们是炼法轮功的,帮我们抓住她们。有人说:人家炼功做好人,你抓人家干啥?陈超就用手机给110巡警打电话。这时一女大法弟子使劲掰开拽着她的恶人之手,正念走脱。然后来了一辆110巡警车,下来四、五个人把杨琼、玉守金俩人抓到车上,非法带到110巡警大队。

在巡警大队里,恶人首先要求俩大法弟子照像,她俩不配合,这些巡警就两个人一起一人抓一只手,象抓犯人一样,强行给她们照了像。随后他们说炼法轮功的我们管不了,交公安局国安大队处理,其中一人打电话告诉了国安大队。过了一会儿,国安开了一辆车过来,下来四个人,有一个叫李勇,就又把俩大法弟子带到了公安局国安大队。

在国安大队里,他们叫来女警察非法搜俩大法弟子的身,从杨琼的手提包内拿走手机一部、电话本、平安符一张、师父新经文一本、装有师父讲法的ΜΡ3一部。恶人问她们平常都与哪些人一起进行大法活动。俩大法弟子不回答。他们把俩大法弟子分室而审,恶人李勇审玉守金,他提了很多问题,玉守金都不回答,李勇气急败坏的打了玉守金一个耳光。玉守金发了一念:反制恶人,给他返回去。李勇顿时感觉手痛,抬手一看手已乌了一块,他心知这就是平常大法弟子说的现世现报。他强装镇静,走到一边去了。

一矮恶人(后来听说是教导员)在另一间屋里非法审杨琼,他拿了一本写有师父名字的书叫杨琼认,杨琼不认,他就拿书打杨琼的头。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他们还罚俩大法弟子站,站的不合他们的意,就用脚踢,一直迫害到二十五日凌晨三点多。他们提什么问题、什么要求,俩大法弟子一概不配合,他们都精疲力尽,无可奈何的只能放人。俩大法弟子回家时,小区大门已关,叫开门,守门人问缘由,大法弟子就告诉被绑架的经过。二十五日早晨邻居们都问半夜敲门是咋回事,当得知小区有人无故被绑架时,都对当今政府领导下的所谓人民的卫士表示无比愤恨。

四月二十五日上午,玉守金到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市检察院,咨询有关法律知识,准备起诉绑架她的恶人。检察院一女工作人员接待了她,听说她是炼法轮功的,就说本院今日无人,都开会去了。叫她以后再来,玉大法弟子说我是本院的遗属,我要找院领导说话。女工作人员才答应与刘主任电话联系,打通电话,刘主任听了情况后在电话里说:“她还好意思来找我们,昨晚上我在审她的隔壁屋里陪她到三点过。叫她明天来找我。”

四月二十六日玉守金找到刘主任说,我丈夫以前也在你们这里工作,我作为遗属来找你们,希望得到法律咨询和保护。刘主任恶语说:“你丈夫死了,孩子考上大学,我们给了你很多照顾。叫你不要炼法轮功了,你就是不听。就因为你炼功,我们单位多年的先进去年都丟了。我看你应该去找个对像,或者到农民街去买一套房子,搬出司法局去住,免得影响我们单位……”玉守金告诉他说,我炼功后心性得到提高,身体也健康了,你们都看到的,对谁都有好处,我为什么要放弃呢?就这样,玉守金不但没寻求到法律的保护,还招到刘主任的恶言中伤。

四月二十七日,大法弟子又到司法局找律师,找到一位律师,说明来意,律师告诉她说:“你配合公安局的调查,国家规定不准炼法轮功,我们也不能接受你的案子。”这就是中共的法律,它没有能力对受害者起到保护的作用,更谈不上将破坏法律的人绳之以法。

凡是有良知的人们,你们看一看吧!以上事实就是当今中共领导下的中国“和谐社会”真实的写照,光天化日之下,陈超等拦截妇女,已经触犯了妇女儿童保护法。而110巡警和国安人员还支持这种恶行,并扣押公民,这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行为还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护,说明中国的法律也只是给人看看而已,装装门面罢了。

希望所有善良的人们,让我们共同来谴责那些不分好坏、跟中共一条道走到黑、没有良知的恶人吧!让所有人都生活在真正平安和谐的社会里,享受一份真正做人的权利。

附:
陈超的电话:13890277722
四川什邡市110巡警电话: 083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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