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修炼人接受他人财物的一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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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正法進程已经走到了最后,大法弟子在方方面面都应该做好,严格要求自己,修好自己,归正自己。师父说修炼人应该是“怀大志而拘小节”(《精進要旨》〈 圣者〉)。修好自己体现在方方面面,其中修炼人在接受同修的财物方面是要严肃对待的,就这个问题我想说说自己的想法。

一方面有的同修由于经济上不宽裕,就随便接受其他同修的财物,我觉的这是在修自己这方面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虽然经济上困难点,但不至于生活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而且我想大法弟子能够走正,方方面面都会顺利,生活更不会危急。

师父说:“吃苦受难是除去业力、消除罪过、净化人体、提高思想境界、升华层次的大好机会,是大好事,这是正法理。”(《越最后越精進》)所以,修炼人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修炼。

尽管不宽裕,也就是吃的不好一点,穿的差一点,这对修炼人来说真的是无关紧要的!而且吃苦是好事,修炼人不就是“以苦为乐”吗?

而有的同修认为经济不宽裕是由于用在法上等种种原因造成的,非常抱怨,甚至喋喋不休。或是认为“大法弟子是一家人,不分你我”。基于这些想法“理所应当”的接受别人的资助,一味的获取,甚至是“贪得无厌”(好象是说得重了点)带着强烈的执著心,贪欲心,就象师父在《转法轮》中讲的:“慢慢的由给小纪念品接受了,逐渐给大东西也要了,最后给少了也不干了。”

而且任何人随便接受别人的东西,那都得用德来交换。师父早就给我们讲过:“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转法轮》)。

有一则小故事大意是这样的:说有一个人在山中采到了一块稀世宝玉,他想把它送给当时一位品行非常高尚的人,那位品行高尚的人看到这块宝玉后并没有接受它,而是说:“这块稀世宝玉,你认为只有我的品行高尚才能配的上它,而我的心也象那块宝玉一样。然而我如果接受了它,那么我心中的玉就会失去了,你也将失去这块宝玉。如果我不接受它,我们都将拥有各自的稀世宝玉。”古人的品行如此高贵,面对珍宝不动心,只求心境纯净。常人尚且如此,而我们修炼人不是按照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断的去执著心吗?

而在另一方面,那些资助别人的同修,出于慈悲心去帮助别人,这也是达到了那一层的境界(修炼人都想舍)。但是帮到什么程度,这个尺度应该把握好,但是也不能过,一定要用法来衡量。如果一味的去施舍,这样做不但没有帮了他,反而是害了他:你把他的执著心扩大了,出来了强烈的贪欲心,欲望加深了,使对方在这方面没有走正。

然而有的同修并不富裕,自己舍不得吃拿出钱给对方。有的同修在一段时间里,供给粮、油。更富裕的同修还拿出钱、其它物品去资助。其实有的个别同修已经带着一颗人心,出于对同修的情,而这个情就象一个充满诱惑的陷阱,使同修一点点的陷入,不能自拔!

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指责同修,是希望接受资助的同修在这个问题上引起重视,归正自己,并且修炼人应该是处处为别人着想,不给别人造成不便。而曾经帮助过他的同修现在也悟到了应该在法上使他提高。

以上是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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