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出狱后不要急于担当地区协调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四日】看了明慧网上同修的文章《不要继续让负面教训一再发生》。此文谈到了最近一两年新站出来的协调人做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对被旧势力安排的“牢狱之灾”耽误了很长时间的同修的提示,深有同感。

到今天邪恶对我们迫害七年多时间了,有的同修一次次被非法关押、劳教、甚至判刑,在魔窟里一呆就是五、六年的时间。而且不只是一个地区有这样的同修出来后,不长时间就当上了协调人。

由于长年被非法关押,同修出来后认识到了自己的损失,而主动、热心的去做证实法的事,来弥补损失,这没有错,也是我们每个大法弟子应该鼓励和默默帮他们圆容的。如果这些刚出狱不久的同修在证实法的某件事上,有便利条件帮助协调一下倒是可以的,要是担任整个地区协调人的重任就不太适合了。因为这些同修长年在魔窟里,学法是很有限的,和在外面的同修比起来,往往差距很大,这时应该多静心学法,尽快在法上提高上来。

一个大法弟子能不能走正走好证实大法的路,全凭着对法掌握的成度。每出现一件事情,哪怕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立刻就能想到师尊在法中是怎样讲的,就能做好。长年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出狱后即使有一个良好的学法环境和一个相当的实修过程,也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做到的。

再说,一些长年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有相当一部份都是负债累累,出来后一边疲于挣钱还债,一边还得必须修好自己,如果担任了协调人,对同修本人来说也是很不利的,不但会把他们很有限的时间挤兑出去,而且还会助长他们的执著心。通过观察,这些同修很多事情都不能在法上,偏重于轰轰烈烈的做事,而忽视了自己真正的修炼提高,甚至听不得别人的意见,好大喜功,自我膨胀。个别的为了掩饰多年来自身修炼中的不足,经常采取常人的手段来抬高自己的声望,甚至于对那些稳妥的走在证实法的路上的大法弟子动辄说:我来帮你来了,我来带你来了;你干什么干什么吧,给你个提高的机会。这种妄自尊大的口气是不在法上的。长此下去,这些同修若不能摆脱旧势力的安排,一旦被邪恶钻了空子,不仅会毁了自己,而且还会给整体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这真是令很多同修担忧的事。

而且更令人忧心的是,个别地区有的同修一次次被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劳教或判刑,由于承受不住,一次次的向邪恶说出其他同修和证实法中所做的事情,但是这样的同修遭受长年的迫害后,出来不久,也当上了整个地区的协调人。该同修当时出狱后,在几十人的法会上把自己描绘成了“英雄”式的人物,却掩盖着自己违背大法的行为。以此取得了好多不明真相同修的信任和崇拜。做了协调人后,把自己知道的事到处乱说,不注意修口,自己不注意安全也不注意别人的安全,讲现在都是什么什么时候了,宽松了,不用怕了云云,甚至听信自心生魔的人,背后说大法弟子坏话。总认为自己了不起,到处招摇,给不少同修造成干扰。

某地区有这样一位同修,被邪恶非法判刑四年。同修虽在监狱里遭受了种种折磨,但对大法坚信不移,出来后就投入到证实法的洪流中去了。该同修主动、热心的组织本地区大法弟子们一次次的开法会,促進整体提高,整体配合,一时间把那个地区带动的轰轰烈烈,得到了很多同修的赞扬和崇拜。由于同修长年被非法关押,没有学法机会;做事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轰轰烈烈,不能以法对照。不到一年的时间,在一家饭店此同修和其他九位同修一同被绑架,后来甚至牵连到更多的同修,给那个地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至今这位同修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对这位同修遭受迫害的情况,明慧上也曾有报道。

七年来,在证实法的实践中,大法弟子所迈出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大法的指导。《转法轮》是我们每个大法弟子每天必学的。而师父每发表一篇新讲法,精進的大法弟子都会抓紧时间一遍一遍的学习,并通过一段时间的体会、魔炼,才能真正的证悟到更高的法理。我本人从中体悟到:师尊每发表一篇新的讲法都是在以前讲法的基础上把我们每个弟子往更高境界上推進,所以对我们的要求也就更高、更严。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静心学法,怎能从中领悟更高的法理呢?怎能踏踏实实的在法上认识法呢?怎能达到法对我们不同层次的不同要求呢?七年来,每个承负着重大责任而堂堂正正走过来的大法弟子,都是凭着学法的深厚基础,不断对法的正悟,一步一个脚印的在法中成熟,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走了过来。他们在不折不扣的做好三件事中否定了旧势力安排的一切,使一切邪恶对他们望而生畏;同时也积累了较多好的经验,供同修借鉴。

正法修炼不是凭着一时的冲动,一时的热心,走好一步两步不是关键,走好证实法的整个过程才是关键。一次次血的教训对我们来说真是够深思的了,我们怎能让那些同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呢?

师尊在《洛杉矶市讲法》中说:“大法弟子都知道,我讲的东西越讲越高、越讲越大、越把正法中一些事情展现出来。作为新学员来讲,作为不精進的学员来讲,可能对你的理解能力上越容易造成脱节、越容易理解不了。没办法,我得从整个正法形势中去讲法,所以就得这样讲。”长年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如果在里面没机会学到法,很可能对法的理解能力上造成脱节的,所以这些同修千万不要觉的学了几遍法就什么都明白了,要想走好每一步,得有坚实的学法基础,得有在证实法中的实践过程。

也别觉的几年来自己损失太多了,做了协调人就能大事小事一块揽,就能做更多的事,就能弥补过失,欲速则不达。如果真正的为大法着想,为整体着想,就应该考虑自己适不适合做协调人?希望这些同修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更要注重学好法,哪怕还有最后一步,也要走的踏踏实实。周围的同修也应该站在为法负责,为同修本人负责的基点上,慎重对待。

当然,这个问题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论。有的地区可能确实没有更加合适的协调人,假如刚出狱的同修能够抓紧学法、向内找自己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是完全不可以担任协调人。问题的关键是一定要抓紧学法,做任何事情一定要站在法上,要证实大法,而不是证实自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