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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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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

  • 潍坊同修神起来吧!

  • 鞍山市发放大法资料的同修请注意

  • 藁城良村大法弟子温建芬、张淑肖已回家

  • 威远大法弟子张德芳已回家

  • 建议哈尔滨同修跟踪报道揭露邪恶

  • 和青岛同修交流

  • 组织大法弟子去秦王庙祭拜是一种乱法行为

  • 潍坊同修神起来吧!

    潍坊广大同修们,我们是走在神路上的人,未来的佛、道、神。不要再被人的观念所障碍,不要再内耗,不要再重复着一个错误,我们地区这么多的同修被绑架。我们一定要清醒。我们从现在开始有条件尽量做到每个正点发正念(没有条件的也尽量挤出时间来)解体邪恶烂鬼邪恶生命和邪恶因素;不准许它肆无忌惮的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希望我们都神起来。


    鞍山市发放大法资料的同修请注意

    鞍山市铁东区山南派出所雇用社会上闲杂人员成立巡防队,他们身着便衣半夜里在居民区楼洞里蹲守,试图绑架发放大法资料的大法弟子,据说绑架一名大法奖励五百元人民币,他们在严重破坏大法弟子救度众生,请鞍山的大法弟子齐发正念铲除这里的邪恶,使这里的众生得救。


    藁城良村大法弟子温建芬、张淑肖已回家


    威远大法弟子张德芳已回家


    建议哈尔滨同修跟踪报道揭露邪恶

    在网上看到“十一”左右哈尔滨有多名同修被绑架,只在大陆综合里看到被绑架的消息,就再也没有后面的消息了,建议哈市同修跟踪报道揭露邪恶,邪恶最怕曝光的,把恶人的详细资料上网曝光,以便同修写揭露文章。

    请哈尔滨同修提供大法弟子高科被迫害的详细情况,是哪抓的、关押在哪里,恶人的单位及电话号码等,以便写揭露邪恶材料曝光恶人,营救同修。


    和青岛同修交流

    2007年3月15日,青岛市中山路派出所恶警用万能钥匙打开了大法弟子王淑兰的家门,将其从家中绑架,随后抄了家。然后又采取蹲坑的方式绑架了大法弟子王康宁、李敏。恶警们将三位同修关押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从此音讯全无。

    2007年10月10日,从狱中同修辗转传出来的消息获知,这三位同修已被判刑:王康宁被判刑9年,李敏6年,王淑兰10年。

    9月份预审时,大法弟子王淑兰在法庭上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我师父清白!”;王康宁则善意的对审判人员说:“书中(《九评共产党》)写的都是事实,你们可以看一看。”

    由于邪党人员心虚,审判是秘密進行的,所以正式审判的情况不详。

    在此,本人想借明慧一角、结合自己所了解的情况与青岛同修交流,谈一下在这三位同修的问题上我所发现的几点不足:

    1. 被迫害同修的情况曝光不及时,耽误了最佳的营救时机:直到2007年10月10日才获知上面三位同修被关押在看守所至何时、何时被预审、被审判。

    2. 对营救同修重视程度不够,能坚持到邪恶黑窝近距离发正念的同修屈指可数。

    3. 出事的同修有的觉的自己正念强而忽视了做事严谨与注意安全,有的是忙于做事而忽视了学法和发正念。然而与他们能接触上的同修发现他们的问题指出一次两次碰壁后,便不再多言,任其发展。

    我觉的如果大家都能够把别的同修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就会尽所能的搜集被迫害同修的信息,及时曝光,大家就会及时发正念清除邪恶、加持同修正念正行,同修被营救出来的几率就会变大。

    如果大家都能够把别的同修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就不会在指出别的同修的问题一次两次碰壁后,不再多言,任其发展,邪恶钻空子迫害同修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

    青岛市也出现过成功营救同修的事例,但是往往这些事例都是与曝光的及时、同修的高度重视、把别的同修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分不开的。

    王淑兰等三位大法弟子被判重刑虽然与邪恶的垂死挣扎有关,但是这件事情的发生却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我们青岛的大法弟子整体上还没有达到师尊所讲的“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的状态。

    三位同修虽然已被判刑,但是仍不应放弃对他们的关注与营救。在查补自己缺漏的同时,建议有条件的同修每晚7、8、9整点发正念,彻底解体另外空间迫害大法、大法弟子的邪恶,让三位同修的悲剧不再发生。

    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同修都能向内找,为什么在邪恶已被销毁的很少的情况下,邪恶还能从我们的身边抓走、迫害同修?同修被迫害后,我们每个同修都是怎么动的心念?是在向内找的同时帮助被迫害的同修发正念、尽可能的搜集、曝光相关信息?还是在传谣、抱怨、议论被迫害同修的短长?师尊在对澳洲学员讲法中讲到特务的问题时已经讲的很明确了,如果我们整体的场很正,邪恶就不敢在我们的空间场中待。那么我们青岛市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这不是我们每个青岛同修应严肃认真的思考的问题吗?

    诚望所有的青岛同修都能从自我做起,真正在做好三件事的过程中实修自己,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切事都当成是实修的好机会。如果我们每个同修时时事事都能在法中,邪恶就会自灭。

    不当与偏颇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青岛大法弟子


    组织大法弟子去秦王庙祭拜是一种乱法行为

    辽宁盘锦大法弟子

    据悉,最近,辽宁盘锦前两年内一直不听当地大法弟子反复劝阻,积极固执的忙活在当地和外地大法弟子中搞集资乱法的有人又改向拜庙拜秦王去了。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他们组织二十多名(有说二十三名)本地大法弟子驱车几百里到大连一个叫唐王庙的地方,去拜秦王。我们觉的这是一种乱法行为。

    1、首先,他们说秦王李世民是师父转生的,但师父并没有明确对众弟子亲口这样讲过,换句话说,认为秦王为师父转世也只是众弟子自己悟的,并不是师父认定的。不该执意把秦王塑像当作师父的法像去祭拜。师尊在《转法轮》严肃明确的告诉我们“不二法门”的法理。

    2、即便秦王是师父转世。那么我们有没有必要组织同修专程去祭拜?师父为了和众弟子结缘,曾在世上转生多少次、师父说:“全世界所有的世人都曾经是我的亲人,(鼓掌)包括那些最坏的,否则在这个时候就不可能有当人的机会。”(《洛杉矶市法会讲法》)那么历史上有多少伟人是师父转生?我们是否都应该组织大家去祭拜?历次法会和大法弟子的活动都悬挂指定的师父法像,不是随意的。我们认为这是留给未来人的路。那么我们现在不严肃的对待这一问题,是不是会严重影响或者说改变这条路?再者,你对现在人世间传法的慈悲伟大师尊又如何?!为什么不听师父的话做好我们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却总是标新立异的喜欢在师父反复禁止的这些原则事上积极的做文章呢?翻着花样的以各种借口鼓动其他人跟着走!我地以前在部份同修中出现过的“给他人清理附体”、“功能、层次论”、“拜老爷庙”、“参拜特殊景点”、“集资给海外做大媒体”等乱法行为,教训是深刻的。

    3、常人或其它法门造的秦王像上能否有佛法身?师父在《转法轮》里告诉我们:“你上去一拜,就太危险了。危险到什么成度呢?我讲了人类发展到今天,一切都在败坏,整个社会,整个宇宙中一切事情也在相继发生败坏,我们常人中一切事情都是自己造成的。想求正法,走正道都很难,方方面面都干扰。想求佛,谁是佛?想求都很难。不信我讲出来:第一个人如果对着没有开光的佛像前去一拜可就坏了。”“拜佛的人如果是求钱的,对着佛像一拜,或者是观音菩萨像,或者是如来佛像说:帮我发点财吧。好家伙,一个完整的意念就形成出来了。” “如果庙里要出现这个情况,就更危险。和尚要拜它,那么它就管和尚了:你不是拜我吗?你明明白白的在拜我呢!好,你不是要修炼吗?我管你,我让你怎么修。它给你安排,那么你修成了,修到哪去?它安排修的,上边哪个法门也不要。它安排的,所以你将来就归它管。你这不是白修吗?我说人类现在要想修得正果都很难的。”

    通过师父这段法我悟到,如果常人建的什么人的像,即便表面是“佛像”,如果没有佛的法身,上去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可能给祭拜的同修带来严重的伤害。我们的修炼是严肃的。人为的带来干扰都会对修炼造成重大影响,甚至毁于一旦。修炼,要无求而自得,威德、果位是修炼出来的,不是走捷径求来的。

    4.组织同修集体去秦王庙祭拜干扰了师父给同修安排的修炼路。现在师父安排我们做好“三件事”。而且我们修炼的路师父给我们安排的都是非常严谨的,容不得一点节外生枝。随便打乱这种有序安排,都是一种干扰和破坏。所以师父早就告诉我们:“大法的任何工作都要为人得法和弟子的提高为目地,除去这两点都是无意义的。”(《精進要旨》《清醒》)那么随便的组织一些大法弟子去那里拜祭,是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范围之内的事吗?而且据说这样的活动组织了许多次。驱车几百里利用起早贪黑的一整天的时间,耽误了多少救度众生的机会。还造成一些人的人心浮动。

    5、据说有些人到达秦王庙后進行录像时录到了一些神奇的东西,于是就确定来祭拜来对了。并以此鼓动一些人跟着走。其实录像录到的什么东西就一定是好的吗?当我们严重偏离法的时候,魔就会趁机钻你放任的空子干扰破坏,演化出一些假相的什么东西来让你误入歧途。什么事必须用法来衡量,不能以看到什么为准。

    6、据说组织者还有这样一个目地:当地一个搞集资的学员被抓,而且集资准备汇到国外的钱也被没收。(因组织者也曾是集资热衷组织者)所以组织大家去当地发正念营救。(但这一目地事先并没有告诉其他去的同修,有些人不知此情。)其实发正念营救同修无可非议,但对我们当地的同修我们是否能用此心,或这样组织一下。近期我们有十多名同修先后被抓,多人已被劳教。难道说这不更需要我们营救吗?

    正法已经到了最后的最后,救度众世之事迫在眉睫,而我地区不断有学员被抓,主要一点是我们整体配合还有很多不足。有的方面同修间还存在着一定的间隔。这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把精力用到做好三件事上去,我们每一位同修都应尽全力把它做好,尽到大法弟子应尽的职责救度更多的众生。不负师尊对我们的期望。修炼是没有捷径的。要“以法为师”不能“以人为榜样”不是嘴上说说的,“做到是修”啊。

    所悟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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